国际贸易运输与保险
目录
序言
第一篇 绪论篇
第一章 运输概述
第二章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概况
第三章 海运货物与海运船舶
第四章 海洋运输航线
第五章 我国及世界主要贸易港口
第二篇 国际航运篇
第六章 班轮运输
第七章 租船运输
第八章 海运提单
第九章 进口货物海洋运输业务
第十章 出口货物海洋运输业务
目录
第三篇 集装箱与国际多式联运篇
第十一章 集装箱运输
第十二章 国际多式联运和大陆桥运输
第十三章 铁路运输
第十四章 航空运输
第十五章 公路、邮政和管道运输
第四篇 辅助运输服务篇
第十六章 船舶代理业务
第十七章 货运代理业务
第十八章 对外贸易运输保险
第十九章 货运事故的处理
第二十章 国际物流服务
参考文献
国际货物运输 李勤昌 东北财大出版社05年
国际贸易运输 姚新超 对外经贸出版社03版
远洋运输业务 王义源 人民交通出版社97年三版
国际集装箱运输与多式联运 吴永福 人民交通98年
对外贸易运输实务 顾奕镆 上海知识出版社 92年
国际货运代理实务 金乐闻 外经贸大学出版20年
国际物流学 丁立言 清华大学出版社 2000年
序言
CHINA INTERNATIONAL TRANSPORT AND LOGISTICS
EXHIBITION
2003年中国国际运输与物流博览会
物流
物流是指以最小的总费用, 按用户要求, 将物质资料( 注:包括原材料、在制品、产成品等)从供给地向需要地转移的过程。
主要包括运输、储存、包装、装卸、配送、流通加工、信息处理等活动 .
1.物流服务
运输服务 水上运输服务公司 公路运输服务公司 铁路运输服务公司 航空运输服务公司 联合运输公司
物资储存、中转及配送 物流园区/基地 口岸物流中心 物资分拨中心 配送中心 仓储(储罐)包装公司 其它储运服务机构
2 物流技术
专业物流及代理机构 专业物流公司 货运代理 船舶代理 无船承运人 速递、包裹及信函邮递
2 物流技术 物流数据处理系统 物流应用软件及数据库系统 各类物流信息管理系统
2 物流技术
机器人及自动化仓库系统 识别与解码系统 物料搬运控制系统 包裹分检系统 仓储和流动用机器人及处理技术 保安监控系统
无线电通讯系统
全球卫星定位及导航系统 运输管理系统
2 物流技术
信息平台
政府级公共物流信息平台 企业级物流电子商务平台
物流专案管理 物流整套(一站式)系统 物流解决方案咨询和工程服务 混合式交通管理系统
3 物流设备
运输设备 特种货运及特种装卸车辆 汽车制造及配套技术 机车制造及配套设施 船舶制造及相关设备
仓储及包装设备 托盘、集装箱(罐) 运输包装机械 货架及货架仓库 自动化仓库(AS/RS)配送中心 冷藏及保鲜设备
3 物流设备
物料搬运装备 工业搬运车辆(叉车等) 起重机械 轮送机械 集装箱装卸、运输设备 港口专用搬运设备
配套零部件 吊索和吊具 货物记数及称重设备 遥控装置、动力输送装置 自动化控制元器件
4 物流支持系统
4 物流支持系统 专业机构 律师事务所 会计事务所 报关行 商务及技术咨询
运输支持 燃料供应 海洋救捞与救生 路上运输设备保障
4 物流支持系统
金融、保险及保卫 投资及投资顾问 金融服务 保险与担保 保安与检验
科教及信息传播 新闻出版及专业网站 教育及培训机构 科研及咨询机构 力资源机构
第一篇 绪论篇
第一章 运输概述
第二章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概况
第三章 海运货物与海运船舶
第四章 海洋运输航线
第五章 我国及世界主要贸易港口
第一章 运输概述
内容提示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运输的性质与特点、运输业的产生与发展和构成现代运输的基本要素。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运输在经济活动中的作用、运输的发展特点和现代运输有一个大体的了解。
第一章 目录
第一节 运输的性质与特点
第二节 运输业的产生与发展
第三节 现代运输的基本要求
第一节 运输的性质与特点
一、运输业的性质
运输 (Transportation), 人和物的载运和输送。生产活动中生产工具、劳动产品及和人的“位移” 。
运输业又分为企业内部运输与公用运输两大类。
企业内部运输是使用运输工具在企业内部所进行的运输;
公用运输 企业之间、产销之间, 使用运输工具而完成的运送工作。
也适用于非生产过程的社会需要, 如旅游、公共交通等。
运输业是一个独立的物质生产部门。
第一节 运输的性质与特点
二、运输业的特点
(1)运输业的生产是生产过程在流通过程中的继续。
如果没有运输业,产品也就无法实现其使用价值。
(2)运输业的产品就是"位移"。
(3)运输业的产品既不能存入仓库, 积累。
(4)在运输费用中,没有原料费用.
(5)运输产品在被生产出来的同时也就被消费掉了。
个人消费的, 它的价值会和消费品一同消灭;
生产消费的, 它的价值就会当作追加到商品中去。
第二节 运输业的产生与发展
一、运输发展阶段
在资本主义以前, 使用畜力、人力、木帆船等 。
在产业革命后, 发明了火车头后, 机器动力时代。
20世纪30年代, 汽车、航空和管道运输又相继崛起。
形成了包括水、陆、空等多种运输方式的运输体系。
二、现代运输的发展特点
二战后, 科学技术日新月异,人类开始进入原子、电子和宇航时代。 发明和使用了许多新的运输工具,
其特点是向大型化、
高速化、
专门化
自动化方向发展。
第三节 现代运输的基本要求
现代运输需要动力、运输工具、运输通路、通讯设备这四个要素。
一、动力 (Motive Power):
自然动力、人工动力。
二、运输工具 (Vehicle)
运输车辆、铁路车辆、船舶、航空器 。
三、运输通路 (Way or Passage Way)
陆路、水路、 空路。
四、电信设备 (Telecommunication Instillation )
它包括有线电、无线电、雷达、电视、广播等。
第二章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概况
内容提示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国际贸易运输的特性和要求,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机构,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管理与发展。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贸易运输的特性,国内外主要贸易运输企业的概况以及目前贸易运输发展趋势有一定的了解,为将来走向社会指出方向。
第二章 目录
第一节 国际贸易运输的特性和要求
第二节 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机构
第三节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管理与发展
第一节 国际贸易运输的特性和要求
一、国际贸易运输在对外贸易中的地位和作用
1。国际贸易运输与交通运输部门的关系
从广义上讲,国际贸易运输是泛指交通运输部门、外贸部门或其他货主和货运代理人办理的运输业务。
交通运输与国际贸易运输之间经常起着相互制约和相互促进的作用。
2。外贸运输是对外贸易的重要环节
没有运输,要进行商品交换是不可能的。
在对外贸易中,商品成交后,通过运输,贸易的全过程才最后完成。
二、国际贸易运输的基本特性
1。国际贸易运输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
2。国际贸易运输路线长、环节多
3。国际贸易运输涉及面广 , 情况复杂
4。国际贸易运输的时间性强
5。国际贸易运输的风险较大
三、国际贸易运输的任务和要求
任务:认真贯彻国家的对外政策;
按时、按质、按量完成进出口运输任务;
节省运杂费用,为国家积累建设资金。
要求:树立为货主服务的观点 ,
实现 “安全、迅速、准确、节省、方便” 要求;
树立全局观点,加强与有关部门的配合、协作。
第二节 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机构
一、一般外贸运输的组织机构
三个方面:交通运输部门、外贸部门 ( 或进出口商 ) 、货运代理人。
二、我国办理国际贸易运输的组织机构
1。交通运输部门: 交通部、铁道部、民航部门、邮电部等下属的各专业运输机构。
2。外贸部门: 进出口公司、工农贸公司、外商独资、合资、合营企业。
3。货运代理人: 有原外经贸部所属中国对外贸易运输总公司及各地分公司; 中国租船公司;交通部所属中国外轮代理公司及各港口分公司;外资、合资、合营的代理公司;其他种类的货运代理公司。
组织机构
三、我国国际贸易运输机构的发展
1986 年 , 中国外运总公司还成立了董事会 , 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总经理负责制。
1993 年成立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
1997中海集团也相继成立。
四、国外主要航运集团概况
丹麦马士基公司
美总统轮船公司
第三节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管理与发展
一、对国际贸易运输实行计划管理
根据国际贸易商品流通规律和各种购、运、调、销的具体情况, 编制好各项运输计划,便于车、船、货、港之间的衔接平衡,并将这些计划纳入国家货运总体规划之中, 才能保证实现国际贸易商品流通计划, 进出口货物的运输才有保证。
二、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的新时代
改革开放前后,交易对象发生变化,运输方式全面发展。
50年代,铁路外运为主;
60年代,转为以海运为主;
80年代以后各种运输方式综和发展
80年代以后各种运输方式综和发展,主要表现:
1.各种运输方式全面增长,运输结构发生变化;
2.集装箱等先进运输工具备广泛应用;
3. 国际多式联运开始进入外贸运输领域;
4.初步形成外贸运输网络
5.充实发展了我国外贸自有运输手段
6.围绕运输开拓了新的业务领域。
三、我国国际贸易运输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问题:
国际货物运输代理市场仍较为混乱;
集装箱运输发展迅速, 集装箱运输管理滞后;
集装箱码头技术设备落后,仓储业务水平
不高等。
对策:
整顿国际货运代理市场,完善有关管理法规;
鼓励先进运输设备和运输方式投入市场;
注重外贸运输人才的培养。
第三章 海运货物与海运船舶
内容提示和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海洋货物运输的对象和工具。
通过本章学习,可使学生了解货物种类、结构、形状、性质和包装千差万别 , 在搬运、积载、保管、装卸及运输过程中, 必须根据不同的要求, 区别对 待。因此, 作为与运输有关的承运人、托运人等,必须熟悉运输工具和对象, 才能做好运输工作。
第三章 目录
第一节 海洋货物运输的对象一一货物
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的工具一一船舶
第一节 海洋货物运输的对象一一货物
货物种类繁多, 而且结构、形状、性质和包装千差万别。
在搬运、积载、存储、保管、装卸及运输过程中, 必须根据不同的要求, 区别对待。
作为与运输有关的承运人、托运人等,必须熟悉运输对象, 掌握其特性、结构、包装种类, 才能做好运输工作。
货物与运输
一、货物的分类
1。按货物含水量划分:租船订舱
干货 (Dry Cargo)与湿货(Wet Cargo)。
2。按有无包装划分:装卸方式
包装货 (Packed Cargo),
裸装货(No Packed Cargo), 散装货(Bulk Cargo)。
3。按货物是否能分件划分:计量
件杂货(General Cargo),
大宗货(Bulk Cargo)。
4。按货物的理化性质划分:堆垛/理货
普通货(Ordinary Cargo),
特殊货(Special Cargo) 。
货物与运输
5。按货物价值划分:运输方式
高值货物(High-Valued Cargo),
低值货物(Low-Valued Cargo)。
6。按货物的重量和体积比率划分:积载/排水量
重量货物(Weight Cargo),1公吨或立方米
轻泡货物(Measurement Cargo)。
7。按货物长度和重量划分:特殊装卸方法
超长货物(Lengthy Cargo),超过9米
超重货物 (Heavy Lift),超过2公吨
超重超长货物 (Heavy lift and lengthy cargo)。
8。危险货物 (Dangerous Cargo):特殊运输要求
二、货物包装及其标志
( 一 ) 货物包装
货物包装 ( 指外包装 ) 的目的是保护货物本身质量和数量上的 完整无损 ; 便于装卸、搬运、堆放、运输和理货 ; 对危险品货物包装 还有防止其危害性的作用。
货物包装的种类很多, 常见的包装形式有 :
箱(box),捆包(Bale),袋(Bag),桶(Cask, Cask )。
还有听 (Tin)、罐 (Can)、瓶 (Bottle) 、坛 (Jar) 、笼(Cage) 、 篓 (Basket) 、钢瓶 (Cylinder) 、盘 (Coil)、卷(Roll)、扎(Bundle)、块 (Ingot ,Slab ,Cartwheel) 、棒 (Bar) 、张 (Sheet) 等。
二、货物包装及其标志
( 二 ) 货物标志
货物标志 (Marks) 。货物标志是在货物或其包装上, 用印刷或烙印的方法, 书写一定的图案和文字。
其目的是为了便于辨认识别, 以利货物交接、装卸、分票、清点、核查 , 避免错装、错卸、错收和 错交。
货物标志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
1. 主标志 (Main marks) : 唛头。
2. 副标志 (Counter Mark) :尺码、重量。
3.注意标志 (Care Mark):小心轻放等。
4. 危险货物标志 (Dangerous Cargo Mark) :易燃等。
第二节 海洋货物运输的工具一一船舶
一、商船(Merchant Ship)的定义
中国海商法在第三条规定 :“ 本法所称船舶, 是指海船和其他海上移动式装置,但是用于军事的 , 政府公务的船舶和 20总吨以下的小型船艇除外。前款所称船舶, 包括船舶属具” 。
所谓商船, 是以商业行为为目的, 供海上及在与海相通的水域或水中航行使用的船舶。
因此可见 , 凡不是以商业行为为目的船舶, 如军舰、海关辑私船、科学考察船等, 不能称其为商船。又如水上仓库、浮船坞、灯塔等, 尽管它们都漂浮在水上, 但它们不能 “ 供航行使 用 ”, 当然也就不能称其为商船。
二、商船的性质
1. 船舶是一个整体。船舶由外壳、机械、甲板、货舱、驾驶部分以及各种附件和属具构成。
2.船舶本质上是可以移动的财产, 但在实际的处理中把它作为不动产对待。 仅可抵押贷款,不能质押。
3. 对船舶实行拟人化管理, 即把船舶视同自然人。
4.船舶具有管辖权。船舶是船籍国的浮动领土(Floating Territory), 受船籍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三、商船的几个特征和规范
( 一 ) 船籍与船旗 (Ship's Nationality and Flag)
船籍是指船舶的国籍, 由船舶所有人向本国或外国有关管理船舶的行政机关办理所有权登记后,取得本国或登记国国籍和船 籍证书。悬挂该国的国旗,习惯上称船旗。
在外国登记, 悬挂外国国旗并在国际市场上进行营运的船舶, 叫做 “ 方便旗 (Flag of Convenience) 船 ” 。
( 二 ) 船级 (Ship Classification)
船级是船舶质量的技术、性能指标, 用以表示船舶航行安全和适于装货的程度,是船舶具有适航性的重要条件。
商船规范
( 三 ) 船舶载重线 (LoadLine)
由船舶检验机构根据船舶结构,结合航行的不同水域和季节性的变化而确定的满载时最大的吃水线。
每艘船在左右两侧船舷中央部位均刻有载重量标志,规定船体入水部分的限度。目的是为了限制船舶超载以保证船舶、人命和财产的安全。
商船规范
( 四 ) 船舶吨位 (Vessel Tonnage)
船舶吨位是船舶大小和载重的计量单位。由于用途和计算方法不同 , 船舶有下列几种吨位 :
满载排水量
排水量吨位{ 空船排水量
实际排水量
重量吨位{
总载重量
船舶吨位{ 载重吨位 {
净载重量
注册总吨
容积吨位{
注册净吨
商船规范
1. 排水量吨位 (Displacement Tonnage)
排水量吨位是指船舶在水中所排开水的吨数, 也就是船舶自身重量的吨数。
2.载重吨位 (Deadweigh Tonnage,DWT)
载重吨位是船舶在营运上的载重能力 , 载重吨位分为总载重吨位和净载重吨位两种。
3. 注册吨位 (Registered Tonnage)
注册吨位是标志船舶的容积单位, 是各海运国为船舶注册规定的一种以吨为计算和丈量的单位。以 100 立方英尺或 2 · 83 立方米为 1 注册吨。注册吨位分为注册总吨和注册净吨两种 。
( 五 ) 船舶的载货容积 (Cargo Capacity)
1. 散装货载货容积(Grain Capacity),
是指能容纳散装货物 ( 如粮食、矿砂、煤炭等 ) 的船舶货舱容积 , 这些散装货物能够充分利用货舱容积。
2. 包装货载货容积 (Bale Capacity)
它是指能容纳包装货物的船舱容积, 一般约比散装货载货容积小 5-10%, 。
3. 液体货载货容积 (Liquid Capacity)
它是指装载燃料和淡水用的船舱容积。
船舶载货舱容系数
(Coefficient of Stowage Capacity), 又称 舱容系数 , 是指船舶货舱总容积与船舶净载重量之比 :
舱容系数=货舱总容积/净载重量
(米3或英尺3 / 吨 )
舱容系数也是反映船舶载货性能的重要指标 , 通过它可以看出船舶适宜装载重货或轻货。
四、商船种类
(一)按航行水域划分:船舶航海性能
远洋船 (Ocean Going Vessel);
近洋船 (Near Sea Vessel);
沿海船 (Coastal Vessel);
内河船 (Inland Vessel);
(二) 按船舶主机划分:动力水平
蒸气机船; 透平机船;
内燃机船; 核动力船。
(三)按经营方式划分:船舶使用
定期船 ( 即班轮 Liner)
不定期船( 即租船 Charter) 。
商船种类
( 四 ) 按运输对象划分:船舶类型与特点、要求
分为客船 (Passenger ship)和货船 (Cargoship) 。
货船因承运货物和设备的不同,又可分为下列几种 :
1. 干货型船 (Dry Cargo ship)
主要适用装运无水分的货物 , 按装货不同又分为 :
(1) 杂货船 (General Cargo Ship) ;
(2) 干散船 (Dry Bulk Cargo Ship) 。
2.液体船 (Wet Cargo Ship)
液体船根据装载货物和结构的不同可分为以下几种 :
(1) 油轮 (Tanker), 油轮又称泊槽船。
(2) 液化石油气船(Liquefied Petroleum Gas Carrier,LPGC)
(3) 液化天然气船 (Liquefied Natural Gas Carrier,LNGC)。
(4) 化工船 (Chemical Ship)。主要是指用于装载化学工业品的专用船舶。
商船种类
3. 专用船 (Special Cargo Ship)
为专门装运某一种或两种特殊货物而建造的专用船。这类船舶主要有冷藏船 (Refrigerated ship) 、水果船 (Fruit ship) 和木材船 (Timber ship) 。
4. 成组船 (Unitized Vessel)
(1)集装箱船 (Container Ship)
(2) 滚装滚卸船 (Roll on/Roll off ship ,Ro/Ro)
(3) 载驳船 (Lighter Aboard ship ,LASH)
5. 多用船 (Multi-Uses Ship)
(1) 矿砂 / 石油船 (Ore/Oil Ship ,0/Oh)
(2) 石油 / 散货船 (Oil /Bulk Ship,0/BK)
(3) 石油 / 散货 / 矿砂船
(Oil/Bulk/Oreship, 0/B/O)。
五、战后船舶发展的特点
( 一 ) 大型化
特大型60多万吨油轮
( 二 ) 自动化 ,
驾机合一,船员大幅度减少
( 三 ) 专业化 ,
集装箱船、滚装船
( 四 ) 高速化 .
船速由10海里提高到30海里
第四章 海洋运输航线
内容提示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航线的形成与种类,世界主要海洋运输航线和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的主要航线。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航线的成因、不同航线的特性、世界五大洲的主要航线的特点和中国主要的国际贸易航线的运营和安全状况有一全面的了解。
目录
第一节 海洋运输航线的形成与种类
第二节 世界主要海洋运输航线
第三节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的主要航线
第一节 海洋运输航线的形成与种类
海洋运输航线 (Shipping Route) 是指船舶根据不同水域、潮流、港湾、风向、水深等自然条件以及社会、政治和经济因素, 为达到最大的经济效益所选定的营运通路。
一、海洋运输航线的形成
海洋运输航线的形成 , 一般取决于以下因素 :
( 一 ) 安全因素
( 二 ) 港口因素
( 三)货运因素
( 四 ) 技术因素
此外 , 有关国家、港口的关税法令、经济政策、航运政策等也对航线的形成和选择产生影响。
航线的选择是否恰当, 关系到海洋运输业的成败。因此, 各航运公司都十分重视航线的选择和开辟。
二、海洋运输航线的分类
( 一 ) 按航行范围划分
1. 远洋航线 (Cross Ocean-going Shipping Line 〉
2. 近洋航线 (Near-Sea Shipping Line),
3. 沿海航线 (Coastal Shipping Line),
( 二 ) 按港口大小和货运量多少划分
1. 干线 (Trunk Line), 指货运量大而集中的
主航线。
2. 支线 (Feeder Line), 又称补给线
( 三 ) 按船舶营运方式划分
1.定期航线 (Liner) 。 。
2. 不定期航线 (Tramp Shipping Line) 。
第二节 世界主要海洋运输航线
目前世界上主要的海洋运输航线 :
( 一 ) 北大西洋航线 (North Atlantic Shipping Line)
北大西洋航线为北美与西欧间的运输大动脉, 因横跨大西洋北部而得名。 该航线两岸拥有世界 2/5 的重要港口 , 承担 70-80% 的海洋货运量 , 成为世 界上最繁忙的航线。
( 二 ) 北太平洋航线 (North-Pacific Shipping Line)
北太平洋航线是美加西海岸与远东之间的主要航线, 因横跨太平洋北部而得名。
( 三 ) 苏伊士运河航线 (Via Suez Canal Shipping Line) 该航线因通过苏伊士运河而得名。 为欧亚间的主要航线; 为欧澳新之间的主要航线。
航线
( 四 ) 巴拿马运河航线 (Via Panama Canal Shipping Line)
该航线是连接大西洋与太平洋沿岸各港口的重要捷径, 因通过巴拿马运河而得名。
( 五 ) 南非航线 (South-Africa Shipping Line)
该航线是西北欧与南部非洲之间的重要航线, 该航线为世界上最古老航线之一。
( 六 ) 南美航线 (South-America Shipping Line)
南美航线是南美横跨大西洋连接欧洲和北美的航线。
航线
( 七 ) 南太平洋航线 (South-Pacific Shipping Line)
南太平洋航线自北美西岸的旧金山和温哥华 , 跨越太平洋, 西至大洋洲的澳大利亚、新西兰。
( 八 ) 加勒比海航线 (CaribearlSea Shipping Line)
加勒比海航线是环行于墨西哥湾与加勒比海沿岸的航线。
第三节 我国国际贸易运输的主要航线
一、亚洲航线
香港航线、澳门航线、日本航线、菲律宾航线、新马泰航线、印度尼西亚航线、东马及汶莱线、新几内亚航线、孟加拉航线、斯里兰卡航线、印度及巴基斯坦航线、波斯湾航线、红海航线
其中,香港作为亚洲和世界航线的中心点,香港有世界上最先进的集装箱码头--葵涌集装箱码头.
日本是我国贸易大国, 许多港口辟有集装箱航线, 如上海、天津、大连、广州、青岛、张家港、 南通、南京等。
二、大洋州航线
新西兰航线 、澳大利亚航线
三、地中海航线
习惯上 , 航运界把地中海航线分为地中海南岸航线和地中海北岸航线二条。地中海南岸航线系指北非地中海沿岸, 主要港口有: 亚力山大、塞得港、的黎波里、阿尔及尔、卡萨布兰卡等。这一航线往来货量不大。中国大港口有直达船, 由中远公司承运, 其它港 口去该地货需经香港中转。
地中海北岸航线是指南欧地中海沿岸, 主要港口有巴塞罗纳、马赛、的里亚斯特、热那亚、比雷埃夫斯等。 这一航线往返货量很大 , 中国出口去该地区的主要商品有轻纺、食 品等 , 从该地进口化工、机械设备等。中国各大港口都有直达船 , 一 些港口辟有支线船。
四、欧洲航线 ( 包括英伦、西欧、北欧 )
港口有 : 英国的伦敦 (London) 、利物浦 (Liverpool);
法国的勒哈佛尔 (Le Havre) 、敦克尔克(Dunkirk );
荷兰的鹿特丹 (Rotterdam ) 、阿姆斯特丹 (Amsterdam);
比利时的安特卫普 (Antwerp );
德国的汉堡 (Hamburg) 、不莱梅 (Bremen)
爱尔兰的都伯林 (Dublin);
丹麦的哥本哈根 (Copenhagen );
瑞典的斯德哥尔摩 (Stockholm ) 、哥登堡 (Gothenburg) ;
挪威的奥斯陆 (Oslo) 、卑尔根 (Bergen);
芬兰的赫尔辛基 (Helsinki) 、波里 (Pori) 土尔库 (Turku) 等。
我国同西、北欧国家的贸易非常发达。贸易量决定了该航线是我国最主要的国际航线 , 加上该航线安特卫普、汉堡、伦敦、利物浦 等是世界著名大港 , 吞吐量犬 , 为促进我国同欧洲的贸易起了十分 重要的作用。
五、北美西岸航线
本航线包括加拿大西海岸和美国西海岸及美国阿拉斯加州、美国太平洋岛屿。
港口有 : 加拿大的温哥华 (Vancouver); 美国的安克雷奇 (Anchorage ) 、关岛 (Guam ) 、 西雅图 (Seattle) 、塔科马 (Tacoma) 、奥克兰 (Oakland ) 、波特兰 (Portland) 、旧金山 (San Francisco) 、洛杉矶 (Los Angeles) 等。
本航线往返货量极大 , 且已实现了全集装箱运输。中远公司在 这条航线上投入了大量的最大、最先进的全集装箱船川航 , 开辟了 上海、天津、大连、青岛、广州至美西的全集装箱航线。
六、北美东岸航线
港口有 : 加拿大蒙特利尔 (Montreal)、
多伦多 (Toronto)、哈里法克斯 (Halifax)、
圣约翰斯 ();
美国的波士顿 (Boston)、纽约 (New York)、
费城 (Philadelphia)、迈阿密 (Miami)、
莫比尔 (Mobile)、新澳尔良(New Orleans)、
休斯敦 (Houston) 。
和北美西岸航线一样, 本航线是世界重要航线之一, 已实现全集装箱运输。小陆桥运输的普遍采用,远东至北美的船舶已很少挂靠东岸港口。
七、其他航线
中美洲航线、南美东西岸航线、
东南非航线:本航线对于中南非洲是十分重要的。
它是中南非洲的门户 , 特别是对于中部非洲 ,
它是远东、中东、澳洲贸易的出入海口。
我国上海、天津等港口有直达散货船 。
西非航线:西非航线主要集中在几内亚湾一带,
这些港口是西非各国联结世界的纽带。
西非是非洲比较发达的地区 , 也有一定的贸易量,
但入大于出。
目前, 中远公司在上海、大连、天津等大港口
开辟去西非的直 达航线。
第五章 我国及世界主要贸易港口
内容提示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港口的种类与形成的条件,港口的作用,港口的类型,港口的类型,世界主要港口以及我国主要港口自然条件,货物吞吐量,通过能力,各港口基本运营简况,及在国际贸易运输中的地位。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世界和我国主要港口的运营情况和在国际贸易的作用有一较全面的了解。
目录
第一节 港口的种类与形成的条件
第二节 世界主要港口简介
第三节 我国主要港口简介
第一节 港口的种类与形成的条件
港口是海洋交通与内陆交通之间的重要联系枢纽,其位置一般在江河、湖、海 沿岸, 具有一定的设备条件, 供船舶来往停挂, 办理客货和其它专门服务。港口和范围包括港内水域及紧接水域的陆地。
港口按其基本功用 , 可分为商港、渔港、军港和避风港四大类 型。
本节所介绍的港口 , 仅指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商港。
商港主要供 商船停靠 , 办理客货运输 , 一般具有停靠船舶、上下客货、供应燃料 物料及修理船舶所需的各种设备和条件。
港口
一、港口的作用
港口的作用表现为, 它既为海洋运输服务, 又为内陆运输服务。
无论是船舶客货转入陆运工具, 还是由陆运客货转入船舶, 均依赖港口的服务工作。世界上沿海国家都视港口为国家的经济咽喉。
二、商港的种类
( 一 ) 按地理位置划分
1. 海湾港 (Bay Port):
2. 河口港 (Estuary Port):
3.内河港 (Inland Port)
港口
( 二 ) 按使用目的划分
按使用目的可以分为 :
1. 存储港 (Enterpot Port): 一般地处水陆联结的要道 , 交通便利 , 同时又是工商业中心 , 港口设施完备 , 便于进出口货物或转口货物的存储、转运 , 是内陆和港口货物集散的枢纽。如伦敦、纽 约、汉堡及上海等港。
2. 转运港 (Port of Trans shipment): 位于水陆交通衔接处的 港口。一方面将陆运货物集中 , 转由海路出运 , 另一方面将海运货物疏运, 转由陆路运入 , 其作用主要是办理转运业务 , 如鹿特丹、香港等。
3. 经过港 (Port of Call): 地处航道要冲 , 是往来船舶必经之地 , 船舶可短暂停泊 , 以便补充燃料、物料、淡水、食物等 , 然后继续航行 , 如科伦坡、亚丁等。
港口
( 三 ) 按国家政策划分,可以分为 :
1. 国内港 , 指经营国内贸易 , 专供本国船舶出入的港口。外国商船除经特许外 , 不得任意出入国内港口。
2. 国际港 (开放港), 指按条约或法令所开放的经营国际贸易的商港 , 任何航行于国际航线上的外籍船舶 , 经办理有关手续后, 均准许进出的港口, 但必须接受当地港务机构和海关的监督。
3. 自由港 , 指进出该港的货物 , 准许其在港内存储、装配、加 工、整理、制造再转运他国 , 并免征关税 , 只有在运入内销售时才征 收关税。
三、现代化港口应具备的设施条件
1. 水面设施 : 包括供船舶安全通行的航道, 抛锚定泊
的锚地及平稳靠泊的船渠等
2. 隔浪设施 : 包括防止港外风浪海流袭击的防波堤
3. 导航设施 : 包括属于航路标志的灯塔与浮标
4. 码头设施 : 为供船舶装卸货物 , 上下旅客的设施
5. 仓储设施 : 包括仓库、货棚、谷仓、贮煤场及贮油库
6. 装卸设施 : 包括岸上起重机、水上起重机、拖车等
7 ·交通设施 : 包括铁路与公路 , 水上交通的驳船与海船
8. 其他设施 : 包括补给、维修、救生、救难及消防设施
四、港口的通过能力
在一定时期内港口能够装船卸船的货物数量, 称为港口的通过能力。港口通过能力取决于下列条件 :
1. 码头的长度和位置 ;
2. 装卸工作的机械化程度和装卸工人的劳动生产率 ;
3. 仓库的位置和容量 ;
4. 交通路线 ;
5. 装卸机械的类型和安放位置等 ;
6. 港口管理的水平。‘
五、港口码头
码头是港口建设的主要部分。
其主要作用是保证船舶能方便而又安全地靠泊。保证货物装卸作业的顺利进行以及保证船舶与岸上之间的联系方便。码头可分为 :
1. 浮码头 : 是一种钢质结构的浮船 , 由锚和缆使浮船
固定在一定的岸边水面, 供船舶靠泊和旅客上下。
2. 固定码头: 又可分为长堤式与突堤式两种。前者是沿岸边并与海岸平行所筑成的长堤形码头。后者是从岸边向水域突出的建筑。
此外, 系船浮筒是码头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这是当码头泊位满额或需要在锚地过夜时, 做为临时系船之用。
第二节 世界主要港口简介
1。荷兰的鹿特丹港 (Rotterdam) ,
它是世界第一大港, 吞吐能力现在已达 3 亿吨以上 ,60 年代以来一直占世界第一 位。 是荷兰和欧盟的货物集散中心, 运入西欧各国的原油、石油制品、谷物、煤炭、矿石等都经过 这里, 有 " 欧洲门户 " 之称。
2. 纽约 (New York)
是美国第一大城市, 面积 830 平方公里, 人口 1100万。纽约是美国及世界重要国际贸易港口与经济、金融中心。
3. 神户 (Kobe),
神户是日本第一大港。锚地深度约 40 英尺泥底。有 36 个浮筒可以系带 29 条远洋船。 现有 231 个泊位。
世界主要港口
4. 汉堡 (Hamburg)
它也是世界最大港口之一,每年约有18500 艘船只停靠, 其中定期航线船只18700 艘, 平均每天24 艘, 每小时 1 艘。
5. 安特卫普 (Antwerp)
安特卫普是比利时第二大工业中心, 北欧北部的贸易中心, 也是世界著名大港之一, 吞吐量在 9000 万吨到 1 亿吨之间。
6. 横滨港 (Yokohama)
是日本第三大城市, 重工业中心,是日本天然良港之一。进口货物主要是原油 , 约占 60%, 其次为粮食、矿产品、原盐 等。出口货物主要是船舶、汽车等运输机械 , 约占 40%, 其次为机 械产品、日用品、化工产品等
世界主要港口
7. 新奥尔良港 (New Orleans)
是美国南部路易斯安娜州大商埠。新奥尔良既是深水远洋港口 , 又是内河航运集散地。港口南通墨西哥湾, 内与密西西比、密苏里、俄亥俄等河相连 , 腹地广阔 , 是美国河、海、陆联运中心。
主要出口货物有机械设备、纸张、粮食、煤炭、硫黄等 , 进口主要是石油、矿石、钢铁、香蕉、甘庶等。
该港口码头总长 40 公里 , 共 280 多个泊位, 全是深水泊位。其 中公用泊位 101 个, 公用杂货泊位 70 多 , 全集装箱泊位 3 个, 配 有集装箱桥。另有滚装船泊位 7 个, 散货泊位 11 个。私营泊位 187 个, 其中石油泊位 148 个。码头水深由 30 至 60 英尺不等。有 52 万平方米的公用仓库。
世界主要港口
8. 休斯敦 (Huston)
为美国主要出口小麦、进口钢材的大港之一。该港航道宽 300 至 400 英尺 , 深 36 至 40 英尺。港区内有 100个以上码头 , 全长达 25 英里。其中杂货码头 52 个。
该港进出口主要货物有 : 原油、石油制品、钢铁制品、纸张、糖、咖啡、棉花、小麦等。
9. 新加坡 (Singapore)
新加坡位于马来半岛南端的新加坡岛南岸 , 市区面积 97 · 4 平方公里 , 是东南亚重要工商业城市, 世界第四大金融中心。 60 年代 即成为世界第四大港。由于地理位置优越, 新加坡已成为 250 多条国际海运航线的中心 , 是东南亚与欧洲、北美和日本之间的货物转运枢纽。
新加坡港水域面积约 470 平方公里。港内水深达 11 米 , 有远 洋泊 26 个、沿海轮泊位 5 个及油轮泊位 70 个。 每天有 200 多艘海轮进出港。
世界主要港口
10. 马赛港 (Marseilles)
马赛港是法国最大海港 , 第二大城市。是地中海沿岸一天然良港。马赛港有优良的导航设备, 进港船在 320 公里处即可通过无线电导航设备安全航行。
马赛港由贝雷湖、福斯湾与拉弗拉港组成。港口水面达 4000 多公顷 , 码头长 27 公里 , 有泊位 190 多个, 仓库 170 万平方米, 港 内有 80 公里长的铁路和各种现代化装卸设施。
其中石油占 80% 以上。出口主要是工业制成品。进口以石油、 液化天然气为主 , 此外还进口粮食、油料、咖啡、棉花、化肥、糖、皮 革、香料等。
世界主要港口
11. 伦敦港 (London)
伦敦是英国首都, 政治、文化、经济、交通中心 , 世界大城市之一。 伦敦港也是西北欧最大的集装箱港, 年装卸货量超过 6000万吨 , 经由伦敦进口的货物占英国进口额的 80% 。
伦敦港有三个码头区 :
(1) 皇家码头区,
(2) 印度与米勒沃尔码头区,
(3) 提尔伯里码头区, 伦敦的集装箱码头就位于此地。这里的粮食码头, 建有储存能力 10 万吨的地下粮库。经伦敦进口的货物有原料, 粮食, 食品、水果, 蔬菜 , 糖 , 茶叶、 酒类、术材、纸浆、橡胶、皮革等。出口主要是工业制造品、汽车、机 械、钢材等 .
第三节 我国主要港口简介
1.上海港
地处我国东海中部,扼长江入海的咽喉。黄埔江横贯于中 , 成为天然商港。该港可同时靠泊万吨级船舶 60 余艘。该港进出口货物主要有钢铁、粮食、煤、石油、化肥、杂货等。是我国主要外贸港口之一 , 外贸物资吞吐量占全港的 20%, 也是我国最大集装箱运输港。
2. 大连港
湾内风平浪静 , 平均水深 9 米 , 最深 处 12 米 , 平均气温摄氏 10 ℃ , 是四季通航的天然良港,该港有 7 个装 卸作业区 , 分别有石油、煤炭、木材、干货等专业码头 , 其中万吨级 泊位 30 个 , 最大的泊位可靠 10 万吨级油轮。
我国主要港口
3. 秦皇岛港
气候比较温和 , 是我国北方著名的终年不冻港, 我国最大的能源输出港和世界上最大的煤港。该港水深 米。港区内建有仓库 25 座 , 堆场 面积达 75 万平方米 , 该港年吞吐量仅次于上海、大连港之后 , 居全国第三位。
4. 天津港
天津港位于勃海湾西岸 , 是我国首都出海门户。由天津、塘沽、新港三部分组成。 新港部分。是天津港主体。该港现已通往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
新港进出口主要货物有盐、粮食、化肥、钢铁及杂货等 , 是我国主要外贸港口之一。
我国主要港口
5. 青岛港
该港进出口主要货物有煤盐、石油、钢铁、矿建材料、化肥等 , 是我国外贸主要港口之一 , 占全港吞吐量 45%, 每年进出的外贸船舶达 1300 多艘次。现已开通运往美国的集装箱班轮航线。
6. 广州黄埔港
地处广州市东南侧 珠江口内 , 是一个天然深水良港。港内水域宽阔 , 水深浪静 , 万吨级 客货轮通行无阻。该港港内航道全长 115 公里 , 有两个作业区 , 共有泊位 16 个其中万吨级泊位 13 个。仓库 25 座 , 面积 万平方米。
出口的主要货物有石油、水泥非金属矿、大米、木薯片、白糖、 化工品、日用品、有色金属。进口的主要货物有煤炭、石油、金属矿 石、钢铁、水泥、术材、非金属矿石、化肥、粮食、原糖、化工品等。
黄浦港是我国主要外贸港口之一 , 已同世界上 63 个国家和地区 265 个港口有贸易船舶往来 , 开辟了 25 条航线。
我国主要港口
7. 湛江港
为我国天然深水良港。港外有硫州、东海、南三诸 岛为屏障 , 形成一道天然的防波堤。港内水域宽阔 , 水深浪静 , 万吨级船舶可随时进出港口。该港航道全长 65 公里 , 有三个作业区 , 共有泊位 18 个 , 总长2378 米 , 其中有 5 万吨和 2 · 5 万吨油轮码头各一个 , 万吨级泊位 8 个。
8.宁波港
宁波港位于东海之滨 , 全国海岸线中段 , 由于地理条件十分优越 , 是一个大有发展前途的深水良港。该港分宁波、镇江和北仑三 个港区共有 21 个泊位。其中北仑港还有我国自行设计建造的 10
万吨级矿石中转码头 , 全长 351 米 , 宽 米。
9.深圳港
第二篇 国际航运篇
第六章 班轮运输
第七章 租船运输
第八章 海运提单
第九章 进口货物海洋运输业务
第十章 出口货物海洋运输业务
第六章班轮运输
内容提示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班轮运输的特点与作用,班轮公会作用,班轮运价的构成以及计算标准和方法,班轮运输业务程序和手续 ,主要进出口单证,以及班轮运价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国际航运中的班轮运输有一个较全面了解,要求学生熟悉相关的法律规定和条款,掌握班轮运输业务程序和手续 以及主要进出口单证的内容。
目录
第一节 班轮运输的特点与作用
第二节 班轮公会
第三节 班轮运价
第四节 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第五节 班轮运价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第六节 班轮运输业务程序和手续
第七节 主要进出口单证
第一节班轮运输的特点与作用
班轮运输 (Liner Transport 〉又称定期船运输,
是指船舶在特 定航线上和固定港口之间,按事先公布的船期(Sailing Schedule) 进行有规律的、反复的航行, 以从事货物运输业务并按事先公布的费率收取运费的一种运输方式。
一、班轮运输的特点
1. 具有 “ 四固定 ” 的特点 。
2. 班轮运价内包括装卸费用 。
3. 承运人对货物负责的期间是从货物装上船起 , 到货物卸下
船止 , 即 “ 船舷 至船舷 ”(Rail to Reil) 或 “” 钩至钩 “
(Tackie to Tackle ) 。
4. 承托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以签发的提单条款为依据 。
作用
二、班轮运输的作用
由于班轮运输上述特点 , 对国际贸易的推动作用 :
1. 有利于一般杂货和不足整船货的小额贸易货物
的运输。
2. 由于 “ 四固定 ” 的特点, 为贸易双方洽谈价格
和装运条件提供了方便 。
3. 班轮运输有固定设备和人员 , 能够提供专门的、
优质的服务。
4. 由于事先公布船期、运价费率 , 有利于贸易
双方达成交易 ,减少磋商内容。
5. 手续简单 , 货主方便。由于承运人负责装卸
和理舱 , 托运人只要把货物交给承运人即可 ,
省心省事。
第二节 班轮公会
一、概念
班轮公会(Freight Conference) 是指在同一航线上营运的几家班轮公司,为了限制竞争并控制和垄断该航线的货运 ,获取高额利润而组成的一种国际组织。
二、班轮公会的作用
为了维持其垄断地位 , 分别采取了消除会员间的内部竞争和打击外来非会员竞争的手段和措施。
( 一 ) 对抗外部竞争
1. 延期回扣制度(Deferred Rebate System)
2. 合同制 (Contract Rate System) 或双重费率制 (Dual Rate System)
3. 战斗船 (Fighting Ship)
班轮公会
( 二 ) 消除内部竞争
1. 制定统一规则 , 各会员公司必须遵守。
2. 规定统一运价 , 各会员公司不得以低于统一
运价揽货。
3. 统一步骤和行动 , 共同对付外来的竞争。
4. 统一标准佣金百分比 , 各会员公司不得给
揽货经纪人过高的佣金。
5 ·制定分摊协议 , 使各会员公司都能按货
量或运费金 额分摊一定配载。
6 ·组织货物监督小组 , 防止会员公司默认
货主少报货载数量 , 少付运费等变相减价。
第三节 班轮运价
班轮运价是班轮公司为运输货物向货主收取运费的价格。
一、班轮运价的特点
1. 班轮运价是按班轮公司事先公布的运价表
和规定计收运费。
2. 班轮运价包括货物从装货港船边 ( 舷 ) 或
吊钩至目的港的 船边 ( 舷 ) 或吊钩的全
部运输费用。
3. 班轮运价中包括装卸费用, 不涉及滞期和
速遣的问题。
4. 班轮运价属垄断性运价。
5. 班轮运价由基本费率和附加费两部分组成。
注意:
班轮公司在装货港码头或仓库接货, 而由此发生的超出原装卸费用的部分, 班轮公司可以附加费的形式向货方收取。
这种附加费在装货港称码头收货费 (Terminal Receiving Charge),
在卸货港称交货费(Delivery Charge)或统称货物搬运费。
二、班轮运价表的种类及其形式
( 一 ) 根据制订的主体和方式分类
1. 班轮公会运价表 (Conference Tariff)
2.非班轮公会运价表 (Non Conference Tariff) 中国远洋运输集团的运价表
3. 双边运价表 (Bilaural Tariff) 这种运价表是由船货双方制订的
4. 协议运价表 (Freight Agreement) 这是一种类似班轮公会运价表的一种运价。
( 二 ) 根据费率结构分类
1. 等级费率运价表 (Classification Rate Freight Tariff) 等级运价表是指按航线将货物分成若干等级 ( 一般分为 1 一20 个等级 )。
我国外运 3 号本、中远 6 号本属等级费率运价表。
2. 单项商品费率运价表 (Commodity Rate Tariff)
单项商品费率运价表是按每项商品逐个列出计算标准和费率,计费较为合理, 也便于查找, 这种运价表最典型的就是香港华夏公司的3号、4号运价本。
费率结构
三、班轮运价表的基本内容
不同的班轮公会或班轮公司有不同的运价表 , 其内容也不完全相同 , 但它们都是按照各种商品的不同积载因素、不同性质、不同价值 , 结合不同的航线加以制定的。班轮运价表一般包括下列内容 :
(一) 说明及有关规定 (Notes And Conditions)
它规定了运价表的适用范围、运费的计算及支付办法、计价币制、单位、船 货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等。
(二)商品列名和商品目录 (Commodity Enumeration andAppendix)
(三) 基本费率(Basic Freight Rate)
(四) 附加费(Addtionals)
四、班轮运价的构成
班轮运价是基本费率 和各种附加费(Surcharges) 所构成。
基本费率是班轮运费的计算基础,也是制定各种附加费用的基础。它包括各航线等级费率、从价费率、冷藏费率、活牲畜费率及议价费率等。
在班轮运输中常见的附加费有下列几种 :
燃油附加费 (Bunker Adjustment Factor ,BAF);港口附加费 (Port Surcharges);港口拥挤附加费(Port Congestion Surcharge);绕航附加费 (Deviation Surcharge);转船附加费 (Transhipment Surcharge);超重、超长附加费 (Heavy Lift and Long Length Additional);选港附加费(Additional For Optional Destination) 等。
第四节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和方法
一、班轮运费的计算标准
(一) 按货物的毛重计收,在运价表中以 “W” 字母表示 , 即 Weight 的缩写 , 一般以每一公吨为计费单位 , 也有按长吨或短吨计算。
(二) 按货物的体积计收,在运价表以 "M" 字母表示 , 即 Measurement 的缩写 , 一般以立方米为计费单位 , 也有以立方英尺计算。
(三) 按货物的毛重或体积计收,在运价表中以 “W/M” 字母表示 , 以其较高者计收运费。
(四)按货物的价格计收,在运价表中以 “” 字样表示, 又称从价运费。
(五)按货物重量或体积或价值三者中较高的一种计收 。
(六) 按货物的件数计收。
(七)按议价运费计收。
(八) 起码运费率 (Minimum Rate) 。
二、班轮运费计算公式
(1) 如果附加费为绝对数值则运费公式为 :
运费总额 = 货运数量 ( 重量或体积 ) ×基本费率十附加费
(2) 如果附加费按百分比计算则运费公式为 :
运费总额 = 货运数量 ( 重量或体积 ) ×基本费率× (1+ 附加费 %)
三、计算步骤
在计算一笔运费时 , 应按下列步骤进行 :
(1) 首先了解货物品名、译名、特性、包装、重量、尺码 ( 是 否超重、超长 ) 、装卸港 ( 是否需转船、选卸港 ) 等 ;
(2) 根据货物的品名 , 从货物分级表中找出该货物的等级和计算标准。如属未列名 () 货物 , 则参照性质相近货物的等级 和计算标准计算 ;
(3) 已查知货物等级和计算标准后 , 再查找货物所属航线等级费率表 , 找出货物等级相应的基本费率 ;
(4) 查找有无附加费 , 及其各种附加费的计算办法及费率 ;如果是从价运费 , 则按规定的百分比乘以 FOB 货值计算 ;
(5) 查到各种数据后 , 最后列式进行计算。
四、示例
某轮从上海港装运 10 吨 , 共计 11 立方米的蛋制品去英国普利茅斯港 , 要求直航 , 求全部运费。
解 :(1) 查货物分级表知蛋制品为 12 级 , 计算标准为 W/M 。
(2) 再从中国到欧洲地中海航线分级费率表查出 12 级货物
的基本费率为 116 元 / 吨。
(3) 因该货物体积大于重量 , 所以运费吨应为 11 吨。
(4) 另从附加费率表中查知普利茅斯港直航附加费每运费吨
为 18 元 ; 燃油附加费 35% 。
(5) 代入计算公式 :
运费总额 =11 ×〔 116 × (1+35%)+18 〕 = 元
第五节 班轮运价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我国和国际上的一般做法和惯例, 作一简单的介绍 :
一、运费支付 (Payment of Freight)
( 一 ) 预付运费 (Freight Prepaid)
托运人在装货港或班轮公司同意的其它地点, 在签发提单时付清全部运费和其他费用, 叫预付运费。
以贸易术语中 CIF、CFR为条件的运费须预付, 货物托运时必须预付运费。
根据提单条款和国际惯例, 预付的运费, 即使船舶和货物灭失 , 运费概不退还。
班轮运价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 二 ) 到付运费 (Freight Collected)
货物到达目的港后 , 收货人在提货前付清包括各项费用在内的全部运费叫到付运费。
以 FOB 成交的货物, 运费一般为到付 , 提单上载有 " 运费到付 " 。舱面货、散装 油、冷藏货、活牲畜、鱼类等货, 除另有协议外 , 运费必须预付而不接受到付。
( 三 ) 延期付款 (Extension of Credit )
在北太平洋上 , 中远集团和一些经营香港至美国航线的班轮公司,对预付运费采取延期付款的办法, 货方在按运价表上规定的赊欠协议书上签字, 班轮公司即可放单。
运价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二、支付货币 (Payment of Currency )
按运价表上规定的币种支付运费, 一般为美元或港元。
三、费率变更 (Alteration of Rate)
班轮公司有权颁发有关费率调整、费用变更、列名商品增减、计算标准或商品等级改动等的调整通知。调高运价应事先通知,降低运价不受此限制。
运价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四、意外条款 (Contingencies clause)
在特殊情况下, 班轮公司可以不预先通知而提高和变动费率及附加费、增列附加费或取消舱位预约, 这在班轮运价表上叫 “ 意外条款 ”。
如战争的迫近和存在;货币汇率的变化;装卸港口的拥挤;燃油价格的上涨。
五、运费更正 (Amendment of Freignt)
货方如发现运费计算有误, 必须在船舶开航后规定的时间内向班轮公司或其代理人提出。
运价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六、责任限额 (Limitation of Liabitity)
班轮公司承运货物如发生货物灭失、损坏, 除加付保值附加费, 赔偿额如超过提单规定的责任限额, 班轮公司只按责任限额进行赔偿。
七、超限额提单责任条款(Responsibility For Value In Excess of B/L Limitation of Liability)
托运贵重货物 ( 包括从价在内 ), 若要求班轮公司承担超过提单规定的限额责任时, 托运人必须事先用书面形式声明, 除支付规定运费外, 还要加付全部货物价值一定百分比的附加费。
运价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八、回运货物 (Returned Cargo)
货物运抵目的港的一年内, 原件交由原承运的班轮公司所属船舶运回原装货港, 回程运费按 50% 计收 ,也有些班轮公司规定按原运费的 75% 计收等。
九、免费样品 (Free Sample)
对没有商业价值的货物样品,凡体积不超过 立方米,重量不超过 50 公斤的,可免费托运。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不承担赔偿责任。
运价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十、包裹承运条款 (Parcel Shipment Clause)
凡不超 立方米 , 或 50 公斤或价值不超过 50 美元的货物 , 可作为包裹托运 , 并按较低的包裹运价计费。
十一、运价表登记 (Freight Tariff Filing)
根据美国《 1916 年航运法》,航运于美国航线的班轮公司,必须将其运价表,包括费率、规定、条款及提单样本向美国联邦海事委员会(FMC)登记,登记的费率可在登记后30天生效。
运价的有关规定和条款
十二、佣金 (Commision)
佣金是班轮公司付给货方或揽货订舱人的一种劳务费, 作为揽货订舱工作的报酬。我国习惯上称订舱佣金 (Booking Commision), 一般为货物出口运费的 5% 。
十三、托盘货物 (Pallatized Cargo)
出口货物以托盘进行运输时, 班轮公司运价表对托盘货物的组织有一定的规定, 托运人须按规定组织货物。在提单上对货物及件数, 只能填写托盘数, 对货物的内容及件数只填写据称包含什么商品或件数。
第六节班轮运输业务程序和手续
一、海运出口货物班轮运输程序
( 一 ) 签订贸易合同:
如合同是以 CIF 或 CFR 条件并以信用证为支付方式
( 二 )催证、审证和改证:
注意审证的内容很改正的要求
( 三 ) 备货:
按时、按质、按量备妥合同约定的货物。
(四) 办理出口手续:
出口许可证、配额许可证、商检证书、危险品包装
鉴定使用证书、出口货物报关单等。
( 五)订舱配载:
订舱单 (Booking Note,B/N) ,配载。
海运出口货物班轮运输程序(续)
(六) 保险:
保险单的日期不得晚于提单的签发日期。
(七) 装运准备:
订舱托运单,配船清单,积载图,装货单 (Shipping
Order,S/O) 正本,报关,商检、船舶检验等
(八) 装船:
码头仓库交货,理货,监装,签发大副收据,
换取正式提单等。
(九) 制单:
主要单证有商务单据 ( 包括发票、装箱单、
汇票等 ) 、运输单据( 主要是提单 ) 和保险单等
(十) 结汇:
定期结汇、收单结汇 或议付结汇。
二、海运进口货物班轮运输程序
( 一 ) 签订贸易合同:
买卖双方签订 FOB 条件 , 以信用证方式支付货款。
( 二 ) 开立信用证:
根据贸易合同 , 及时开立以卖方为受益人的信用证。
( 三 ) 订舱:
向船公司订舱 , 通知卖方船名、船期 , 以便卖方按船舶受载日期将货物交到指定装船地点。
( 四 ) 保险:
根据卖方预计交货通知, 买方应及时办理货物投保手续。
海运进口货物班轮运输程序(续)
( 五 ) 审单:
买方收到卖方通过银行转来的全套单证后 , 须逐一核对审查。 做好接货准备工作。
( 六 ) 报关:
进口货物向海关办理报关手续 , 查验放行 , 纳税后 , 才能提货。
(七)提货:
提单持有人必须持提单先到船公司或其代理以提单换取提货单 (Delivery Order,D/O) 俗称小提单 , 收货人凭提货单才能从船公司仓库提取货物。
( 八 ) 检验与索赔:
货物交接时, 如发现有短损, 需要及时向船方或仓库办理有效签证, 做好验残验短工作, 取得有关证明文件并由有关方面共同会签证明,向有关方面提赔。
第七节 主要进出口单证
一、汇票 (Bill of Exchange,Draft)
汇票是一个书面的无条件的支付命令。
二、商业发票 (Commercial Invoice)
商业发票,是卖方向买方开立的,凭以向买方收款的发货价目 清单。
三、装船单证
(一) 托运单 (Booking Note ,B/N)
托运单是托运人(Shipper)根据贸易合同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的向船公司或其代理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一式两份),船公司根据托运单内容,结合航线、船期和舱位等条件, 如认为可以接受, 就在托运单上签章,留存一份,退回托运人一份, 至此运输合同即告成立。
主要进出口单证:装船单证
( 二 ) 装货单 (Shiping Order,S/O)
装货单是船公司或其代理在接受托运人提出托运申请后,发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的单证,同时也是命令船长将单上货物装船的单据, 因而又称为“下货单”。
第一联留底 (Counterfoil) 作为船方凭以缮制装货清单 (Loading List) 和画积载图, 计算运费;
第二联是装货单正本 (Original), 既用作船舶据以装船的依据, 又作为货主凭以向海关办理货物出口申报手续的单据 , 因而又称关单;
第三联是收货单, 又称 "大副收据"(Mate's Receipt),是承运人收妥货物并已装船的凭证,也是托运人凭以换取正本己装船提单的依据。
主要进出口单证:装船单证
( 三 ) 理货单 (Tally Sheet)
是指在装船时, 船方委托的理货员对装船货物进行理货点数后所出具的明细单。
( 四 ) 收货单 (Mate's Receipt ,M/R)
是指船方签发给托运人的 , 用以证明货物已经收到并已装船的单据。又称大副收据。 收货单又是托运人凭以向船公司换取已装船提单的重要凭证。
( 五 ) 提单 (Bill of Lading ,B/L)
提单是船公司凭收货单签发给托运人的正式单据。它是承运人收到货物并已装船的凭证 , 是运输合同的证明和物权凭证 , 也是 在目的港承运人凭以交付货物的证据。
主要进出口单证:装船单证
( 六 ) 载货清单 (Manifest)
又称货物舱单, 是在货物装船完毕之后, 由船公司或其代理根据提单按卸货港逐票列出全船载运货物的汇总清单, 编妥后送交船长签认。船舶办理出(进)口报关于续的必要单证。
( 七 ) 危险品清单 (Dangerous Cargo List)
是指对装载的危险货物专门编制的清单, 以符合港口规定的需要。
( 八 ) 货物积载图 (Stowage Plan)
货物积载图是船方大副在装货前根据装货清单按货物装运要求和船舶性能编绘的一个计划受载图。
( 九 ) 保险单(Insurance policy)
是保险人接受被保险人投保所签发的保险单据。
四、卸船单证
( 一 ) 提货单又称小提单 (Delivery Order ,D/O)
它是船公司或其代理凭收货人持有的提单或保证书而签发的提货凭证, 收货人可凭此单到仓库或船边提取货物。
(二)货物过驳清单 (Boat Note)
是以驳船卸货时证明货物交接的单据, 它是根据卸货时的理货单编制的。
( 三 ) 货物溢短羊 (Overlanded & Shortlanded Cargo List)
是指一批货物在卸货时, 所卸货物与提单记载数字不符, 发生溢卸或短卸的证明单据, 该单由理货员编制, 经船方和有关方(收 货人、仓库 )共同签字确认。
卸船单证(续)
( 四〉货物残损单 (Broken &Damaged Cargo List)
是指卸货时, 理货人员根据卸货过程中发现的货物破损、水浸、渗漏、霉烂、生锈、弯曲等情况 , 记录编制的 , 表明货物残损情况 的单据。货物残损单须经船方签认, 它与货物短卸单都是日后收货人向船方提出索赔的原始资料和依据。
( 五 ) 货物品质检验证书 (Quality Inspection Certificate)
是指卸货时, 收货人申请商品检验机构对货物进行检验后, 由商品检验机构出具的证明。如果货物品质与贸易合同规定不符, 此单是向国外卖方提出索赔的重要依据之一。
进出口单证
五、装箱单与重量单 (Packing List,Weight Memo)
这两种单据是对发票的补充 , 供进口地海关检验和进口商核对货物之用, 要按来证规定的名称出具。其包装、货号、规格、毛重、 净重、体积等应与发票、提单相一致。
六、商检证 (Inspeetion Certificate)
是由商检机构出具的品质、数量、重量的证明。其出证日期应在装船以前 , 否则银行不予接受。
七、产地证书 (Certificateof Origin)
产地证书简称产地证, 是一种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证件, 它是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
八、其它单据
进口商在其开来的信用证中 , 往往要求出口商提供除发票、运输、保险等主要单据以外的其它单证。 如出口许可证等。
从结汇的角度来 看 , 这些单证与主要单证具有同等重要价值。
九、货运单证流转示意图
议付行
开证行
托运人
发货人
卖方
船公司
装货船舶
卸货船舶
船公司代理
收货人、买方
2装货单S/O
1订舱单B/N
3.货物装船后,船方给托运人签发大副收据,托运人凭此换取提单
4.托运人凭全套货运单据向银行议付结汇
5.寄全套单据
6.收货人付清货款赎回全部单证
7.收货人以一分正本提单向船公司代理换取提货单D/O
8.收货人以提货单向船公司提货
装船
卸货
九、货运单证流转示意图
第七章 租船运输
内容提示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租船运输的特点与作用,租船市场,租船一般程序和手续,租船方式,租船合同范本,程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租船合同中的其他条款,租船合同的法律问题。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国际航运中的租船运输方式有一个全面的了解,熟悉租船一般程序和手续,租船方式和租船合同范本,掌握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并加以运用。
目录
第一节 租船运输的特点与作用
第二节 租船市场
第三节 租船一般程序和手续
第四节 租船方式
第五节 租船合同范本
第六节 程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
第八节 期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
第九节 租船合同的法律问题
第七章 租船运输
第一节 租船运输的特点与作用
租船运输是根据双方协商的条件, 船舶所有人( 船东 Owner) 将船舶的全部或一部分出租给租船人(Charterer)使用, 以完成特定的货物运输任务, 租船人按约定的运价或租金支付运费的商业行为。
一、租船运输的特点
1. 适合运输低值的大宗货物。
在海运中, 租船运输量约占 80% 。
2.租船运输无固定航线、固定装卸港和航期。
3.租船运价受租船市场供求关系的影响。
二、租船运输的作用
1.双方自己的需要选择洽租,满足各自的需要,为开展国际贸易提供便利条件。
2.租用整船,运量大, 充分发挥规模经济效益, 降低单位运输成本。
3.租船运价属于竞争性价格,受供求关系影响极大,运价低.
4.租船运输的限制较少,租船都可以进行直达运输, 方便了货主的需求。
5. 当贸易增加, 舱位不足时, 租船运输即可弥补需要。
第二节 租船市场
租船市场是船东出租船舶和租船人租赁船舶, 进行交易洽商的场所。
在租船市场上, 船东、租船人、船舶经纪人聚集在一起, 互通情况, 提供船舶和货源进行租船活动。
现代租船市场并不一定要有固定的场所, 只要是船东和经纪人集中的地方、 有船舶集中供租的地方, 都可能成为租船市场, 其业务活动是通过电讯业务来完成的。
一、国际上的主要租船市场
1. 英国伦敦租船市场
伦敦的波罗的海商业航运交易所 (The Baltic Mercantile and shipping Exchange) 是国际上最大的散杂货租船市场。
2. 美国纽约租船市场
纽约市场是仅次于伦敦的第二大租船市场。它没有固定场所,主要是用电讯进行业务活动, 其成交的船舶主要是油轮和干散货船。
3. 澳斯陆、斯德哥尔摩和汉堡租船市场
该市场是以租赁特殊的, 质量高的船舶为主, 如冷藏船、液化石油气船、滚装滚卸船和吊装船等。在租船方式上船东以长期期租为主。
4. 东京和香港远东租船市场
该市场主要是短程近洋船的租赁。该市场还是世界上最大的拆船市场。
二、经纪人或代理人在租船市场中的作用
船舶经纪人和租船代理在船东和租船人之间起桥梁媒介作用.
船东的船舶经纪人 (Ship Broker), 它是以船舶为商业活动的对象进行经纪活动, 其业务主要包括船舶租赁、船舶买卖和船舶代理等.
代表租船人的租船代理 (Chartering Agent) 为委托人洽租船舶。
1. 为委托人提供最合适、最有利的生意
2. 提供市场行情 , 当事人资信及其他信息咨询服务
3.为双方当事人斡旋并调解纠纷
4.代替当事人其它有关事务, 如草拟合同, 签订租船合同。
第三节 租船一般程序和手续
租船程序和手续与国际贸易的商品交易大同小异.
一、询盘 (Inquiry)
又称询租.询盘的目的和作用是让对方知道发盘人的意向和需要的大致情况。
二、报盘 (Offer)
又称报价。报盘有实盘和虚盘之分。
( 一 ) 实盘:报实盘 (Firm Offer) 是指必须具有成交意图 , 主要条款明确肯定、完整而无保留.
( 二 ) 虚盘:(Offer Without Engagement) 又称有条件报盘 (Conditional Firm Offer)。
租船一般程序和手续
三、还盘 (Counter offer)
还盘是指对报盘中的实质内容作出了修改, 并提出自己的不同条件。
四、接受 (Acceptance)
经报盘、还盘多次的讨价还价 , 直到最后一次还实盘的全部内容被双方接受 , 就算成交。
五、签约 (Conclusion of Charter Party)
正式的租约实际是在合同主要条款被双方接受后开始拟制的,承诺实盘已产生合同效力。
第四节 租船方式
一、定程租船
简称程租,又称航次租船 (Voyage or Trip Charter),
是指以航次为基础的租船方式。
船方必须按时把船舶驶到装货港口装货, 再驶到卸货港口卸货, 完成合同规定的运输任务并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以及航行中的一切开支费用, 租船人则按约定支付运费。
( 一 ) 定程租船的特点
1. 规定一定的航线或装卸港口以及装运的货物种类、名称、数量等。
2. 船舶的调度、经营管理由船方负责, 并负担船舶的燃料、港口使费、淡水以及船员工资等的营运费用。
3. 在多数情况下 , 运价按货物装运数量计算或采用包干运费(Lump Sum) 。
4. 规定一定的装卸期限或装卸率 , 并计算滞期、速遣费。
5. 船方除对航行、驾驶、管理负责外 , 还应对货物运输负责。
6. 船、租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免 , 以程租船合同为依据。
( 二 ) 定程租船的形式
1. 单航次租船 (Single Trip or Voyage Charter) 。
2. 来回程租船 (Round Trip or Voyage Charter) 。
3. 连续单航次租船 (Consecutive Trip or Voyage Charter) 。
4. 包运合同租船 (Contract of Affreightment) 。
5. 期租航次租船 (Time Charter Trip ;Trip Charter on Time Basis) 。
二、定期租船
定期租船 (Time Charter),
简称期租, 是指以租赁期限为基础的租船方式。
在租期内, 租船人按约定支付租金以取得船舶的使用权, 同时负责船舶的调度和经营管理。
期租租金(Charter Hire)一般规定以船舶的每载重吨每月若干金额计算。
期租船特点 :
1 ·期租是租用整船 。
2. 期租不规定船舶航线和装卸港口, 只规定航行区域范围。
3. 期租对船舶装运的货物不作具体规定。
4. 期租的租船人有船舶调度权并负责船舶的营运, 支付船用燃料、各项港口费用、捐税、货物装卸等费用。
5. 租赁期间的船期损失 , 除特殊原因外, 均归租船人负担。
6. 期租租金是按每载重吨每月 ( 或每日 ) 计算 。
7. 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 期租以期租合同为准。
三、光船租船
(Demise or Bareboat Charter)
光船租船实际上是期租的一种派生租船方式 , 所不同的是 , 船东只提供一艘光船 , 船上没有船员 。
租船人接船后尚须自行配备船 员 , 负责船舶的经营管理和航行的各项事宜。
四、租船应注意的问题
1. 租船前,注意租船条款与贸易合同条款相衔接。
2. 租船时, 首先应考虑船东的资信和经营状况 。
3. 租船时 , 要重视船舶规范, 船龄, 一般不租超过十五年以上的船舶。
4. 要弄清装卸港口的地理位置, 水深, 潮水差, 装卸效率、港口使费、捐税费率、港口习惯等。
5. 要密切注意各种法规的变化。 政府有关船舶停靠港口的法令。
6. 了解租船市场行情,航线船的比价。
7. 租船一般通过租船代理人或经纪人进行。
第五节 租船合同范本
租船合同又称租船租约 (Charter Party,C/ P)。
一、标准程租船合同
1 ·标准杂货程租船合同 (Uniform General Charter Party) 简称 “ 金康 ”(GenCOIl) 。该合同格式由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协会(BIMCO) 的前身波罗的海白海航运公会制定,几经修改,目前租船市场多数还是采用 1922 年版本。
2. 古巴食糖租船合同 (Cuba Sugar Charter Party) 。
3. 澳大利亚谷物租船合同 (Awstralia Grain Charter Party,AUSTWHEAT) 。
4. 太平洋沿岸谷物租船合同 (Pacific Coast Grain Charter Party) 。
5. 威尔士煤炭租船合同 (Chamber of Shipping Walsh CoalCharter Party) 。
6. 油轮程租船合同 (Tanker Voyage Charter Party 〉。
7. 巴尔的摩 C 式合同 (Baltimore Berth Charter Party-Form C ,1913)
二、标准期租船合同
1. 标准期租船合同 (Uniform Time Charter Party), 简称“Baltime” 。该合同由波罗的海国际航运协会于 1909 年制定 ,几经修改, 现行使用的是 1950 年修订的格式。
2. 纽约土产交易所定期租船合同 (New York Produce Exchange Time Charter Party,NYPE )简称 “Time Charter party” 。是由美国土产交易所于 1913 年制定 , 现在使用的是 1946 年修订的格式。
前者较多地考虑船东利益 , 后者较多地考虑了租船人利益。
中国租船公司 结合国际惯例 , 于 1980 年制定了 " 中国租船公司定期租船 合同 "(China National chartering Corporation Time C/P) 简称 "Sinotime198 。 "
第六节 程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
一、当事人:
船方和租船人 ,委托人和 代理人 。
二、船舶说明 :
船名、船籍、船旗、船级、吨位、容积以及签约附船舶的位置等
三、装货港和卸货港:
指名港 ( 列名港 ) 、未指名港和选择港。
四、船舶受载期和解约日:
受载日 (Ladys Date) 是租船人可以接受船舶的最早装货日期; 解约日 (Cancelling Date) 是指租船人可以接受船舶的最晚装货日期。从受载日至解约日称为船舶受载期。
程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
五、货物:
合同应列名商品或规定承运几种货物, 即选择商品。
六、运费及支付方式 :
要明确运费的费率、计算标准、计费币种和支付时间等。
七、装卸责任和费用负担的规定:
1. 船方负责装卸和负担费用 (Liner Terms or GrossTerms)。
2. 船方不负责装卸和负担费用 (Free In and Out,FIO)
3. 船方管装不管卸 (Free Out,FO) 。
4. 船方管卸不管装 (Free In,FI) 。
八、船舶所有人的责任条款
1. 提供适航船舶。
2. 对货物安全负责。
3. 及时把货物运到目的地交给收货人
九、许可装卸时间条款
( 一 ) 许可装卸时间的规定
1. 连续日
(Running Days or Consecutive Days) 。
2.工作日
(Working Days) 。
3 ·累计 8 小时工作日
(Working Days of 8Hours) 。
4. 累计 24 小时工作日
(Working Days of 24Hours) 。
5· 好天气工作日
(Weather Working Days 〉。
6.连续24小时好天气工作日
(Weather Working Days of 24 Consecutive Hours)。
( 二 ) 许可装卸时间的计算方法
1. 工作日通常订明 " 星期日、假日除外 "(Sundays and Holidays Excepted) 。
2· 对许可装卸时间的起算和止算要作出规定。
较为普遍的规定是 : 如船长递交装 / 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Notice of Reading) 在送达 ,则从下午2点起算,如在下午办公时间2-6点送达,则从次日上午 8 点起算。终止时间则以最后一件货物装上或 卸下船为准。
3. 明确规定装卸时间是分别计算还是合并计算
程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
十、滞期与速遭条款
滞期是指租船合同中规定的许可装卸期限内 , 如果租船人未能完成装卸作业 , 则自许可装卸时间截止后到实际装卸完毕时的这段时间称为滞期。为补偿船方由此而造成船舶延期所产生的损 失 , 由租船人向船方支付一定的罚金 , 此项罚金称为滞期费 ( Demurrage )。
滞期费率可以订为每天若干金额 ; 每货吨若干金额 或船舶每总吨或净吨若干金额。
速遣是指合同规定的许可装卸期限终止前 , 租船人提前完成货物装卸作业 , 即实际装卸时间比许可装卸时间短 , 节省了船期 , 称为速遣。船方为了鼓励而付给租船人一定金额作为报酬 , 称为速 遣费 (Despatch Money) 。
速遣费通常规定为滞期费的一半 。
程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
十一、替代船条款 (Substitute clause)
在程租合同中 , 船名一经指定 , 船东即无权以其他船舶代替指定船舶。
十二、租船人佣金条款
(Address Commission Clause)
租船人佣金与经纪人佣金不同 , 租船人佣金实际上是船东在运费上的让步或减低。
第七节 期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
一、双方当事人名称、地址。
二、船舶规范 (Description of Ship)
主要船舶规范有 : 船东、船名、船旗、船级、建造年份、载重吨、载货容积、吃水、航速、耗油量、装卸设备等。
三、船舶航行区域 (Navigation Limit)
远洋、近洋、沿海、内河
四、货物 (Cargo)
干货、液货
五、租期条款 (Charter Period Clause)
使用船舶的时间的确定
期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
六、交船、还船条款 (Delivery/Redelivery of Vessel Clause)
( 一 ) 交船是指船东按租船合同规定的期限、地点和条件把船舶交由租船人调度营运。交船之时就是租期和租金起算之时。
1. 交船时间
2. 交船地点
3. 交船的条件
( 二 ) 还船是指在租期届满后 , 租船人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和条件把船舶还给船舶所有人。还船之时就是租金停止支付之时。
1. 还船时船舶应具备的条件
2 ·交船与还船应注意的事项
期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
七、租金条款 (Charter Hire clause)
租金有两种订法 : 一是按每月每载重吨若干金额计算 ; 二是按整船每天若干金额计算 。
八、转租 (Sublet)
在长期租船条件下, 租船人为在暂时无货的情况下, 不致造成经济损失, 一般在期租合同中都订有转租条款, 明确规定租船人在租期内有权把船舶转租给第三者, 但租船人要继续履行原租船合同。
期租船合同的主要内容与条款
九、停租 (Suspension of Hire,Off Hire)
停租是一项维护租船人利益的条款。当发生了租船合同规定的某项事情时, 租船人可以提出停租。
1. 船舶本身的原因。
2. 船舶证件失效需要补办 , 如适航证书等, 船用物料需重新配备而耽误了船期。
3. 船员漏船、死亡、罢工、不法行为、更换补充船员而使船舶误期。
4. 其他由于船方原因造成的事故等。
第八节 租船合同中的其他条款
一、绕航条款 (Deviation Clause) 在程租合同中规定船舶不得离开正常航线航行, 否则被认为是绕航, 对此船方要负违反合同的重大责任。
如救助海上遇险船舶、 生命、财产或为了避开海上特殊风险 ( 战争、罢工 ) 等则不属于违反 合同 , 视为合理绕航。
二、租船人责任终止条款 (Cesser Clause)其条款含义是 : 当货物装上船后, 船方签发提单时起 , 租船人与船东之间的相互关系即告终止, 即租船合同中所规定的租船人的权利义务责任, 通过提单转给了买方或收货人或提单持有人。
租船合同中的其他条款
三、留置权条款 (Lien Clause) 如船方未能收到运费和其他费用时, 船方有权扣留所载货物。对于期租船合同, 船东和租船人都有相应的留置权。
四、仲裁条款 (Arbitration Clause 〉
在仲裁条款中, 一般除写明仲裁的审理程序及裁决的效力外, 还应规定仲载地点和机构。
租船合同中的其他条款
五、共同海损理算条款 (General Average Clause) 1974 年约克·安特卫普规则在伦敦或纽约进行理算。按 1975 年北京理算规则在北京理算 , 由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共同海损理算处理算。
六、罢工条款 (Strike Clause) 其目的是保护船东利益不受损失。我国在租用外籍船舶时, 罢工条款大为简化, 如仅规定由于罢工而影响装卸货物的时间不作为装卸时间计算, 双方因罢工而引起的损失互不提出索赔。
租船合同中的其他条款
七、战争条款 (War Clause) 规定该条款的目的在于一旦发生战争时确定合同双方的关系, 如双方解除合同责任 。
八、冰冻条款 (Ice Clause) 在租船合同中一般规定港口必须是安全港。如遇冰冻则成为不安全港。 船方有权取消合同。 但也有些合同规定, 遇冰冻仍需执行合同, 破冰费用由租 船人负担。
第九节 租船合同的法律问题
一、租船合同适用的法律
为了减少纠纷,租船合同应受哪个国家的法律管辖, 即适用于什么法律应该有明确规定。
二、履行租船合同必须合法
1. 如果履行合同不可避免地要违法, 则该合同无效。
2. 若签订合同时是合法的, 随后因法律有了变化, 使履行合同成为非法 , 则该合同不属于违法合同。
3. 保证赔偿的一方有不真实的陈述, 以便欺骗第三者, 则该项保证无效。
租船合同的法律问题
三、租船合同的解释依据
( 一 ) 英美法中合同条款的分类
1. 条件条款 (Condition Clause), 指合同中的重要条款, 如船 名、船级、船籍、受载期等, 如一方违反条件条款, 另一方有权拒绝履行合同并可要求损害赔偿。
2 ·保证条款 (Warranty Clause), 指合同中比较次要的条款 , 对履行合同可能有些影响, 如一方违反了保证条款, 另一方可要求损害赔偿, 但不能拒绝履行合同。
3 ·明示条款 (Express Clause), 指合同中明文规定的条款。
4 ·默示条款 (Implied Clause), 指一般在法律和实践上已属不言而喻 , 无须声明的事情。
租船合同的法律问题
( 二 ) 租船合同的解释依据
解释租船合同主要依据是合同内所规定的条款内容。
在解释时 , 一般要考虑以下几点 :
1. 参考前后条文 , 结合合同的目的加以解释。
2. 对租船合同中使用的术语, 可根据商业和航运习惯来解释其含义, 如果合同条款与惯例有矛盾, 应以合同条款为依据。
3。如果条文有两种不同的解释 , 可根据当事人在处理问题时的行为来判定其意图。
租船合同的法律问题
四、租船合同的不履行与毁约
从法律角度看, 不履行合同是要赔偿损失的。如果一方不履行合同, 另一方可以认定这是毁约。
五、租船合同失效
由于履行合同所需的环境发生了根本改变, 而不是当事人的任何一方有过错, 从而使合同无法履行, 叫合同失效。如在期租方式下, 船舶灭失或严重损坏, 长期不能修复, 可以构成合同失效。
六、租船合同的时效及误述
租船合同一般没有相应的法律规定其时效, 完全以当事人的意愿为依据。
在租船合同中。误述对受害方所造成的影响视其严重程度而定, 轻则赔偿对方所受损失, 重则被取消合同并赔偿损失。
第八章 海运提单
内容提示与要求:
主要介绍提单概念、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提单的种类、提单的内容及主要条款、提单的制作及签发以及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了解概念,熟悉提单种类和主要条款,掌握提单制作以及提单问题处理。
目录
第一节 提单概述
第二节 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第三节 提单的种类
第四节 提单的内容及主要条款
第五节 提单的制作及签发
第六节 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第八章 海运提单
第一节提单概述
一、提单的来源
英国于1885年通过了提单法(Bill of Lading Act),规定提单不仅是一张货物收据,而且是物权证书、有价证券。该法使提单成为流通工具。
二、提单的定义
提单是指一种用以证明海上货物运输合同和货物已由承运人接管或装船, 以及承运人据以保证交付货物的单证。承运人签发给托运人的一种单据。
三、提单的当事人与关系人
提单的当事人是承运人与托运人。
关系人有收货人、提单持有人、受货人和货物所有人
第二节提单的性质和作用
一、提单是承运人( 或其代理 )出具的货物收据(B/L As aReceipt of Goods)
二、提单是物权凭证 (B/L As a Document of Title)
三、提单是运输合同的证明 (B/L As An Evidence ofContract)
第三节 提单的种类
一、按货物是否已装船划分
(一) 己装船提单 (On Board or Shipped B/L)
(二)备运提单(Received for shipment B/L)
二、按提单收货人抬头划分
(一) 记名提单 (Straight B/L)
(二) 不记名提单 (Bearer B/L)
(三) 指示提单 (Order B/L)
提单的种类
三、按对货物外表状况有无不良批注划分
(一) 清洁提单 (Clean B/L )
(二) 不清洁提单 (Unclean or Foul B/L)
四、根据运输方式的不同划分
(一)直达提单(Direct B/L )
(二) 转船提单 (Transhipment B/L)
(三) 联运提单〈 Through B/L)
(四) 多式联运提单 (Multimodal Transport B/L or Intermodal Transport B/L)
提单的种类
五、按提单格式划分
(一) 全式提单 (Long Form B/L)
(二) 简式提单(Short Form B/L)
六、按提单使用有效性划分
(一)正本提单 (OriginalB/L)
提单上有承运人正式签字盖章并注明签发日期。
(二) 副本提单 (Copy B/L)
即提单上没有承运人签字盖章
七、按船舶经营性质划分
( 一 ) 班轮提单 (Liner B/L)
( 二 ) 租船提单 (Charter Party B/L)
提单的种类
八、按收费方式划分
(一 ) 运费预付提单(Freight Prepaid B/L )不退运费
(二 ) 运费到付提单 (Freight to Collect B/L )
(三)最低运费提单 (Minimum B/L) 又称起码提单。
九、按其它方式划分的提单
( 一 ) 过期提单(Stale B/L)
运输单据签发日期后超过二 十一天才提交的单据 ,
提单晚于货物到达目的港。
( 二 ) 倒签提单 (Anti-dated B/L)
货物实际装船日期晚于信用证规定的装运日期
( 三 ) 预借提单 (Advanced B/L)
结汇日期已到, 而货主因故未能及时备妥货物装船或尚未装船,托运人要求签发已装船提单。
提单的种类
(四 ) 舱面提单 (On Deck B/L )
货物装于露天甲板上
(五 ) 并提单和并装提单 (Omnibus B/L or Combined B/L)
托运人要求将不同批数的货物合并在一份提单上。
将两批或两批以上的液体货物并装在同一液舱内, 仍为每批货物各签发一份提单。
(六 ) 分提单 (Separate B/L)
在同一张装货单上的一批货物可能属于几个收货人
(七 ) 交换提单 (Switch B/L)
凭原来的提单另换发一套以某一中途港作为该票货物起运港的提单。原起运港签发的第一份提单 , 称为交换提单 。
(八 ) 包裹提单 (Parcel Receipt)
仅适用少量货物或行李以及样品、礼品等运输,运费可免收 。
(九 ) 集装箱提单 (Container B/L)
第四节 提单的内容及主要条款
提单是承运人签发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单据。在班轮运输中, 它是确定承运人和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单持有人)之间的权利务、责任和豁免的依据。
一、提单正面内容
承运人名称和主营业所; 托运人名称;收货人名称;船名、航次及船舶国籍、货物品名、标志、包数或件数、重量或体积等。
重量、尺码、标志、号数、品质、内容和价值是托运人所提供的, 承运人在装船时并未核对。
二、提单背面主要条款
它是处理承运人与托运人(或收货人、提单持有人)间的有关运输过程中发生争议的依据。
提单背面主要条款
(一) 定义条款(Definition)
(二) 首要条款 (Para mount Clause)
(三)承运人的责任和豁免(Responsibilities and Immunities)
(四) 责任期间 (Duration of Liability)
(五) 包装和标志 (Packages and Marks)
(六)运费和其他费用 (Freight and Other Charges)
(七) 自由转船条款 (Transhipment Clause)
提单的内容及主要条款
(八) 托运人的责任 (Responsibility of Shipper)
(九) 承运人赔偿责任限额 (Limit of Liability)
(十)危险品、违禁品条款(Dangerous ,Contraband Cargo Clause)
(十一) 舱面货条款 (Deck Cargo)
(十二) 冷藏货条款 (Refrigerated Cargo Clause)
(十三) 驳船费条款 (Lighterage Clause)
(十四)装货、卸货和交货条款(Loading,Discharging and Delivery Clause)
(十五) 留置权条款 (Lien Clause)
(十六) 共同海损条款 (General Aurage Clause)
(十七) 地区条款(Local Clause)或美国条款(America Clause)
第五节 提单的制作及签发
一、提单的制作
提单的制作是按提单正面所列项目逐一填制。制作的依据是信用证或贸易合同内容以及实际装船的情况, 有时还要根据特殊情况和规定 , 作相应的变动。
( 一 ) 发货人 (Shipper)
( 二 ) 收货人或抬头人 (Consignee or Order)
( 三 ) 通知人 (Notifing Party)
(四 ) 船名、航次及船籍 (Name of Vessel 、Voyage and Nationality of Vessel)
( 五 ) 卸货港 (Port of Discharge) 与目的港 (Final Distination 〉
( 六 ) 唛头与号码 (Marks&Numbers)
(七 ) 货物名称、包装及件数 (Discription ,Package ,Numbers of Goods)
提单的制作及签发
( 八 ) 毛量与体积、(Gross Weight &Measurement)
(九) 运费和其他费用,以及支付地点和方式(Freight and Charges ,Freight Payable at)
( 十 ) 提单号和份数 (B/L No.,Numbers of Original Bs/L)
( 十一 ) 签单地点和日期 (Place and Date of Issue)
( 十二 ) 提单的签字盖章 (Signed for the Cdrier)
( 十三 ) 特殊声明 (Particulars Furnished )
( 十四 ) 背书 (Endorsement)
( 十五 ) 其他
提单的制作及签发
二、提单的审核
签发提单必须保证清晰、完整、 正确和齐全。在签发前必须进行认真仔细审核 , 避免出现差错。
三、提单的签发
提单由承运人或船长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发。
四、装运期与提单日期
装运期是指信用证或贸易合同中规定的货物最后装船日期。
第六节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一、有关提单的三个国际公约简介
1. 1924年的《关于统一提单的若干法律规则的国际公约》(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of Law Relating to Bill of Lading,1924), 简称 " 海牙规则 "(Hague Rules) 。
2. 1968 年的《布鲁塞尔议定书》 (The Brusseh Protocol), 简称 " 维斯比规则 "(TK Wisby Rules) 。
3. 1978 年的《联合国海上货物运输公约》 (United Nations Convention On the Carriage of Goods by Sea ,1978), 简称 " 汉堡 规则 "(The E111mburg Rules) 。
《海牙规则》目前仍为大多数国家采用。
有关提单的国际公约
二、三个国际公约的主要区别
1.免责的条款:承运人管船、管货责任
2.赔偿金额:100英镑、10000金法郎、 835特别提款权
3.扩大了货物范围:活动物和甲板货
4.责任期限:装上船开始到卸离船为止;自接受货物时起, 至交付货物时止。
5.诉讼时效 :一年 延长为二年
6.延迟交货:赔偿责任以迟交运费的倍为限
7.适用范围 :扩大了范围,凡装或卸港在缔约国内的提单均适用 。
第九章 进口货物海洋运输业务
内容提要与要求:
本章介绍进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我国 FOB 条件进口的主要国外港口及其有关规定、进口订舱租船及配载、进口贸易合同‘进口货物运输的有关单据、进口货物接交、进口代运、索赔与理赔。
要求了解进口业务程序,熟悉有关规定,掌握单据制作与问题处理。
目录
第一节 进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
第二节 我国 FOB 条件进口的主要国外港口
及其有关规定
第三节 进口订舱租船及配载
第四节 进口贸易合同
第五节 进口货物运输的有关单据
第六节 进口货物接交
第七节 进口代运
第八节 索赔与理赔
第九章 进口货物海洋运输业务
第一节 进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
一、贸易条件的选择
贸易条件或贸易术语除了反映商品本身的价格外, 同时还表明贸易双方在货物交接过程中有关责任、风险以及费用的划分界限。目前, 我方派船的海运进口货物运输所使用的贸易术语主要有FOB、FOBS、FOBST和 FAS 等。
二、装货港
在签订 FOB 进口合同时, 正确选择好国外装货港,以保证履行合同和进口货物及时到货。
( 一 ) 装货港的选择
( 二 ) 季节性港口
( 三 ) 专用码头和指定码头
进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
三、装运期限
注意:交货期限 ;船舶受载期 ;船货衔接,及时通知对方。
四、交货数量增减及其选择
以整船装运的进口大宗货物, 由于积载因素、装载技术和船舶结构的差异以及挂港和航程远近等因素影响, 在装船时, 往往会出现多装或少装的情况。
为了不使我方遭受船舶空舱损失或货物退关损失, 在贸易合同中对交货数量, 一般订明数量增减率, 即数量溢短装条款, 一般为增减 5-10% 。
进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
五、滞期 / 速遣条款
大宗进口货物一般采用程租船方式承运。在签订贸易合同时, 合同中的滞期 / 速遣条款必须与租船合同中的滞期 / 速遣条款相衔接。注意 :
( 一 ) 装卸时间起算
船长就可递交"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 "(Notice of Readiness ,NOR) 。
( 二 ) 装卸率
装卸时间计算,按每8小时或 24 小时连续晴天工作日。对装 ( 卸 ) 货率的规定, 一般均订明 " 星期日和假日除外 "(Sundays and Holidays Excepted) 。
进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
( 三 ) 滞期 / 速遣费
滞期费一般是参照船舶大小, 经营成本和当时的租船市场价格由买卖双方商定。一般速遣费为滞期费的一半, 不足一天 , 按比例计算。
对滞期时间的计算一般均订明" 一旦滞期, 始终滞期" (Once on Demurrage ,Always on Demurrage),
( 四 ) 其它条款
除上述条款外 , 在滞期 / 速遣条款中一般还订有开关舱时间、移泊时间及费用、滞 / 速费的结算方法及时间要求等条款 , 以明确双方责任。
( 五 ) 签订专门的滞期 / 速遣条款作为合同附件
进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
六、仓栈租免费期
由于船舶延期而产生货物在港堆存的仓栈租费用, 买卖双方之间如何划分, 须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八、装运通知
卖方在货物装船后, 应立即将合同号、品名、数量、发票金额、装货船名及装船日期以电讯通知买方。
九、避风移泊条款
为安全起见, 最好不接受在此季节内装货的条件。
如因天气变化需要移至另一泊位或移至港外, 移泊费用由卖方承担, 时间作为装货时间计算 " 。
进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
十、病虫害熏蒸及动植物检疫
我国进口的农畜产品货物到港后, 发现有病虫害时, 要按国检疫规定做熏蒸处理。
十一、索赔有效期
在合同中对索赔有效期应明确地订为: 如果货物质量、数量或重量与合同或发票不符, 买方有权在货物全部卸离船舶后 70 天 ( 或 90 天 ) 内, 凭中国商检局出具的证明, 向卖方提出退货或索赔。所有因退货或索赔引起的一切费用 ( 包括检验费 ) 均由卖方负担 "
第二节 我国 FOB 条件进口的主要国外港口及其有关规定
我国先后在世界各地设有多家代表处和子公司以及多家合营企业, 与 150 多个国家和地区的租船、运输和航空代理建立了业务关系, 并在纽约、汉堡、伦敦、 鹿特丹等港口驻有公司代表。
目前, 我国以 FOB 条件成交的进口运输港口主要有以下一些:
一、亚洲港口
香港: 通过香港接转澳门进口货物。
朝鲜: 港口主要有清津、南浦、兴南、海洲。我国从朝鲜主要
进口水泥、磁铁粉、电解铅和生铁等。
日本: 港口主要有川崎、神户、名古屋、大阪、清水、东京、
横滨、福山等。
此外还有曼谷、马尼拉、新加坡、巴生港槟城( 马来西亚 )、仰 光、加尔各答、科伦坡( 斯里兰卡 )、吉大港、班达阿巴斯 ( 伊朗 )、卡拉奇以及沙特阿拉伯的达曼和吉达。
FOB 条件进口的主要国外港口
二、澳新地区港口
澳大利亚主要有悉尼、墨尔本、堪培拉、布里斯班、纽卡斯特尔和阿得来德等港口。由于悉尼、纽卡斯特尔港在其他国家有同名港, 因此, 订船时必须注明国名。我国派船去澳大利亚主要进口羊 毛、牛皮、钢材、木材、化工品和纸桨等产品。
新西兰主要有惠灵顿、奥克兰和利特尔顿。
三、西亚和北非地区港口
叙利亚主要港口有: 拉塔基亚港 , 主要是杂货和棉花装港;
土耳其主要有伊兹密尔 (Izmir) 、梅尔辛 (Mersin) 、伊斯肯德伦等
此外还有阿拉伯也门的荷台达港; 埃及的亚力山大港; 苏丹的苏丹港等.
FOB 条件进口的主要国外港口
四、欧洲地区港口
英国主要有利物浦、伦敦、格拉斯哥、纽卡斯特尔和斯旺西等港口。
意大利主要有热那亚和的里亚斯特港口。发货人必须 注意船到后取得港方许可后才能发货。
五、美加地区港口
美国港口有纽约、费城、巴尔的摩、查尔斯顿、威尔明顿、新澳尔良、休斯顿、西雅图、旧金山、洛杉矶、奥克兰等港口。
加拿大主要有蒙特利尔、温哥华、圣约翰斯、魁北克和哈里法克斯等港口。每年 12 月中旬至次年 4 月底为冰冻 期, 船舶无法进入圣劳伦斯河作业。
第三节 进口订舱租船及配载
中国外运公司是目前我国最大的货运代理, 在代理业务中发挥着主渠道的作用。
一、委托订舱租船
进口公司的责任是催促对方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 及时向外运公司提出订舱租船的委托, 并在订妥舱位后通知对方有关船名、船期 , 以便对方如期装船。
外运公司的责任是按照委托申请, 及时组织所需舱位, 合理分配各类船舶的货载 , 按时、准确、安全地实现货物运输。
进口公司进口大宗货物一般应在交货期前45天提出并附交合同副本; 一般货物应在 30-35 天前提出申请, 以便外运公司有足够时间组织订舱租船。
进口公司通过填制《进口订舱租船联系单》履行委托订舱租船手续, 并提供组织运输的有关情况。它是外运公司统一订舱租船, 组织运输的重要依据。
进口订舱租船及配载
填制联系单时应注意:
1. 一式若干份 。
2. 整船装运的大宗货物, 在实际交货前 45 天提出申请 。
3. 货名须用中英两种文字填写 。
4. 写清交货具体条件, 如 FOBS 或 FOBST 等。装货率或滞期 / 速遣条款等 。
5.“ 重量 ” 一栏应注明毛量, “ 水量 ”。
6. 应具体明确装卸港, 选择装货港, 由买方选择。
7.“ 包装 ” 要注明货物包装形式和种类, 超重、超长的货物应注明重量和长度。
进口订舱租船及配载
8. 贵重物品、高价商品应注明货价。
9. 注明危险品性质、《危规》编号、 等级 , 在装卸港口办理申报等手续和妥善安排装卸。
10. 对按货价分运价等级的五金、钢材, 要列明 FOB 单价, 以作为支付和审核运费的依据。
11. 成套设备和机械设备等重大件货物( 包括裸装设备及大型箱装机器 ), 均需在订船联系单上注明。
12. 特殊货物如散油、冷藏货、鲜活货的订舱租船, 应注明具体货运温度、湿度要求等。
13. 若进口货物以集装箱运输最好以整箱交、整箱接方式成交。
进口订舱租船及配载
二、配载
外运公司的配载工作是综合各委托人的具体要求, 组织整个进口运输的船、货平衡工作 , 包括组织货源、组织舱位和调节配载。
( 一 ) 掌握和组织货源
组织货源、编制货源计划是掌握货源的重要手段。
资料来自 :
(1) 各进口公司提前 30 天向外运公司提出月度委托。
(2) 《进口订舱联系单》是各进口公司办理的委托订舱手续。
(3) 通过国外代理就地落实后的货源。
进口订舱租船及配载
( 二 ) 组织船舶
组织船舶时要依据船舶吨位、容积、设备、受载港口和受载期等逐项审核落实。
( 三)船货港衔接
(1) 在船舶方面, 注意我国出口船舶常常集中在几个港口卸货。
(2) 在货源方面, 有货物品种和数量在各航线分布的规律。
(3) 在港口方面, 地理位置、气候或政治因素的影响等造成港口工班不足。
进口订舱租船及配载
( 四 ) 配载
配载一是指货载的分配 (Allocation of Cargo), 二是指货物的积载 (Stowage of Cargo), 即具体船舶装货的技术性安排。
船舶配载一般是由船长、代理以及装卸、理货公司在装货港共同完成的。一般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 应充分利用船舶的载重量和载货容积。
2. 应保证货物完好与安全。
①重货在下, 轻货在上。
②散货、粉末货须装在底舱。
③对易散昧、串昧特殊考虑。
④机械类、重件等装货后需固定加稳。
⑤易燃、易爆货物远离机舱等热源。
3. 应保证船舶安全与适航。
4. 应有利于船舶的装卸作业。
第四节 进口贸易合同
1.进口贸易合同是进口货物运输的重要依据和文件。
2.进口贸易合同主要包括 : 合同号、唛头标志、订约日期、订约双方的名称及地址、品名、数量、包装形式、毛量、净重、价格、成交条件、交货期、装运时间、生产国别、付款方式等。
3.我国对进口货物合同有统一的规范编号, 并由外经贸部统一登记。
4.提单及各种商务单证的正本和副本, 均须填写完全一致的唛头标志; 各部门签订进口合同时唛头编制由外经贸部统一登记核发;
5.合同号 Contract Number 如 TT94MKF-4401CF
目的港 Port of Destinatioin' TIANJAN CHINA
第五节进口货物运输的有关单据
进口货物运输的单据一般分为商务单据和船务单据两大类。
一、商务单据
商务单据是指贸易双方办理货物交接和货款结算所需要的单据 , 主要包括合同、发票、提单、装箱单、重量单、品质证书和保险单等。
二、船务单据
船务单据是承运人在装卸港口装卸进口货物时所需要单据 ,也是反映货物装船实际情况的文件。
它主要包括提单副本、积载图、货物舱单、运费舱单以及租船合同等。
三、正确处理卖方保函
当进口货物在国外港口装船时, 由于货物的外表及包装有缺陷, 船方会在提单上加批注, 卖方为了取得清洁提单有可能向船方出具保函。我方作为买方应慎重处理, 决不可轻易接受对方保函 。
第六节 进口货物接交
一、掌握进口船舶动态
掌握进口船舶动态和船期, 对做好港口工作, 及时、合理地安排进口船舶卸货, 尽快把货物交到收货人手中极为重要。
货运代理应做好填写运输卡片和填写进口船舶动态表的工作。安排船、货时, 不论国轮还是国外班轮均需按船舶、按航次认真填写, 作为船、货安排的依据。
运输卡片的内容包括船名、船期、各港所配货物的主要货类、数量、实装量、离港和抵港日期等运输过程中的主要情 况。
进口船舶动态表主要填写船舶类型、卸港顺序、各港货类、货 量、预计抵达国内第一卸港时间。如有特殊货物如甲板货、重大件 货和危险品等均需列明 , 以利卸货港事先做好接货安排。
二、进口船舶的卸港安排
组织安排国内港口的卸货工作, 做好海运进口货物的接交和代运工作, 对及时卸货和加快进口货物的疏运, 缩短船舶在港时间, 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 必须在船舶到达国内港口前掌握有关卸货情况, 包括掌握进口货物流向、船舶吃水、危险品性能、重大件货物的重量、尺码、港口卸货设备和能力、疏运条件和收货人要求等, 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安排每一艘船舶的合理卸货港。
进口货物接交
三、进口货物的接交
进口货物到港后, 外运公司作为国内收货人的代理, 负责在港口的接交工作, 并负责港口的报关、报验等。报关后, 港口外运代理将海关放行单交收货人提货。
( 一 ) 报关和报验
进口货物需经港口货运代理向当地海关申报, 由海关查验放行后, 才能将货物提离港区。进口动、植物或其商品, 其申报程序是先申请检疫 , 再报验、报关。
进口货物报关、报验的程序为 : 接受申报→审核单证→查验货物→办理征税→结关放行。
( 二 ) 理货与现场监卸
在进口货物卸货时, 外运公司作为收货人的代理人, 履行现场监卸任务, 把好进口货物的质量和数量, 维护收货人利益。外运机构现场工作人员必须配合港口理货人员按票卸货、理货, 严禁混卸。已卸货物应按提单和唛头标志分别堆放。
进口货物接交
( 三 ) 残验
进口货物在卸货过程中, 如发现货物残损, 应进行检验, 并要查清残损原因。
如系原残, 应及时向理货人员和验残人员取得有效证明, 以便向责任方索赔。
如系工残, 应向港方索取商务记录, 作为向港方索赔的依据。
( 四 ) 溢短卸货物的补救
进口货物在卸船过程中, 经常会发生溢卸或短卸情况, 除了国外责任外, 根据海关法和外运总公司《关于海运进口货物溢短卸处理暂行办法》规定, 对溢、短卸货物可以酌情补救。
溢短卸的依据是港口理货公司出具的并经船长或大副签认的溢短签证。
第七节 进口代运
进口货物到达国内目的港卸船报关后, 若由收货人自己到码头提货则称为自提。
若由港口外运公司代表收货人 ( 货主 ) 办理接交货物, 并安排运力, 将货物转运到收货人指定地点, 这种业务称为进口代运。
进口代运业务的复杂 , 涉及面广、环节较多,联系工作量大,如联系船舶靠泊、卸货、理货、 报关、报验、编报要车计划、办理托运、监装发运等。
它所涉及的协助单位有港务局、海关、商检、铁路、航空、公路等机构。
代运方便了货主, 节省收货人的人力和物力, 同时也可以加快进口货物的疏运, 减少港口的压力。
一、进口代运范围及委托手续
1。进口代运范围 :
代办人办理海运进口货物在国内港口的接交、报关、报验、转运等;
办理进口货物经由铁路、公路、水路、空运、邮寄、集装箱运输和各种联运方式的港到门运输服务;
办理进口的特殊货物, 成套设备、危险品、鲜活动植物、放射性物质、冷藏货物等的接交转运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 接受临时委托, 办理接交代运业务。
2。进口代运业务的委托手续:
各委托单位, 如进口公司, 订货部门或收货单位, 可直接向货运代理提出长期的或临时的委托, 并签订《海运进口国内接交、代运协议书》。中国外运总、分、支机构均代办此项业务 ; 长期协议 , 委托期一般为 3 年。
二、进口代运的责任划分
(一) 进口代运委托人的责任
1.在进口货物到港前, 委托人应将全部商务单证连同进口
许可证及批文等, 送交代办人。
2.发现差错, 应速电告代办人。
3. 对于超限、重大件货物, 提供有关资料。
4. 危险品时, 必须在合同上注明危规号。
5. 对鲜活、动植物、冷藏等特殊货物, 合同中注明具体要求 。
6. 当货物在港口发生残损、短少时,立即联系当地商检机构
检验, 取得商检证明 。
7.货物严重残损等原因, 致使货物不能及时发运时, 委托人
应到港口负责验收, 共同研究解决方法。
8.由于委托人接卸能力不足, 提供单证不及时等原因, 导致
货物不能及时发运, 其责任和各项费用, 均由委托人承担。
(二)进口代运代办人的责任
1.积极办理进口货物接交、制单、报关、报验和代运准备工作,
2.货船联检后三天内, 寄交到货通知,提货通知给收货人 。
3.在货物发运前, 检查, 发现异样及时申请检验。
4.代办人负责货物按件发运, 但对重量不负责任。
5.代办人可以对运输方式作出选择。
6.代办人应在货物对外索赔有效期满 30 天前将货物运出;货物在规定的保险期(60 天 )内未出运时, 代办人应代委托人办理续保手续, 同时通知委托人
7.代办人有责任加强对外运货监装、监卸工作, 防止发生差错。
8.其他.
三、进口代运程序
(一) 编制要车 ( 船 ) 计划
依据主要是本月末港口存货量、已到船未卸量、本月和下月预计 到货的总量。
(二) 选择运输方式
节省运杂费的基础上 , 快速、安全、准确。
(三)发运组织与管理
进口代运业务的核心工作, 建立现场发运小组, 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 与铁路、港务等部门保持联系,掌握货物和船舶动态,保证货物准确发运。
(四) 特殊进口货物代运
特殊进口货物的要求,装、卸、保管等注意事项,
(五) 船边直放
必须是品种单一、整批、大吨位和流向畅通的货物。
四、港口费用
海运进口货物在港口的费用, 按定额计收。
(一) 到货费用定额
海运进口货物从卸船的船舷起到卸入码头仓库或货场所发生的费用, 均包括在到货定额费用内。其主要项目: 港务费、卸船费、推存保管费 ( 货物卸入仓库起 10 天内实际发生的堆存保管费)及杂费等。
(二) 代运费用定额
代运费用定额是指港口外运分支机构接受收货人的委托, 将货物自出仓库至装上火车、驳船上所发生的费用及装车所需的加国物料, 并包括 10 天以外的保管费。
(三) 自提货物费用定额
(四) 劳务费
第八节 索赔与理赔
外运公司是各外贸进出口公司的货运代理, 统一负责租船订船和进出口货物接交工作, 在运输业务中具有双重身份。班轮订舱时, 它是货方的代表, 租船时, 它既是货方的代表, 又是租船人。
发生货损货差时, 出口由国外收货人直接向承运人办理索赔, 外运公司不负责任; 进口一般由外运公司代表货方或 租船人向承运人办理索赔。
一、索赔与理赔的原则
(一) 实事求是
(二) 有根有据
(三) 合情合理
(四) 区别对待
(五) 讲求效果
二、索赔与理赔的主要依据
(一) 期租合同的有关规定
在期租运输方式下, 原则上是按租船合同条款处理 , 但一般不脱离《海牙规则》的基本精神。
承运人在提供适航船舶和管理货物方面 的责任与义务。
(二) 程租合同中的有关规定
承运人对货物的责任 :
1. 船东应对由于货物积载不当或疏忽, 或本身没有克尽职责而使船舶适航, 或个人行为或过失而造成的货物灭失或残损或延迟交货负责。
2. 船东对通风筒或管道及 / 或阀门等因自然耗蚀而漏油漏水和由于未克尽职责所 致货物损失负责。
3. 船东有义务按提单所载明的货物数量作为最终证据的同样数量交货给租船人或收货人。
(三) 提单中的有关规定
有关提单的法律适用 。
三、索赔单证
对外进行索赔 , 必须准备以下索赔单证 :
1. 索赔书 ;
2. 索赔清单;
3. 货物残、短签证, 还包括商检证和船舶检验证书;
4. 提单 , 正本或影印本;
5. 商业发票, 必要时包括装箱单或磅码单 ;
6. 必要时, 还须提供火灾鉴定书以及卫生、动植物检验证明等;
7.整理、修理及其他向船方索赔的费用单据 ;
8. 其他单证。
四、索赔程序与手续
对班轮或程租方式运输的进口货物发生货损货差时, 由外运公司代表有关进口公司 ( 如属保险公司承保的, 则代表保险公司) 以货方名义向船东即承运人办理索赔。
对期租船运输, 不论出口或进口, 均由外运公司办理索赔。由于期租合同和提单条款的规定责任, 外运公司还要办理租船的理赔事宜。
第十章 出口货物海洋运输业务
内容提要与要求:
本章介绍以CFR、CIF条件出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出口揽货与船、货、港平衡,出口订舱租船及配载, 装运,出口货运单证以及出口程序,出口代运等 。
要求了解出口业务环节,熟悉有关出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规定,掌握出口单据制作与工作流程。
第十章 目录
第一节出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
第二节 揽货与船、货、港平衡
第三节 订舱配载
第四节 装运
第五节 出口货运单证
第六节 出口货运单证的流转环节
及工作程序
第七节 出口代运
第一节 出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
根据不同的贸易条件, 凡以 CIF 或 CFR 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 应由我方派船运输 , 凡以 FOB 条件成交的出口货物, 则由买方派船运输。
一、 CIF 或 CFR 条件成交的出口贸易合同的运输条款
签订合同时应做到下列几点 :
( 一 ) 装运期条款
1. 装运期必须订明年度及月份。
2. 装运期与信用证的期限一起考虑。
3. 签订出口合同时, 特别注意避免 “ 双到期 ”, 即信用证结汇有效期与装运期同时到期。
4. 不能接受一笔货物在短期内分批出运的条款。
CIF 或 CFR 条件成交的出口贸易合同
( 二 ) 装运港和目的港条款
争取订 “ 中国港口”装运港 ,目的港不宜笼统订 “ ××地区主要港口 ” ,争取选订班轮航线经常挂靠的基本港口 .
(三) 出口转船条款
订明 “ 允许转船 ”;考虑港口条件;不能接受买方指定中转港、二程船公司和船名的条件 .
(四) 装卸费负担条款
各港口习惯不同, 应明确划分和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 .
CIF 或 CFR 条件成交的出口贸易合同
( 五) 签订出口合同运输条款应注意的问题
1. 关于限期运抵目的港的条款。应予重视, 但不能接受 。
2. 关于指定船舶或限制航线的条款。 不能接受 。
3. 关于指定装卸码头和仓库的条款。 一般不能接受。
4. 关于大宗货物溢短装条款。 在装运数量上一般订有一个溢短装条款 。
二、 FOB 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的运输条款
对于 FOB 出口合同, 交货期前 30 天, 向买方发出准备装船的通知。
买方应从卖方发出通知之日起 20 天内将装货船只的船名、船籍、预料到港日期通知卖方及装货港的船公司。
买方应在船舶到装货港 10 天前通知卖方该船到港的确定日期。
理货费用 , 应在合同中明确。
三、特殊货物运输条款
在订舱前应提供危险品性能说明 , 如品名、性能、危险程度、包装、运输注意事项、防护办法和出险后应采取的措施。
危险货物 均须订明 “ 允许装甲板 ” 的条款 , 同时危险品的包装务必坚固 , 按国 际统一要求清楚地标明危险性质 。
第二节 揽货与船、货、港平衡
一、揽货
揽货又称揽载 (Canvassion), 是指承运人或货运代理为使自己经营的货船能在舱容上得到充分利用, 取得最大的经济效益而从货主那里争取货载的行为。
承运人或大的货运代理与发货人都有临时或长期的代理协议 , 即保证承运人或代理的利益 , 又保证货物能及时出运。
二、船、货、港平衡
船、货、港平衡是指海运出口货物数量、货类、装卸港口与船舶类型、航线、舱位相适应, 并使船期与港口作业计划相适应。
( 一 ) 制定船舶计划
制定船舶计划是船、货、港平衡的基础。各港口外运分支机构 ,根据出口货物月度计划及其所需船舶的舱容、船型、航线、到港时 间和装货时间等情况 , 向外运总公司提出船舶计划。
( 二 ) 船、货落实与调整
( 三 ) 船、货、港的衔接与平衡
根据船、货、港落实船期、货源和泊位, 使三者紧密衔接, 保持平衡以防脱节。
衔接与平衡的方法一般由口岸外贸部门定期召开本港旬度船、货、港平衡会, 核实下一旬的船、货、港情况, 并由港口外运分支机构负责召开有港口专业分公司和港务方面参加的船前 会议。
第三节 订舱配载
订舱是指以 CIF 或 CFR 条件成交的出口合同 , 由卖方 ( 托运 人 ) 向船方具体洽定船舶或舱位。
配载是指货方根据货运需要与船公司达成协议, 将货物分配给具体船舶承运。
订舱配载是出口贸易运输中一个重要的环节和组成部分。
一、订舱配载的程序
(一)计划订舱:各口岸提出的要船计划
( 二 ) 委托订舱:卖方向在装货港的外运分公司办理订舱手续
( 三 ) 具体配载:汇集了托运人的货物托运单
订舱配载
二、合理配载
( 一 ) 合理配载的具体要求:使船舶保持满舱满载 (Full and Down)
( 二 ) 合理配载的技术要求:避免捣载 ,轻重搭配,避免沾染 ,固定加稳 ,串昧等。
三、出口转运
由于货物批量小、目的港偏僻或直达班轮航线不足等原因而不能直达目的港卸货。
考虑中转运输时间、地点和条件。
第四节 装运
一、装船前的准备工作
( 一 ) 货运代理应做的准备工作
据订舱托运单编制成配船清单;将订舱托运单连同提单一起交船务代理签单;货物集;港凭全套报关单据向海关申报;申请检验 。
( 二 ) 发货人应做的准备工作
按积载顺序发货到港区指定的仓库 ;联系港务部门安排好集港货物接卸工作;逐票核对;
二、货物出口报关与港口交接
当出口货物集中港区后 , 发货人持单证向海关办理申报手续。
三、装船
( 一 ) 装船作业方式:码头作业,外档过驳,现装船 。
( 二 ) 现场监装人员的职责:按积载图监装,记录等。
第五节 出口货运单证
这些单证主要起着货方与船方之间办理货物交接的证明作用。同时 , 在货物装卸过程中 , 这些单证既是货方和船方与港方联系工作的凭证, 又是划分 货、船、港三方责任的依据。
一、托运单 (Booking Note)
托运单就是订舱委托书, 它是托运人 (发货人) 根据贸易合同条款和信用证条款内容填写的, 向承运人 (船公司 , 一般为装货港 的船方代理) 办理货物托运的单证。
二、装货单 (Shipping Order,S/O)
装货单又称下货纸 ( 单 ) 。它是船公司或其代理在接受托运人提出托运申请后, 发给托运人或货运代理人的向船方交货的凭证, 同时也是命令船长将单上货物装船的单证, 以及托运人或货运代理凭以报关, 海关验货放行的证件。按运输习惯 , 装货单一般为一式三份。
第一份留底 , 为船方缮制装货清单之用。第二份是装货单 , 用作托运人凭以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请手续。第三份是收货单 ( 大副收据 ) 。
出口货运单证
三、收货单 (Mate's Receipt,M/R)
收货单是货物装船后 , 承运船的大副签发给托运人表示收到并已装船的货物收据。故又称为大副收据。
四、提单 (Billof Lading,B/L ) 参见海运提单部分。
五、装货清单 (Loading List,L/L) 装货清单是承运人根据装货单留底 , 将全船所装货物按目的港和货物性质加以分类 , 依航次靠港顺序排列而制成的全船装运货物的汇总清单。
出口货运单证
六、出口装货清单 (Export Manifest,E/M) 又称载货清单或出口舱单。它是根据收货单或提单, 按目的港分票编制的全船出口货物的汇总清单, 它是海关进行验货放行及 监督装载工作的依据 , 也是统计出口货运资料的依据。
七、出口载货运费清单 (Export Freight Manifest,F/M)
又称运费舱单或随船舱单, 它是船舶装载出口货物有关货运资料及其运费的汇总清单 , 也是船方的随船单证之一。
八、货物积载图 (Stowage Plan or Cargo Plan,S/P)
国中列明各批货物应装入船舶的具体舱位 , 用以指导安排泊位、出舱、下驳、搬运等工作。
第六节出口货运单证的流转环节及工作程序
上节所述出口货运单证的流转, 大致可分为四个环节 , 即订舱托运环节、货物进港环节、装船环节和结汇提货环节。这些单证的主要当事人和关系人有: 托运人、承运人、港方装卸区、船务代理 人、货运代理人、理货人、海关、收货人、开证银行和议付银行等。
一、订舱托运环节
订舱托运环节可用下图表示 ( 图 2-3):
二、货物进港环节
该环节用下图表示 ( 图 2-4):
三、装船环节
该环节用下图表示 ( 图 2-5):
四、结汇提货环节
该环节可用下图表示( 图 2-6):
第七节出口代运
一、出口代运的基本方式
海运出口代运业务方式基本有两种 :
一是内地的发货人负责执行贸易合同, 并根据贸易合同办理加工备货、包装、刷暖、制单、 报验、催证、集运装车 ( 船 ) 、向港区发运货物等工作。港口货运代理( 如外运分支机构 ) 根据内地发货人委托 , 负责办理出口货物运抵 港口后的接货、储存、港内集运、修补包装、报关、复验、订舱配载、 制单 ( 装船运输单证和提单 ) 、装船、投保、结汇等工作。
二是内地发货人按合同或信用证办理备货、加工、包装、报验、催证、发运和结 汇工作。港口货运代理根据委托 , 办理出口货物抵港口后的接货、 储存港区集运、修补包装、报关、订舱配载、制单和装船等工作。
出口代运
二、全部代办
港口货运代理接受内地发货人委托后, 负责接货、装船、结汇等一系列工作。
内地发货人只负责按合同加工备货 ,将货装车发运到港口。
三、部分代办
港口货运代理接受委托后, 负责办理 出口货物抵港后的接货、货场管理、报关、报验、订舱配载、装船制单 ( 装船运输单据和提单) 。
其加工备货、集运装车、接船、催证、制单结汇等工作由发货人驻港口业务人 员自行办理。
第三篇 集装箱运输与国际多式联运
第十一章 集装箱运输
第十二章 国际多式联运和大陆桥
第十三章 国际铁路运输
第十四章 国际航空运输
第十五章 公路、内河、邮政和管道运输
第十一章 集装箱运输
内容提示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集装箱,集装箱船舶运输及其营运管理,集装箱码头及其营运管理,集装箱堆场、货运站管理 等。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了解集装箱船舶运输状况,熟悉集装箱码头营运,集装箱堆场、货运站管理,掌握国际集装箱的运作程序,费用计算,风险划分和主要单证运用。
第十一章 目录
第一节 国际集装箱运输绪论
第二节 集装箱主要概念
第三节 集装箱船舶运输及其营运管理
第四讲 集装箱码头及其营运管理
第五节 集装箱货运站管理
第一节 国际集装箱运输绪论
一、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概况
1.发展沿革
萌芽阶段(1830——1956年)
英国铁路用大容器装煤、百货;
开创阶段(1956年——1966年)
美泛大西洋船公司改造油轮装58箱;
成长阶段(1966年——1971年)
美海陆公司700-1000箱跑国际航线;
发展阶段(1971年——20世纪80年代末)
各国集装箱运输运力增加,2000箱船出现;
现代成熟阶段( 20世纪80年代末——)
运输硬件和软件较完善,配套。大型化
4000-8000箱,采用EDI 系统。
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概况
2.我国集装箱运输发展概况
50年代开始国内铁路小型集装箱运输;
1973年在天津开始海上集装箱运输;
集装箱运力飞速发展:
中远、中海等集装箱运输公司介绍
港口建设不断完善:集装箱港口前10名状况
建成内陆货运站(CFS)及CFS网络:
颁布专用法规:集装箱运输管理规定。
国际集装箱运输的发展概况
3.发展趋势的表现
集装箱化及空间(全球)发展
集装箱船舶及运输规模(大型化)
集装箱运输组织(多式联运经营人)
在经营体制和现代化管理上(联营和合作)
集装箱港口(深水、枢纽港)
集装箱尺寸和规格(超长、超高、超宽)
二、国际集装箱运输的系统
1。适箱货源及揽货管理:
最佳装箱货;适于装箱货;可装箱但不经济装箱货;不适于装箱货。组织货源。
2。国际标准箱及箱务管理
提供适合于各种适箱货物要求的各种类型的集装箱并做好箱务管理工作。
3。集装箱船及其营运管理
它一般可分为全集装箱船、半集装箱船、多用途船及载驳船等,要根据航线上货流(货种、流向和流量)情况、港口条件、航运市场竞争情况等确定采用哪种类型的集装箱船。
国际集装箱运输的系统
4。集装箱码头及装卸作业子系统
做好集装箱码头的各项工作,对于加速车、船和集装箱的周转,降低运输成本,提高整个集装箱运输系统的效率和经济效益。
5。集装箱货运站
集装箱货物的集散点,主要任务是:集装箱货物的承运、验收、保管和交付;拼箱货的装箱和拆箱作业;整箱货的中转;重箱和空箱的堆存和保管;票据单证的处理,运费、堆存费的结算;其他(如联系集装箱维修、保养等)。
国际集装箱运输的系统
6。公路运输子系统
多式联运的重要运输方式,实现门到门的运输方式。
7。铁路运输子系统
大量的长距离的集装箱集、疏运输。
8。特色公司:无船承运人公司:集装箱出租公司:集装箱船出租公司:国际货运代理人 。
三、国际集装箱运输的特点
高效益的运输方式
高效率的运输方式
高投资的运输方式
高协作的运输方式
适于组织多式联运
第二节 集装箱主要概念
集装箱的定义
集装箱标准
集装箱类型
集装箱的相关概念
集装箱的标记
一、集装箱的定义
集装箱(container) :是一种运输设备,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有耐久性,其坚固强度足以反复使用;
(2)便于商品运送而专门设计的,在一种或多种运输方式中运输时无需中途换装;
(3)设有便于装卸和搬运的装置,特别是便于从一种运输方式转移到另一种运输方式;
(4)设计时应注意到货物装满或卸空;
(5)内容积为1m3或1m3以上。
集装箱一词不包括车辆或传统包装。
二、集装箱标准
国际集装箱标准为第1系列共13种,其宽度均一样(2438mm)、长度有四种(12192mm、9125mm、6058mm、2991mm)、高度有四种(2896mm、2591mm、2438mm、2438mm)
其长度关系为:1A型40ft(12192mm);1B型30ft(9125mm);1C型20ft(6058mm);1D型10ft(2991mm);间距i为3min(76mm)。
三、集装箱类型
1.干货集装箱(Dry Cargo Container)
2.开顶集装箱(Open Top Container)
3.台架式及平台式集装箱(Platform Based Container)
4. 通风集装箱(Ventilated (Container)
5. 冷藏集装箱(Reefer Container〕
6. 散货集装箱(Bulk Container)
7. 动物集装箱(Pen Container)
8. 罐式集装箱(Tank Container)
四、集装箱的相关概念
1.集装箱外尺寸(container's overall external dimensions) 包括集装箱永久性附件在内的集装箱外部最大的长、宽、高尺寸。它是确定集装箱能否在船舶、底盘车、货车、铁路车辆之间进行换装的主要参数。是各运输部门必须掌握的一项重要技术资料。
集装箱的相关概念
2.集装箱内尺寸(container's internal dimensions) 集装箱内部的最大长、宽、高尺寸。高度为箱底板面至箱顶板最下面的距离,宽度为两内侧衬板之间的距离,长度为箱门内侧板量至端壁内衬板之间的距离。它决定集装箱内容积和箱内货物的最大尺寸。
集装箱的相关概念
3.集装箱内容积(container's unobstructed capacity) 按集装箱内尺寸计算的装货容积。同一规格的集装箱,由于结构和制造材料的不同,其内容积略有差异。集装箱内容积是物资部门或其他装箱人必须掌握的重要技术资料。
集装箱的相关概念
4.集装箱计算单位(twenty-feet equivalent units 简称:TEU) 又称20英尺换算单位,是计算集装箱箱数的换算单位。目前各国大部分集装箱运输,都采用20英尺和40英尺长的两种集装箱。为使集装箱箱数计算统一化,把20英尺集装箱作为一个计算单位,40尺集装箱作为两个计算单位,以利统一计算集装箱的营运量。
集装箱的相关概念
5.集装箱租赁 (container leasing) 即所有人将空箱租给使用人的一项业务。集装箱所有人为出租的一方集装箱,与使用人,一般是船公司或货主,为承租的一方,双方签订租赁合同。由出租人提供合格的集装箱交由承租人在约定范围内使用。集装箱的租赁,国际上有多种不同的方式,总括起来有:程租、期租、活期租用和航区内阻赁等。
五、集装箱的标记
为了便于对集装箱在流通和使用中识别和管理,便于单据编制和信息传输,所以国际标准化组织制订了集装箱标记,此标准即《集装箱的代号、识别和标记》(ISO6346- 1981(E)。
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的标记有必备标记和自选标记两类,每一类标记中又分识别标记和作业标记。有关识别标记在集装箱上的位置,见图2-4。
1- 箱主代号;2-箱号或顺序号、核对数;3-集装箱尺寸及类型代号
集装箱的标记
1.必备标记
1)识别标记。它包括箱主代号、顺序号和核对数字。
(1)箱主代号。
国际标准化组织规定,箱主代号由四个大写的拉丁字母表示,前三位由箱主自己规定,第四个字母一律用U表示。(见下页表)
(2)顺序号,又称箱号.
由6位阿拉伯数字组成。如有效数字不足6位时,则在有效数字前用“0”补足6位。如“053842”。
(3)核对数字。
核对数字是用来核对箱主代号和顺序号记录是否准确的依据、它位于箱号后,以一位阿拉伯数字加一方框表示。如“053842”
3
核对数字校验
核对数字与箱主代号和顺序号有直接关系,具体计算方法和步骤如下:
①从数值表中(下页)按顺序取出箱上代号中的每一个字母和顺序号中每一个数字的等效数值;
②将每一个有效数值分别按次序乘以20~29的加权系数;
③将所有的乘积相加.将总和除以模数11,所得余数即为核对数,余数10的核对数为0。
等效数值表
例:某集装箱的箱主代号和顺序号为TRIU583888,核对数字是0,检验其箱主代号和顺序号是否有误。
列表计算如表2-6 所列。
注:③=②*①;④=(∑③/11),余数是10,即核对数字为0,所得核对数字与给出的~样,则可判定原箱主代号与顺序号无误。
集装箱的标记
2)作业标记。它包括以下三个内容。
(1)额定重量和自重标记。
(2)空陆水联运集装箱标记。
(3)登箱顶触电警告标记。
2. 自选标记
1)识别标记:
(1)国家和地区代号。
(2)尺寸和类型代号(箱型代码)。
2)作业标记:
(1)超高标记。
(2)国际铁路联盟标记。
部分国家和地区代号(ISO 3166)
ISO6346中的集装箱尺寸代号表
第三节 集装箱船舶运输及其营运管理
集装箱船舶类型
集装箱船舶配积载
集装箱船舶运输的相关概念
一、集装箱船舶类型
1.普通货船(conventional ship)。用普通货船装运集装箱通常有两种办法,集装箱可以与普通杂货混装在一起,也可以置于甲板上。
2.半集装箱船(semi--container ship),是指将某些特定船舱作为集装箱专用舱的船舶。
3.全集装箱船(full container ship)。是指所有的船舱都设计为只能装运集装箱的船舶.
它又包括将集装箱垂直装上卸下的吊上吊下型(lift on/lift off,LO/LO)船舶和利用船侧、船首或船尾处的开口斜坡水平方向由专用车将集装箱拖进拖出的滚装型(roll on/r0ll off,RO/RO)船舶。
集装箱船舶类型与尺寸
代别
长(m)
宽(m)
吃水(m)
载箱量(TEU)
载箱重量(T)
1
~170
25
8
700-1000
10K
2
~225
29
10-11
1000-2000
25K-30K
3
~275
32
11-12
2000-3000
40K
4
~295
32
>12
3000-4000
50K
5
~295
40
14
4000-6000
60K
6
318-327
>40
>14
>6000
80K
二、集装箱船舶的配积载
1.特点
保证船舶在各种吃水状态下的稳性
箱位分布
集装箱在船舶上的间隙
堆积负载
特殊箱的配置
压载水舱
横倾调平舱
集装箱船舶的配积载
2.集装箱积载位置的表示方法
排号(bay number) 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横排积载位置。编号方法,是从船首至船尾依此标明:01,02,03……。
行号(row number) 又称列号,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纵列积载位置。有两种标号方法:一种是自左舷端向右依此标明:01,02……另一种是从中间的左右分标。左舷为单号,由中线向左编为:01,03,05……,中线向右舷编双号:02,04,06……。
层号(tier number) 集装箱在专用船上的立体积载位置。编号方法分甲板和仓内两种。甲板上的编号自上而下依此编号,并在数字前加一“D”字。舱内的编号自上而下依此编号,并在数字前加一“H”字。
集装箱船舶的配积载
3.积载过程
预配
实配
最终积载图
三、集装箱船舶运输的相关概念
1.集装箱配载图(pre-stowage plan) 集装箱船装箱的计划图。装卸区据以装箱。配载图由外轮代理公司根据订舱清单、装箱但及堆场积载计划编制。并在船舶抵港征得船方同意后,即行装船。如系中途靠港,船上已装有集装箱,就应将有关资料电告船上配载,等回电后据以编制。配载图是由集装箱船各排每列和分层的横断而构成。
进行配载时,必须达到如下要求: 保证船舶纵断面的强度和船舶的稳性;保持理想的吃水差,使船舶取得最好成绩的航行性能,即具有良好的操纵性和快速性;最合理地利用船舶的载重量和舱容;保证集装箱在舱内完整无损及在甲板上的安全;要考虑便于装卸作业;多港装卸时,必须注意,对以下靠港的装卸不要造成翻舱。
集装箱船舶运输的相关概念
2.船公司在出口货运种的业务
(1)掌握代运的货源
(2)配备集装箱
(3)接受托运
(4)接受货物
(5)装船
(6)制送主要的装船单证
第四讲 集装箱码头及其营运管理
集装箱码头的基本概念
集装箱码头的业务
一、集装箱码头的基本概念
1.集装箱装卸区(container terminal) 是集装箱运输中,箱或货装卸交换保管的具体经办部门。
集装箱装卸区一般由专用码头、前沿、堆场、货运站、指挥塔、修理部门、大门和办公室组成。有时堆场或货运站等可延伸到市区内部事5-15公里的中转站。
集装箱码头的基本概念
2.集装箱前方堆场(marshalling yard) 是指在集装箱码头前方,为加速船舶装卸作业,暂时堆放集装箱的场地。其作用是:当集装箱船到港前,有计划有次序地按积载要求将出口集装箱整齐地集中堆放,卸船时将进口集装箱暂时堆放在码头前方,以加速船舶装卸作业。
集装箱码头的基本概念
3.集装箱后方堆场(container yard) 集装箱重箱或空箱进行交接、保管和堆存的场所。有些国家对集装箱堆场并不分前方堆场或后方堆场,统称为堆场。集装箱后方堆场是集装箱装卸区的组成部分。是集装箱运输“场到场”交接方式的整箱货办理交接的场所(实际上是在集装箱卸区“大门口”进行交接的)。
集装箱码头的基本概念
4.空箱堆场(van pool) 专门办理空箱收集、保管、堆存或交接的场地。它是专为集装箱装卸区或转运站堆场不足时才予设立。这种堆场不办理重箱或货物交接。它可以单独经营,也可以由集装箱装卸区在区外另设。有些国家,经营这种空箱堆场,须向航运公会声明。
集装箱码头的基本概念
5.中转站或内路站(container depot or inland depot) 海港以外的集装箱运输的中转站或集散地。它的作用除了没有集装箱专用船的装卸作业外,其余均与集装箱装卸区业务相同。中转站或内陆站的度量,包括集装箱装卸港的市区中转站、内陆城市、内河港口的内陆站均在内。
二、集装箱码头的业务
1.集装箱码头堆场在出口货运中的业务
(1)集装箱的交接
(2)制定堆场作业计划
(3)集装箱的装船
(4)对特殊集装箱的处理
(5)与船公司的业务关系
集装箱码头的业务
2.集装箱码头堆场在出口货运中的业务
(1)三检手续办理后,去港区大厅交港杂费。 港杂费用结清后,港方将提货联退给提货人供提货用。
(2)所有提货手续办妥后,可通知事先联系好的堆场提货。
集装箱码头的业务
(3)重箱由堆场提到场地后,应在免费期内及时掏箱以免产生滞箱。
(4)货物提清后,从场站取回设备交接单证明箱体无残损,去船公司或船舶代理部门取回押箱费。
第五节 集装箱货运站管理
集装箱货运站的基本概念
集装箱业务交接方式
集装箱整箱流转过程
集装箱拼箱流转过程
集装箱货运站的业务
一、集装箱货运站的基本概念
1.集装箱货运站(container freight station 简称:CFS) 为拼箱货装箱和拆箱的船、货双方办理交接的场所。承运人在一个港口或内陆城市只能委托一个集装箱货运站的经营者。由它代表承运人办理下列主要业务:拼箱货的理货和交接;对货物外表检验如有异状时,就办理批注;拼箱货的配箱积载和装箱;进口拆箱货的拆箱和保管;代承运人加铅封并签发站收据;办理各项单证和编制等。
集装箱货运站的基本概念
2.整箱货 (full container load 简称:FCL) 为拼箱货的相对用语。由发货人负责装箱、计数、积载并加铅封的货运。整箱货的拆箱,一般由收货人办理。但也可以委托承运人在货运站拆箱。可是承运人不负责箱内的货损、货差。除非货方举证确属承运人责任事故的损害,承运人才负责赔偿。承运人对整箱货,以箱为交接单位。只要集装箱外表与收箱时相似和铅封完整,承运人就完成了承运责任。整箱货运提单上,要加上“委托人装箱、计数并加铅封”的条款。
集装箱货运站的基本概念
3.拼箱货 (less than container load 简称:LCL) 整箱货的相对用语,指装不满一整箱的小票货物。这种货物,通常是由承运人分别揽货并在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集中,而后将两票或两票以上的货物拼装在一个集装箱内,同样要在目的地的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拆箱分别交货。对于这种货物,承运人要负担装箱与拆箱作业,装拆箱费用仍向货方收取。承运人对拼箱货的责任,基本上与传统杂货运输相同。
二、集装箱业务交接方式
集装箱运输中,整箱货和拼箱货在船货双方之间的交接方式有以下几种:
1。 门到门 (door to door);
2。 门到场(door to cy);
3。 门到站 (door to cfs);
4。 场到门(cy to door);
5。 场到场 (cy to cy);
6。 场到站 (cy to cfs);
7。 站到门 (cfs to door);
8。 站到场 (cfs to cy);
9. 站到站 (cfs to cfs)。
三、集装箱整箱流转过程
1.发货人在自己工厂或仓库货装箱地点配置集装箱
2.发货人在自己工厂或仓库货装箱地点配箱、装箱
3.通过内陆运输,将集装箱货物运至集装箱码头
4.根据堆场计划在对场内暂存集装箱货物,等待装船
5.根据装船计划,将集装箱货物装上船舶;
6.通过海上运输,将集装箱货运地卸船港;
7.根据卸船计划,从船上卸下集装箱货物;
8.根据堆场计划在堆场内暂存集装箱货物,等待收货
人前来提货;
9.通过内陆运输,将集装箱货物运至收货人工厂和仓库;
10.收货人在自己工厂和仓库掏箱地点掏箱;
11. 集装箱空箱回运 。
四、集装箱拼箱流转过程
1.发货人自己负责将货物运至集装箱货运站
2.集装箱货运站负责备箱、配箱、装箱
3.集装箱货运站负责将装载的集装箱货物运
至集装箱码头
4.根据堆场计划将集装箱暂存堆场,等待装船
5.根据装船计划,将集装箱货物装上船舶
6.通过海上运输,将集装箱货运地卸船港
7.根据卸船计划,从船上卸下集装箱货物
8.根据堆场计划在堆场内暂存集装箱货物,等待
货运站前来提货
9.集装箱货运站掏箱交货
10.集装箱空箱回运
五、集装箱货运站的业务
1.集装箱货运站出口货运业务
(1)办理货物交接
(2)积载装箱
(3)制作装箱单
(4)将装载的货箱运至码头堆场
集装箱货运站的业务
2.集装箱货运站进口货运业务
(1)办理货物交接
(2)积载装箱
(3)制作装箱单
(4)将装载的货箱运至码头堆场
第六节 集装箱费用
一、集装箱货运运费结构
(一)内陆运输费
(二)拼箱货服务费
(三)堆场服务费
(四)海洋运费
(五)集装箱及其设备使用费
集装箱费用
二、集装箱海运运费
(一)件杂货基本费率加附加费
1.基本费率
2.附加费
常规附加费再加
(1)集装箱附加费。
(2)支线船运费附加费。
集装箱费用
(二)包箱费率(boxrate)。
1。FAK包箱费率(freight for all kinds ),即对每一集装箱不细分箱内货类、不计货量。当然在重量限额之内)统一收取的运价。适用CFS/CY和CY/CY交货方式。
2.FCS等级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即按不同货物等级制定的包箱费率。集装箱普通货物的等级划分与杂货一致,仍是1~20 级。适用按等级和交货条件(CFS/CY和CY/CY)。
3.FCB包箱费率(Freight for class & Basis)。这是按不同货物等级或货类以及计算标准制定的费率。 CFS/CFS条款对应的运费同FAK中的普通货物计算方法一样,而CFS/CY和CY/CY条款下,每箱运费则根据货物等级,计算标准及箱子规格查得。
集装箱费用
(三)最低运费。为了保证营运收入不低千营运成本,许多船公司都制定有起码收费标准。
(四)最高收费(maximum freight)。对一批集装箱货规定的最高费率。
(五)集装箱附加费。
第十二章 国际多式联运和大陆桥
内容提示与要求:
主要介绍国际多式联运概况;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价与计收;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责任与保险;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陆桥运输等。
要求了解国际多式联运和陆桥运输概况,熟悉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费计收方法,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应用,掌握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责任划分与保险索赔。
第十二章 目录
第一节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第二节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价与计收
第三节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责任与保险
第四节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进出口程序
第五节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进出口单证
第六节 陆桥运输
第一节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一、国际多式联运及其特点
1。国际多式联运
国际多式联运是指按照多式联运合同,以至少两种不同的运输方式,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将货物从一国境内接管货物的地点运至另一国境内指定交付货物的地点的一种运输方式。
2。国际多式联运的特点
概括为:两种方式、两国、一人、一票、一个费率。
国际多式联运及其特点
3。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multimodal transport Operator,MTO), 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是指其本人或通过其代表与货主订立多式联运合同,并且负有履行合同的任何人。(一人)
4。多式联运单据(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这是一份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并将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全程运输单据。
多式联运合同:是指多式联运经营人凭以收取运费、负责完成或组织完成国际多式联运的合同。 (一票)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二、国际多式联运优越性
(一)一次委托,关系简单。
(二)单一费率,结算方便。
(三)全程提单,提早收汇。
(四)运送迅速,安全准确。
国际多式联运概述
三、国际多式联运与集装箱运输的关系
集装箱运输强调的是以集装箱为货物的成组化形式;
国际多式联运虽说是以集装箱货物为主要对象,但强调的是运输的系统性、连贯性和协调性,是以系统论管理科学等软科学为依据发展起来的全新的运输方式。
它与集装箱运输有联系,也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第二节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价与计收
集装箱货物在国际多式联运下,由于承运人对货物的风险和责任有所扩大,因此,集装箱运价一般包括从装船港承运人码头堆场或货运站至卸船港承运人码头堆场或货运站的全过程费用。
多式联运全程运费费是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向货主一次计收。目前有两种计收方法:单一运费制和分段运费制。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价与计收
一 、按单一运费计算运费。
采用单一费率是多式联运的特点之一。一般联运单一费率构成是运输成本加经营管理费用和利润。
现以陆--海--陆集装箱门到门联运为例: 1.出口国国内段费用
(1)内陆接管地费用:主要有集装箱存放费、站内操作费、装车费等;
(2)中转站至码头运费:含公路运费、铁路运费或者水路、空运费等;
(3)码头费用:要有集装箱卸车费、堆存费、移动费、港务费等。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价与计收
2.海上运费
( 1)FAK包箱费率
(2)FCS等级包箱费率
3. 进口国国内段费用
(1) 码头费用;
(2)码头至内陆中转站运费;
(3)中转站费用。
4.集装箱租费和保险费。
租费按全程预计天数包干计算。集装箱保险费和货物运输责任保险费等。
经营管理费主要包括通讯、制单等手续费,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运价与计收
二、按分段运费制计算运费
分段运费制是按照组成多式联运的各区段,分别计算海运、陆运、空运及港站等各项费用,然后合计为多式联运的全程费用,由多式联运经营人向货主一次计收。
各区段的费用,再由多式联运经营人与各区段的实际承运人分别结算。
大多国家的多式联运公司采用此种计费方式。
第三节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责任与保险
一、国际多式联运责任制
1.统一责任制(uniform liability system) 按照这种制度,统一由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对货主负全程运输责任,即货损货差不论发生在哪一个运输阶段,都按同一的责任内容负责。
如果能查清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联运承运人在赔偿以后,可以向该段运输的实际承运人追偿。
国际多式联运责任制
2.网状责任制(network liability system) 按照这种制度,签发联运提单的承运人,虽然对货方仍负全程运输的责任,但遇损害赔偿不象统一责任制那样,而是按发生损害的运输阶段的责任内容负责。
例如,损害发生在海上运输阶段,按国际货运规则办理;如发生在铁路或公路运输阶段,则按有关国际法或国内法处理。
国际多式联运责任制
3.修正统一责任制
它属于统一责任制范畴,但又与它不同,1980年联合国国际货物多式联运公约采用的赔偿制度。
当知道损失发生区段,而该区段运输的单一方式运输公约的赔偿限额高于多式联运公约的限额为依据。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责任与保险
二、国际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责任期间
1。单一运输公约下趁云人责任期间
“钩到钩” 《海牙规则》
“港口收货到港口交货”《汉堡规则》
“从承运人接管货物到交付货物止” ,公路、铁路运输公约采用。
2。国际多式联运公约
“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货物到交付货物止”,
接管:货主仓库、工厂、集装箱货运站、堆场等。
交付:合同规定的地点。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责任与保险
三、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赔偿责任限制
1。赔偿责任原则
采取:严格责任制和过失责任制。
严格责任制:不管有无过失,承运人对货物损失均负责赔偿;铁路、公路公约。
过失责任制:承运人对货物损失有责任才负责赔偿;航空、海运,但《海牙规则》采用不完全过失责任制。
《多式联运公约》、《汉堡规则》采用推定过失责任制 。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责任与保险
2.责任限制(limits of liability) 集装箱运输中发生货损货差,承运人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额。
拼箱货的责任限制与传统运输相同。整箱货的赔偿按照目前国际上的一些判例:如果提单上没有列明箱内所装货物的件数,每箱作为一个理赔计算单位;如提单上列明箱内载货件数的,仍按件数计算;如果货物的损坏和灭失,不属海运,而是在内陆运输中发生的,则按陆上运输最高赔偿额办理;如集装箱是由托运人所有或提供时,遇有灭失或损坏,其责任确属承运人应承担者,亦应视作一个理赔计算单位。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责任与保险
四、国际多式联运与集装箱综合保险
1。集装箱自身保险
2。集装箱所有人(包括租借人)对第三者的赔偿责任险。
3。集装箱承运人(包括多式联运经营人)的货物损害责任保险。
第四节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进出口程序
(一)接受委托。
(二)装箱及运送。租箱 ,装箱,理货和铅封,并运至集装箱堆场交多式联运经营人,也可委托多式联运经营人代为运送。
(三)报关。又分进口和出口:
1.进口。若在港口交货,则在港口报关;若在内地交货, 须在口岸办理海关监管运输(保税运输)手续,加封后方可运往内地,然后再正式办理报关放行手续。
2.出口。若联运从港口开始,即在港口报关。若从内地开始,需请内地海关派员到装箱地点监装并办理报关手续。报关时应呈附装箱单。
多式联运进出口程序
(四)保险与索赔。在货主方面,可投保货物运输险;在多式联运经营人方面,应投保货物责任险(cargo indemnity)和集装箱保险(container itself insurance)。
货主向联运经营人索赔,应在规定期限内,备妥索赔通知书(statemen of claim)、联合运输单据副本、权益转让书(subrogation letter)、检验证书(survey report)等单证,有时尚需提供商业发票和装箱单。
多式联运进出口程序
(五)订舱。多式联运经营人向分承承人订舱。
(六)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在货物装上第一程运输工具,取得第一程分承运人签发的单证之后,多式联运经营人(或其代理)即可签发多式联运单据,并交委托人或货主。货主可凭此向银行办理议付收款手续。
(七)单证寄送。先以电传通知国外代理,然后填制发运通知或指示(shipping notification or shipping instraction),
货到目的地后,由目的地代理通知收货人提货。货物支出后由代理收回联合运输单据.
第五节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
一、装箱单(container load plan, CLP)
是一种记载装箱货物具体货运资料、交付方式以及箱内积载(自内而外)的单证。
装箱单是记载箱内货物详细情况的唯一单证,所载各项必须与订舱单及场站收据保持一致。经装箱人签署方可生效。
装箱单一般一式数份,各联作用:
第一联由货运站留存,或货主留存;
第二联交船代理缮制船务单证用;
第三联交海关作出口货物申报用;
第四联交港区作集装箱装船作业安排用;
第五联若系门到门装箱则由装箱人留存;
第六联交理货公司作装船理货用。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
二、场站收据(dock receipt,D/R)
是承运人委托集装箱堆场、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在收到整箱货或拼箱货后签发的收据。场站收据一般都由发货人或其代理编制。
场站收据的签署不仅表明承运人已收到货物,而且也表明承运人对己收到的货物开始负有责任。
装箱单所载各项必须与订舱单及场站收据保持一致。
通常场站收据有一个正本和若干个副本,以便在集装箱货物流转过程中留存各有关方面。例如,上海港使用的场站收据一套共12联。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
三、提单
适用于集装箱港到港运输的提单有两种,一种是多式联运提单(combined transport,B/L);另一种是海运提单(bill of lading)。
不论是那一种提单,都具有传统运输中提单的地位和作用,只是因为用于集装箱运输,其内容和制作上除了与传统的海运提单相同的内容外,还必须分别注明收货地点(place of receipt)、交货地点(place of delivery)、集装箱号(container NO.)和铅封号(seal No.)等。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
四、设备交接单(equipment receipt,E/R)
是集装箱所有人或集装箱租用人委托集装箱堆场、集装箱货运站或内陆站与货方,即用箱人或其代理之间交接集装箱及/或底盘车(chassis)、台车(bogie)、冷藏装置(reefer unit)、电动机(MG set)等设备的凭证。
它是划分用箱人和箱子所有人或租用人之间责任、义务、权利的依据,也是集装箱贷运索赔、理赔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单征之一。
此单通常由承运人或其代理签发给货方,货方据此向场站领取或送回集装箱及其设备。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
五、交(收)货记录(delivery record)
是承运人把货物交给收货人或其代理时,双方共同签署的用以证明货物已交付以及该批货物支付时的情况的单证。
本记录通常在签发提货单的同时交给收货人或其代理,而后通过提货、交货,由收货人和承运人所委托的集装箱堆场或集装箱货运站的经营人共同签署,交接货时,应检查货物件数和外表状况,若发现任何损坏、灭失,都应在交货记录上列明。
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证
六、国际集装箱多式联运单据
这是一份证明多式联运合同以及证明多式联运经营人接管集装箱货物,并负责按照合同条款交付货物的全程运输单据。
多式联运单据可制成可转让和不可转让。
第六节 陆桥运输
一、陆桥的概念
所谓陆桥(land bridge)运输,是指以集装箱为媒介,大陆上的铁路或公路运输系统为中间桥梁,把大陆两端的海洋连接起来的运输方式。
陆桥运输主要是指海/陆/海连贯运输。
陆桥运输
1. 西伯利亚大陆桥(transit Siberian landbridge container service traffic,TSCS),货物以国际标准规格集装箱为容器,由远东或日本海运至俄罗斯东部港口再经过俄罗斯等跨越欧亚大陆的西伯利亚铁路,运至波罗的海沿岸如爱沙尼亚的塔林或拉脱维亚的里加等港口。然后再采用铁路、公路或海运将货物运到欧洲各地或伊朗等中、近东各地或相反方向。
陆桥运输
2.北美大陆桥。是指货物以国际标准规格集装箱作为容器,从日本港口海运至美国或加拿大西部(太平洋沿岸)港口卸货,再用铁路集装箱专列(container unit train)从美、加西部港口运达美加东海岸(大西洋沿岸)港口,再经由海运至欧洲各地。有人也习惯把北美大陆桥分别称为加拿大大陆桥和美国大陆桥。
太
平
洋
大西洋
陆桥运输
3. 小陆桥运输(Mini--tand bridge container service traffic);是指货物用国际标准规格集装箱为容器,从日本港口海运至美国、加拿大西部港口卸下,再由西部港口换装铁路集装箱专列或汽车运至北美东海岸、美国南部或内地以及反方向运输。
据统计,目前日本出口到美国太平洋沿岸货物的1/4,远东地区输美货物的1/3,是经由小陆桥运输完成的。
陆桥运输
二、陆桥运输的优点
陆桥运输以集装箱为运输单元,因此具有适应性强,能保证货物在运送途中的安全,节省包装材料费用等集装箱运输的优点。
同时陆桥运输属国际多式联运范畴,具有联运的优点,不论全程途经几个国家,也不论变换多少运输工具,都由总承运人进行安排,并由其负责全程的运输责任。
与其他集装箱多式联运方式相比,陆桥运输更能体现利用成熟的海、陆运输条件,形成合理的运输路线,大大缩短营运时间,降低营运成本等优点。
第十三章 铁路运输
内容提示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铁路运输的特点及其作用,国际铁路货物联运有关公约,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及其应用。
通过本章的学习,使学生对铁路运输的特点和作用有一初步了解,熟悉有关国际铁路运输的公约,掌握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特点及其应用。
第十三章 铁路运输
第一节 铁路运输的特点及其作用
第二节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第三节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
第四节 对港澳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
第十三章 铁路运输
第一节 铁路运输的特点及其作用
一、特点:
1.运输准确性和连续性强。
2. 运输量大,安全可靠。
3.运输速度快,运输成本低。
二、在我外贸运输中的作用
1.通过铁路把欧亚大陆连成一片,为我发展与亚、欧各国之间的经济贸易联系提供了有利条件。
2. 铁路运输是内地联系香港、九龙地区,开展贸易的重要运输方式 。
3.铁路运输在我进出口货物的集散和省市间物资的调拨中同样起到重要的作用。
第二节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一、匡际铁路联运的发展情况
国际铁路联运在欧洲开始较早。1890年欧洲各国在瑞士首都伯尔尼举行的各国铁路代表会议上就制定了《国际铁路货物运送规则》,并自1893年1月1日起实行。该规则在1938年修改时,改称《国际铁路货物运送公约》,又称《伯尔尼货运公约》。
伯尔尼公约简称国际货约。先后参加的国家有联邦德国、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西班牙、芬兰、法国、希腊、意大利、列支敦士登、卢森堡、挪威、荷兰、葡萄牙、英吉利、瑞典、瑞士、土耳其、南斯拉夫及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匈牙利、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民主德国等。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二次大战后,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巨大变化,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又有了进一步的发展。首先,我国与前苏联签订了中苏铁路联运协定,决定自1951年4月1日起开办联运。
同年11月,当时苏联与东欧七国签订并实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协定》,简称国际货协。我国于1954年1月起参加,接着蒙古、朝鲜、越南也参加了这一协定,当时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除中、蒙、朝、越、苏联外,还有欧洲的罗、保、匈、捷、波、民主德国和阿尔巴尼亚共12个国家。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二、国际铁路联运的范围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就是使用一份统一的国际联运票据,由铁路负责经过两国或两国以上铁路的全程运送。在由一国铁路向另一国铁路移交货物时,不需收、发货人参加的一种运输方式,它的业务范围包括:
(一)在参加国际货协国家之间的货物运送。
(二) 向未参加国际货协的国家的货物运送。
(三)从未参加国际货协国家向参加国际货协
国家的货物运送。
(四)通过港口的货物运送。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三、联运货物与运送费用
(一)办理货物的种别。可分为整车、零担、集装箱、托盘和货捆,按照运送速度,又可分为慢运、快运和整车货物随旅客列车挂运。
整车是按一张运单办理的一批货物,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零担是按一张运单办理的一批货物,重量不超过5000公斤,不需要单独车辆运送的。集装箱、托盘、货捆货物的运送,按国际货协附件规定办理。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
(二)运送费用计算的依据与计算。
国内铁路的铁路货物运输管理规则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以及国际货协、统一货价及国际货协清算规则等规章,是计算运送费用的依据。其中主要的是统一货价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
运费总额=基本运费额*加成率
=过境里程的货物等级运价*计费重量*加成率。
第三节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
一、运单和作用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international railway through aybill)是货物联运的主要单证,它是参加联运发送国铁路与发货人之间缔结的运送合同。
合同中规定了参加联运的各国铁路和收、发货人在货物运送上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对铁路和收、发货人都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受合同的保护和约束。
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
二、国际铁路货物联运运单运用
包括下列五联:
(一)运单正本。随同货物到到站,收货人可凭运单点收货物。
(二)运行报单。
(三)运单副本。交给发货人,向收货人结算贷款,必须附有加盖发站日期戳记的运单副本。
(四)货物交付单。
(五)货物到达通知单。
三、联运铁路对运送货物的责任
铁路对运送货物的责任是从开始承运货物时起,直到在到站交付货物给收货人为止。
第四节 对港澳地区的铁路货物运输
一、方式与特点
二、管理与装车发运
三、单证制作与计费
四、货物的口岸交接
第十四章 航空运输
内容提示与要求:
本章主要介绍航空运输的优越性,空运货物的运输方式,航空运输货物的程序,航空货物运单,航空货物运价和费用,国际航空运输组织和国际公约。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航空运输的优越性,货物运输方式,国际航空运输组织和国际公约,熟悉航空货物运价和费用,掌握航空货物运单的应用。
第十四章 航空运输
第一节 航空运输的优越性
第二节 空运货物的运输方式
第三节 航空运输货物的程序
第四节 航空货物运单
第五节 航空货物运价和费用
第六节 国际航空运输组织和国际公约
第十四章 航空运输
第一节 航空运输的优越性
1. 航空运输具有较高的运送速度。
2.航空运输最适合于鲜活商品、易腐商品和季节性商品的运输。
3.航空运输安全准确,有利于稳定和开拓新市场。
4.航空运输可节省运杂费用,节省包装费用,商品周转快,减少存货和资金积压;减少仓储费用。
5.有利于组织联合运输。
第二节 空运货物的运输方式
一、班机运输(scheduled airline)
二、包机运输方式(chartered carretr)
(一)整架包机。
(二)部分包机。
三、集中托运方式(consolidation)
四、航空急件传送方式(air express service)
五、送交业务(delivery servce)
六、货到付款(cash on delivery)
七、联合运输(combined transportion)
第三节 航空运输货物的程序
一、货物的托运
空运代理可接受各进出口公司的委托,负责办理航空运输出口货物的提货、制单、报关和托运工作。
二、货物的交付
货物到达目的站后,由航空公司立即以书面或电话通知收货人提取,收货人接到通知后,应自行办妥海关手续,当场查看货物,并在交货收据上签收。
三、货物的变更运输
四、进口空运货物的接货
第四节 航空货物运单
航空货物运单是承运人接受货物的收据,也是承运人与托运人之间缔结的运输合同,但它不同于海运提单,它不是代表货物所有权的物权凭证,也不是可议付或转让的单据。
每份航空运单有正本三份和至少六份副本。三份正本 :第一份蓝色交给托运人,是承运人或其代理人收到货物后出具的货物收据;第二份绿色,由承运人留存作为内部记帐凭证;第三份粉红色则随货同行,到达目的地后交给收货人,作为接收货物的依据。
副本中一份黄色者为提货收据,由收货人在提货时签字,留存到站备查,其余副本均为白色,分别给代理人、目的港和第一、二、三承运人,如不够用,还可增加副本份数。
第五节 航空货物运价和费用
一、计费重量
在实际计算一笔航空运输货物的运输费用时,首先要考虑货物的计费重量、有关的运价和费用项目。计费重量是按实际重量和体积重量两者之中较高的一个计算。
二、特种货物运价
三、货物的等级运价
四、一般货物运价
如遇两种运价均可适用时,则应首先使用特种货物运价,其次是等级运价,最后是一般货物运价。这是选用运价的原则。
第六节 国际航空运输组织和国际公约
一、主要国际航空运输组织
(一)国际民用航空组织(International Civil Aviation Organization,ICAO)。国际民用航空组织于1947年4月4 日成立,是联合国所属专门机构之一,也是政府间的国际航空机构。
(二)国际航空运输协会(International Air Transport Association,IATA)。国际航空运输协会是各国航空运输企业之间的联合组织,会员必须是国际民用航空组织成员国的空运企业。
(三)国际货物发运人协会(The International Federation of Freight Forwarders AsSociationFIATA)。成立于1926 年。
二、国际航空公约
为了适应国际航空运输的需要,1929 年10月12日在波兰首都华沙签汀了《统一国际航空运输某些规则的公的》(Convention for the Unification of Certain Rules relating to International Carriage by Air),简称华沙公约。我国于1958年7月20日宣布参加这一公约,该公约于1958年10月18日对我生效。
(一)运输契约的订立和运输期间的规定。
(二)承运人的责任和责任限制。责任限额为每公斤250 法郎。
(三)托运人和收货人的权利和义务。
(四)争议和诉讼的条款。
(五)公约的适用范围。本公约计41条,适用于所有的航空器运送旅客、行李或货物而收取报酬的国际运输。
第十五章 公路、邮政
和管道运输
内容提示与要求:
主要介绍公路货物运输的特点,承运人和托运人责任,计费,有关公路货物运输国际公约,邮政运输特点与有关国际公约,以及管道运输特点与发展。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对公路货物运输,
邮政运输以及管道运输特点有一定的了解,熟悉有关的国际公约。
第十五章 公路、邮政
和管道运输
第一节 公路运输
第二节 邮政运输
第三节 管道运输
第十五章 公路、内河、邮政
和管道运输
第一节 公路运输
一、公路运输的意义和作用
1。进出口货物的集散作用
2。有助于实现“门到门”的运输
3。边疆地区与邻国物资交流的重要工具
二、公路运输的要素
公路运输又称公路汽车运输。
公路运输的要素是公路和汽车。
三、货物的托运、承运和责任范围
(一)托运。
托运人在托运时应填写公路货物运输托运单,按所列项目逐项填写清楚。
一次托运不足3吨时为零担,3吨以上为整车。凡25公里以下为短途运输。
(二)承运和责任范围
托运单经承运部门审核无误并接受货物后,即为承运开始。
承运人的责任期限是从接受货物时起,直到把货物交给收货人为止。 在此期限内,承运人对货物的灭失损坏负赔偿责任。
四、公路运杂费
(一)货物重量,按毛重计算。
整批货以吨公里为计费单位,零担货物以每公斤一公里为计费单位。
凡货物重一公斤,体积未超过4立方分米的为实重货物,体积超过4立方分米的为轻泡货物。零担轻泡货物。
按其长、宽、高计算体积,每4立方分米折合一公斤。
(二)计费里程。按货物装运地点至卸货地点的实际运输里程计算,新价规把车辆重装卸点的装卸里程也计入计费里程内。
公路运杂费
(三) 运费计算公式。
1.以吨公里或每公斤公里计费者:
(货物计费重量*X计费里程*每公斤公里运价)X(1+ 加成率)
2.以吨计费者:
(货物计费重量 X运价)X(1+加成率)
每件货物重量满250公斤及以上为超重货物,长途7米及以上为超长货物。
除运费外,凡与汽车货运有关的杂费,如装卸费、装卸落空损失费、延滞费等,则按有关规定收取。
五、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公约和协定
联合国所属欧洲经济委员会为统一公路运输所使用的单证、确定承运人的责任,由其下属的内陆运输委员会于1956年在日内瓦召开会议,通过了《国际公路货物运输合同公约》(Convention on the contract for the International carriage of Goods by Road,CMR),有欧洲17个国家代表参加。该公约共12章51条,就适用范围、承运人责任、合同的签订与履行、索赔和诉讼以及连续承运人履行合同等都做了比较详细的规定。
在这协定基础上,又缔结了《国际公路车辆运输规定》(Transport International Routier,TIR),允许集装箱的公路运输承运人,如持有TIR手册,可在海关签封下中途不受检查,不支付关税,也不提供押金,直接由发运地运至目的地。
第二节 邮政运输
邮政事业一般均由国家开办,我国邮政业务由邮电部负责办理。国际邮件按性质分为函件和包裹两大类,函件包括信函、明信片、印刷品、盲人读物、小包和保价信函:包裹则分为普通包裹、脆弱包裹和保价包裹,国际上在各国邮政部门之间签订有协定和公约,通过这些协定和公约,邮件的递送可互相以最快速的方式传递,从而形成一个全球性的邮政运输网。
一、国际邮政运输的特点和作用
(一)它是国际间最广泛的运输方式
(二)它是一种国际多式联运性质的运输方式。
(三)它是一种手续简便、费用不高的运输方式。
国际邮政运输具备上述特点,通过邮件的递送,沟通和加强了各国人民大众之间的通讯联系,促进相互间的政治、经济、文化和思想交流。
只能运送包裹之类的小件物。每件包襄重量不得超过20公斤,各类包裹尺寸,长度不得超过150厘米。
二、万国邮政联盟简介
万国邮政联盟(Universal postal union),简称邮联。它是联合国的一个专门机构,成立于1874 年,1878年第二次代表大会在巴黎召开时,修订原公约,定名为《万国邮政公约》(Universal Convention of post),并改为现在的名称。现有会员169个,总部设于伯尔尼。
邮联宗旨是:组成一个国际间邮政领域,相互交换邮件;组织和改善国际邮政业务,有利国际合作的发展;推广先进经验,给予会员国邮政技术援助。
三、邮件、邮资和单证
国际邮件按性质分为函件和包裹两类。
国际邮资均按重量分级为计算标准。邮资包括基本邮资和特别邮资两部分。基本邮资是按不同邮件种类和不同国家或地区制订,特别邮资是为某项附加手续或责任而另收取的邮资,如挂号费,回执费、保价费等。保价费按申报价值计收。
邮政运输的主要单证是邮政收据(post receipt)。邮政收据是邮局收到寄件人的邮件后所给予的凭证。它是收件人凭以提取邮件的凭证,也是当邮件灭失或损坏时,向邮局索赔的凭证。
四、邮政运输的责任范围
邮政单位与寄件人之间是委托关系,自寄件人委托被邮政单位接受后,直到邮政单位将邮件交付收件人后委托关系才终止。在此期间,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豁兔等,由国家法律和国家授权制订的邮政法规加以明确规定的,双方均受其保护和约束。
国际邮件由于在国际间递送,除遵守本国法令外,还应受国际邮政协定和公约的制约。
第三节 管道运输
它是货物在管直内借助高压气泵的压力输往目的地的一种运输方式。
一、管道运输的特点
(一)运输通道与运输工具合而为一。
(二)高度专业化。
(三)单方向的运输。
(四)固定投资大、建成后运输成本较低。
二、管道运输的种类
气体管道、液体管道、水浆管道(输送矿砂、煤粉的)和压缩空气管道(输送邮件、单证的)等。
三、管道运输的经营管理
世界上大的石油公司为了垄断石油的产、供、销,获取高额利润,往往自己投资建设本公司专用的石油管道,以运输自己的产品。这种管道运输实际上已成为石油公司内部的运输部门,而成为石油垄断组织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
我国的管道运输虽然起步较晚,但1986年时已有13000公里左右。不少油田均有管道直通海港,如大庆油田至秦皇岛港、大港油田至渤海湾、胜利由田至青岛的黄岛石油码头等管道,我国至朝鲜也敷设有管道,输朝石油主要通过这一管道运输。
第四篇 辅助运输服务篇
第十六章 海运代理业务
第十七章 对外贸易运输保险
第十八章 货运事故处理
第十六章 海运代理业务
内容提示与要求:
主要介绍代理的概念、类型,船舶代理及其业务的范围,备用金的索汇、使用和结算 ;货运代理及其业务的服务范围,国际货运代理类,国际货运代理进出口业务程序,报关业务等。
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了解船舶代理、货运代理的概念,熟悉代理业务范围,掌握进出口代理业务程序和操作技能。
目录
第一节 代理和代理制
第二节 船舶代理业务
第三节 货运代理的业务
第一节 代理行为的法律概念
一、代理、代理人与代理权
代理行为是指代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被代理人(委托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以被代理的名义与第三者订立合同或进行其他经济法律行为,而其法律后果则由被代理人承担和享有的行为。
1.代理:(Agency) 是代理人(Agent)按其与委托人(principal)达成的代理协议,在委托地区、期限和范围内以委托代理名义开展对外活动、办理业务和处理委托人要求事务的服务性行为。
2. 代理人:
是指被授权进行代理行为的当事人。代理商,则是指具有代理行为资格、并通过行为的实施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经营者。代理关系,一般由作为主体的委托方和作为客体的被委托方即代理人,以委托代理协议的形式而形成。
二、代 理 制
代理制是指对外经济活动及国际贸易过程中,当事方以委托人的名义授权他人(即代理人)代办特定业务、处理相关事项,并按约定支付被授权人报酬的行为方式和一种制度。
3.代理权:
代理人在委托人授权范围内开展代理活动的权力,称代理权。代理权限取决于当事人的约定。
三、代理与经纪的主要区别
代理与经纪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经纪人是指根据委托要求从事有偿中介服务的人。经纪人有自己的活动范围、目标市场、业务特征和行为方式。当然,两者也有共性和相同要求。他们在经济活动中的主要区别是:
1.服务对象。
2.行为名义。
3.行为方式。
4.服务范围。
5.报酬。
第二节 船舶代理的类型及备用金
一、船船代理的概念
船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船公司)、船舶经营人、承租人或货主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被代理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关的服务或完成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经济法律行为的代理行为。而接受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业务和服务,并进行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经济法律行为的法人和公民,则是船舶代理人。
二、船舶代理关系的类型
1.长期代理(agency On long—term basis)
2.航次代理(agency On trip basis)
3.第二委托方代理
三、备用金的索汇、使用和结算
备用金是指委托方或第二委托方按照代理人的要求,在建立代理关系后,预付给代理人用作支付船舶在港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船员借支或其他费用支出的预付款项。根据代理人不为委托人垫付任何款项的原则,代理关系建立后,各委托人须及时将备用金汇给代理人,否则因此而造成船舶延误及其他损失或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
1.备用金的索汇
2.备用金的使用原则
3.备用金的结算
四、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
船舶代理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服务业务,其范围相当广泛。其业务范围如下:
(一)船舶进出港手续
(二)出口货运业务
(三)进口货运业务
(四)船舶现场管理
(五)有关租船运输的代理业务
(六) 买卖船舶的交接工作
第三节 货运代理业务
一 、货运代理人与货运代理业的作用
(一)货运代理人概念
货运代理人是联系货主和承运人的、根据委托办理国际货运业务的从业者。它不仅是指接受货主委托代办货运事宜,而且应包括接受承运人委托代办货运事宜的企业或代理商,是广义范畴的货运代理人概念。
(二)国际货运代理的行业特性
国际货运代理是社会分工和代理业分工不断细化的产物,它具有明显的行业特性,并主要表现在:
1.专业性和服务性。
2.代行性和独立性。
3.市场性和风险性。
(三)国际货运代理业的作用
1.通过专业服务,可以使委托人不必为自己原本不熟悉的领域花费更多心思与精力、或难以靠自己的力量完成的相关事宜得到有效处理。
2.国际货运代理商,熟悉专业及相关业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
3.为厂商和其他委托人提供最佳货物进出口运输路线、运输方式,以及承运人及相关服务方,降低物流总成本。
4.通过代理人的网络和运用的先进通讯技术等,可以对货运及整个物流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和环节监管,确保货运各个环节和物流安全。
5.代办货运保险。
6.正确、合理地支付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和使用效益。
二、国际货运代理业的服务范围
(一)为货主服务的货运代理人
1.为发货人服务
2.为收货人服务
(二)为承运人服务的货运代理人
1.与货物出口相关的工作
2.与货物进口相关的工作
3.按运输方式分类,国际货运代理人的服务与经营范围
三、国际货运代理(商)类别
(一)国际货运代理与国内货运代理
(二)总代理与分代理
(三)独家代理与多家代理
(四)按运输方式划分专业代理
(五)按委托项目性质划分
(六)按提供服务的作用和扮演的角色划分
(七)按单证签发情况划分
(八)按参加代理组织的形式划分
四、国际货运代理进出口业务程序
(一)海运货运代理进出口业务程序
货代按照货物进出口程序代理货主办理相关业务。
出口:报验,租船订舱,办理保险,货物集港,报关,监装,发通知收货人。
进口:
(二)航空货运代理进出口业务程序
进口:接通知报关,货到,审单,缴费,提货,检查货物,发通知货主货转运,与货主交接。
出口:接受委托,办理订舱,货主交货,空代验单,向航空公司交货,签单,报关,结汇,空代或收货人提货。
(三)铁路货运代理进出口业务程序
第五节 报关业务
一、货运代理与进出口货物报关
二、报关程序
(1)申报和接受申报。
(2)查验货物。
(3)办理征税。
(4)结关放行 。
三、报关单证
分为基本单证和法定单证两类。
第十八章 对外贸易运输保险
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第四节 国际保险涉及的国际公约和法规介绍
第一节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
海运货物保险承保的范围,包括海上风险、海上损失与费用以及外来原因所引起的风险损失。
一、海上风险与损失
(一)海上风险
海上风险一般包括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两种。
(二)海上损失
二、外来风险和损失
外来风险和损失,是指海上风险以外由于其他各种外来的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一)一般的外来原因所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二)特殊的外来原因造成的风险和损失
第二节 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
保险险别是指保险人对风险和损失的承保责任范围。
按中国保险条款规定,我国海运货物保险的险别包括下列几种类型:
一、基本险别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所规定的基本险别包括平安险(Free from Particular Average,FPA)、水渍险(With Average Or With Particular Average,WA Or WPA)和一切险(All Risks)。
二、附加险别
(一)一般附加险
(二)特殊附加险
第三节 进出口货物运输保险实务
一、投保人的保险利益
二、选择投保险别
三、确定保险金额
四、交付保险费
五、取得保险单据
六、保险索赔
一、投保人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insurable in-terest)又称可保权益,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对保险标的物所拥有的某种合法的经济利益。只有对保险标的物具有保险利益的人才能投保,这是保险的基本原则之一。就货物保险而言,反映在运输货物上的利益,主要是货物本身的价值,但也包括与此相关联的运费,保险费,关税和预期利润等。
二、选择投保险别
(一)货物的性质和特点
(二)货物运输的工具和路线
(三)国际上政治,经济形势的变化
(四)货物的残损规律
三、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金额(insured amount)是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所应承担的最高赔偿金额,也是计算保险费的基础。
CIF或CIP价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CIF(或CIP)价=CFR(或CPT)价/1-【保险费率*(1+投保加成)】
四、交付保险费
保险公司收取保险费的计算方法是:
保险费=保险金额X保险费率
例如:一批商品由上海出口至新加坡CIF总金额为人民币10 000元,投保一切险(保险费率为%)及战争险(保险费率为%),投保金额按CIF总金额另加10%。
投保人应付保险费=10 000X(1+10%)X(%+%)
=11 000X( 5+ 4)
=11 000X 9
=元(人民币)
五、取得保险单据
保险单据是保险公司和投保人之间的保险合同,也是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承保证明。它具体规定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单(insurance po1icy)
(二)保险凭证(insurance certificate)
(三)联合凭证(combined certificate)
(四)预约保单(open policy)
(五)批单(endorsement)
六、保险索赔
如进出口货物在保险责任有效期内发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被保险人.可向保险公司提出赔偿要求,称为保险索赔。
第四节 国际保险涉及的国际公约和法规介绍
一、伦敦保险协会海运货物保险条款
二、海牙规则
三、维斯比规则
四、汉堡规则
第十九章 货运事故处理
第一节 货运事故的种类以及责任
第二节 货运事故的索赔和理赔
一、货运事故的种类
1.按照损失的程度划分:
货运事故可分为全部损失(total loss)和部分损失(partial loss);
2.按照事故的性质划分:货运事故又可分为货差和货损。
3.前一种分类方法主要适用于保险业务,而海运业务则多数采用后一种分类方法。
二、货运事故主要原因
二、货运事故的责任
(一)托运人的责任
货物送交船公司指定的集中地点以前,或者在集装箱运输的情况下,拼箱货交至货运站以前,整箱货交至堆场以前.
(二)承运人的责任
货物在承运人掌管下所发生的事故
(三)第三者的责任
主要是指货物在装卸作业过程中由于装卸工人操作不当而发生货物的撞击、坠落、落水等情况所造成的损害和不合理的使用手钩,以及驳船遭遇海难,在仓库中的失窃,理货失误等所造成的损害。
第二节 货运事故的索赔和理赔
一、事故的索赔
货损事故的确定。 检验报告。
明确索赔人 。收货人、无船承运人 、保险人等。
按照一定的程序 索赔。及时发出损坏通知 ,准备索赔文件,在诉讼时效内提出索赔 。
二、事故的理赔
承运人接受和处理货物利益方所提出的索赔工作
索赔案件的审核,承运人的拒赔举证,赔偿金额的确定。
第二十章 国际物流
内容提示:
本章主要介绍国际物流的概念、系统组成、网络、标准,国际物流主要业务,国际货物运输方式,国际物流中心与仓储,国际贸易口岸,非贸易国际物流,以及国际贸易信息系统等。
第一节 国际物流概述
一、国际物流的概念
所谓国际物流,就是组织货物在国际间的合理流动,也就是发生在不同国家之间的物流。
国际物流的实质是按国际分工协作的原则,依照国际惯例,利用国际化的物流网络、物流设施和物流技术,实现货物在国际间的流动与交换,以促进区域经济的发展和世界资源优化配置。
特点
国际性:涉及多个国家,地理范围大。
复杂性:系统设置、法规环境和商业现状的差异性
风险性:包括政治风险、经济风险和自然风险
二、国际物流系统
国际物流系统是由商品的包装、储存、运输、检验、流通加工和其前后的整理、再包装以及国际配送等子系统组成。运输和储存子系统是物流系统的主要组成部分。
1. 运输子系统
运输是将商品使用价值进行空间移动,创造了商品的空间效益。
国际货物运输是国际物流系统的核心。
国际货物运输具有路线长、环节多、涉及面广、手续繁杂、风险性大、时间性强等特点。运输费用在国际贸易商品价格中占有很大比重。国际运输主要包括运输方式的选择、运输单据的处理以及投保等有关方面。
2.外贸商品仓储子系统
商品流通是一个由分散到集中,再由集中到分散的源源不断的流通过程,国际贸易和跨国经营中的商品从生产厂或供应部门被集中运送到装运港口,有时须临时存放一段时间,再装运出口,是一个集和散的过程。
而转口贸易主要是在各国的保税区和保税仓库进行的。
从物流角度看,应尽量减少储存时间、储存数量,加速货物和资金周转,实现国际物流的高效率运转。
3.商品检验子系统
商品检验可确定交货品质、数量和包装条件是否符合合同规定。如发现问题,可分清责任,向有关方面索赔。
在买卖合同中,一般都订有商品检验条款,其主要内容有检验时间与地点、检验机构与检验证明、检验标准与检验方法等。
根据国际贸易惯例,商品检验时间与地点的规定可概括为以下做法:
一是在出口国检验:货物离厂前检验;装船前检验。
二是在进口国检验。卸货后在约定时间内检验;用户所在地查验两种情况。
其检验结果可作索赔依据。
4.国际物流信息子系统
该子系统主要功能是采集、处理和传递国际物流和商流的信息情报。
国际物流信息的主要内容包括进出口单证的作业过程、支付方式信息、客户资料信息、市场行情信息和供求信息等。
国际物流信息系统的特点是信息量大,交换频繁;传递量大,时间性强;环节多,点多,线长。
国际贸易中EDI的发展是一个重要趋势。
5. 其它子系统
配送系统、
装卸与搬运系统、
流通加工与包装系统 。
统筹考虑,全面规划,建立适应我国国际竞争要求的国际物流系统。
三、建立和完善国际物流网络
1.国际物流系统网络概念
国际物流系统网络是指由多个收发货的“节点”和它们之间的“连线”所构成的物流抽象网络以及与之相伴随的信息流网络的有机整体。
2.建立和完善国际物流系统网络的措施
合理选择和布局网点
采用先进的运输方式、工具、设施
选择 和改进运输路线
改进包装、增加负载率
减少积压
标准化:硬件和软件
第二节 国际物流业务
一、国际贸易与物流的关系
1.物流是国际贸易的必要条件
2.国际贸易促进物流国际化
3.国际贸易对物流提出新的要求
质量、效率、安全、经济
二、进出口环节
(一)交易磋商
询盘、发盘、还盘、接受。
(二)签订合同
合同的组成、合同的基本条款。
(三)合同履行
1.出口合同履行
备货;报验;催证、审证、改证;租船、订舱;报关;投保;装运;制单结汇;索赔与理赔。
2.进口合同
开立信用证;租船、订舱、接货;保险;审单、付汇;报关;验收货物;办理接货手续;进口索赔。
三、国际物流主要业务
1.商检
2.报关纳税
3.保险
4.国际货运代理
5.仓储与理货
6.运输与配送
7.外轮代理
第三节 船舶代理
一、船船代理的概念
船舶代理是指船舶代理机构或代理人接受船舶所有人(船公司)、船舶经营人、承租人或货主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委托人(被代理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的业务、提供有关的服务或完成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经济法律行为的代理行为。
而接受委托人的授权,代表委托人办理与在港船舶有关业务和服务,并进行与在港船舶有关的其他经济法律行为的法人和公民,则是船舶代理人。
二、船舶代理关系的类型
1.长期代理(agency On long—term basis)
2.航次代理(agency On trip basis)
3.第二委托方代理
委托方一般是指提出委托,并负责结算船舶港口费用的一方。除此之外,对于同一艘船舶要求代办有关业务的其他委托人均称为第二委托方。
比如,有的航次租船合同规定,船舶代理人由承租人委托,费用也由承租人结算,在这种情况下,承租人就是委托方。如果同时船舶所有人也要求代理人为他办理业务,则船舶所有人就是第二委托方。
三、备用金的索汇、使用和结算
备用金是指委托方或第二委托方按照代理人的要求,在建立代理关系后,预付给代理人用作支付船舶在港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船员借支或其他费用支出的预付款项。
根据代理人不为委托人垫付任何款项的原则,代理关系建立后,各委托人须及时将备用金汇给代理人,否则因此而造成船舶延误及其他损失或费用,均由委托人负责。
1.备用金的索汇: 在建立代理关系后,船舶到港之前,代理人向委托方索汇备用金 。
2.备用金的使用原则: 不垫付的原则 。
3.备用金的结算:备用金的结算都以“一船一结”为原则 ,船舶离港后及时(或在一定的期限内)作出航次结帐单,随附所付费用的收据寄交委托方。
四、船舶代理的业务范围
船舶代理业务是一项综合性的服务业务,其范围相当广泛。其业务范围如下:
(一)船舶进出港手续
(二)出口货运业务
(三)进口货运业务
(四)船舶现场管理
(五)有关租船运输的代理业务
(六) 买卖船舶的交接工作
(一)船舶进出港手续
不论是航行于国际航线的国轮或外籍船舶,进出港口都需要接受边防(移民机构)、检疫、海关的检查、向边防、检疫、海关和港口当局办理进出港的各项手续,并取得各种必要的单证。
(二)出口货运业务
出口货运业务主要包括货物承运、联运货物的中转换装、编制积载计划、缮制各种货运单证以及运费计算等项工作。
在班轮运输或不定期船运输中,承运人或租船人都可能通过授权,将这些业务工作委托代理人代办完成。
(三)进口货运业务
进口货运业务主要包括收受载货运费清单、收受积载计划、催提、签发提货单和进口货物理赔等。
在班轮运输或不定期船运输中,承运人或租船人都可能通过授权,将这些业务工作委托代理人代办完成。
(四)船舶现场管理
船舶现场管理业务主要包括由一定机构完成的掌握现场业务工作的全面情况,指挥现场业务工作的进行、协调现场各项工作,又要分派专人登船,在现场处理与委办事项有关的各种业务工作。
包括:船务调度,驻船业务(外勤),主要是船舶来港前、在港、离港前后的相关事宜。
(五)与租船运输的代理业务
与租船运输的业务中,除代办船舶进出口手续及有关货物出口、进口货运业务,主要还有航次租船的船舶装/卸准备就绪通知书的递接手续,编制装/卸时间记录和装卸时间表,计算并结算速遣费或滞期费,以及定期租船的交、还船工作等。
(六)买卖船舶的交接工作
在买卖船的交接工作中,船舶代理人大都接受卖方的委托,代办船舶买卖的交接工作。在进行代理前,必须由卖方提出书面委托,在委托书中列明买方名称、交接条件和有关船员遣返的事项,同时还要提供船舶买卖合同的副本。
第四节 货运代理业务
一 、货运代理人与货运代理业的作用
(一)货运代理人概念
货物运输代理简称货代,是指货运代理机构或个人接受货主或承运人的委托,在授权范围内,代表货主办理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交接、仓储、调拨、检验、包装、租船订舱等项业务,或代表承运人承揽货载的服务行为。
从事这些业务,并在提供这类服务后收取佣金的机构或个人就是货运代理人。
(二)国际货运代理业的作用
1.通过专业服务,可以使委托人不必为自己原本不熟悉的领域花费更多心思与精力、或难以靠自己的力量完成的相关事宜得到有效处理。
2.国际货运代理商,熟悉专业及相关业务,为客户提供专业咨询。
3.为厂商和其他委托人提供最佳货物进出口运输路线、运输方式,以及承运人及相关服务方,降低物流总成本。
4.通过代理人的网络和运用的先进通讯技术等,可以对货运及整个物流过程进行跟踪服务和环节监管,确保货运各个环节和物流安全。
5.代办货运保险。
6.正确、合理地支付生产和经营活动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提高资金的周转率和使用效益。
二、国际货运代理业的服务范围
在外贸运输工作中,运输企业、外贸企业和货运代理人之间既有分工,又须协作。分工,表明在客货运输工作整体中,三者各有侧重的业务内容;协作,又形成三者之间密不可分的关系。
运输企业,一定数量的运输工具,以承运人的身份载运客货 。
外贸企业或其他货主, 以托运人的身份与运输企业托运货物,或者通过货运代理人间接地托运货物。
货运代理人,则以中间人的身份,既可以接受货主的委托,代办进出口货物的储存、接交和转运工作,也可以先从货主那里承运货物,转而向运输企业托运货物。
国际货运代理业的服务范围
原则上,凡是与运送进出口货物有关的业务,在授权范围内,都可能是货运代理人的业务范围。但主要在于海运进口的货运代理业务和海运出口的货运代理业务。
(一)海运进口的货运代理业务
海运进口的货运代理是指货运代理人在接受委托,窍排船舶到国外装货港装货,运至国内安排卸货,并尽快将货物送交收货人的货物进口的全过程中,在各个环节上,代表货主办理各项应办手续的代理行为。
(1)承揽海运进口的租船订舱。
(2)接受海运进口的租船订舱。
(3) 租船、订舱。
(4)掌握船舶动态和收集、保管、分发有关单证。
(5)卸货交接。
(6)报关、报检。
(二)海运出口的货运代理业务
作为卖方的出口商既可以租船人或托运人的身份自行办理租船、订舱以及制单、报关、集货、监装等与出口货运有关的业务,也可委托货运代理人代办这些业务。
(1)揽货和接受委托。
(2)租船、订舱。
(3)集中货物。
(4)报关放行。
(5)装船监装。
(6)换取提单及处理善后。
三、国际货运代理具备的条件
1.具备法人资格
2.具有相应的专业人员
3.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必要的营业设施
4.有稳定的进出口货源
5.注册资本:海运货代注资500万元,航空货代300万元,陆运或国际快递200万元。
第五节 报关业务
一、货运代理与进出口货物报关
报关是指进口货物的收货人,出口货物的托运人或发货人,或他们委托的货运代理人,按照进出口国家或地区有关海关法规的规定,在进口货物进境之后、或出口货物装船之前的一定时间,随附批准货物进出口的证件和有关的商务、货运单证,就货物进出口的有关事项,向货物进出境地的当地海关申报,要求海关对进出口货物查验放行,并照章缴纳关税的行为。
由于进出口货物都必须在海关监管下进境或出境,因而代办进出口货物的报关,也就成为货运代理业务中的一个必不可少的业务环节。
报关业务
二、报关人的注册登记
报关人必须在其所在地(或主管地,或主要进出地)海关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报关人提交的申请,经海关审核批准,即发给《报关注册登记证明书》,并按规定收取押金和工本手续费。
报关人的一切进出口货物报关工作,都必须由待有《报关员证书》的专职报关员负责办理,但报关员的行为须由报关人向海关负责。
报关业务
三、报关程序一般程序
(1)申报和接受申报。填写“进口货物报关单”或“出口货物报关单”进行申报 。
(2)查验货物。审核单、货是否相符 。
(3)办理征税。 ①进口税的征收。 ②出口退税。应退税种包括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特别消费税等4种。
(4)结关放行 。它是指海关审核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证,查验货物,没有发现任何不正常情况,确认报关手续齐全,并已照章纳税,在报关单及运输单证上签印放行,以示允许货物进境或装运出境的过程。
报关业务
四、报关单证
分为基本单证和法定单证两类。
基本单证是进口报关和出口报关时必须向海关提交的单证。包括进出口货物报关单、装货单、提单或提货单和货物发票。
法定单证是海关法规规定必须提交的用以证明货物合法进口或出口的各种批准文件和单证。进口、出口许可证、商检证明 。
第六节 理货
一、理货(tally)的概念和意义
是指船方或货主根据运输合同在装运港和卸货港收货和交付货物时,委托港口的理货机构代理完成的在港口对货物进行计数、检查货物残损、指导装舱积载、制作有关单证等。
保质保量、船货安全、外贸窗口、影响贸易
二、理货的内容
1。理数
在船舶货物装卸过程中,记录货物装卸的钩数,点清每钩内的细数,计算货物数字。
注意理数方法,理数的作用。
2。理货交接
承托双方在货物物权转移时通过理货人员办理的货物交接。
交接方法与要求:理货员代表船方与代表货方的货代交接,随时作好交接记录,不能采取信用交接。
理货的内容
3.分票和隔票
分票:由外论理货员在件杂货装卸船时,按装货单(出口货)、舱单(进口货)来核对标志上主标志、港口名称的一项业务工作。
隔票:货物装舱时,将分属不同货物装箱单的货物按票隔开的工作,防止货物混票和错卸。
混票:不同票的同包装货物装在同一舱内的同一部位,票与票之间没有任何分隔材料,并不能按票正常卸货。
理货的内容
4.理残
在船舶装卸过程中,对残损货物应作好记录,把原残货物的记载部位,残损程度和数量记录在现场记录和残损单上,并通知船方当班验看和签认。
注意:原残和工残及其处理。
5.绘制实际货物积载图
配载要求:保证船舶安全;货物完整;发挥船舶运输能力;加速船舶周转。总之,满载满舱。
货物配载图
货物积载图 正确、清晰、简单、易懂。
理货的内容
6.签证和批注
签证:船舶装卸货物后,大副必须在理货和货运单证上签字,始为完成了货物交付或接收任务。
通常的签证是指大副前签认进口货物的溢短单、残损单、出口货物的装箱单、进出口货物的理货证明书。
批注:是指在理货和货运单证上书写对货物的数字或状态的意见。
船货双方可能有不同意见。
理货的内容
7.复查和查询
确保理货的准确性:对理数、溢短卸、残损货物的复查。
8.理货单证
委托书、计数单、现场记录、日报单、待时记录、货物溢短单、货物残损单、货物积载图等。
第七节 外贸仓储与包装
一、外贸仓储
1.作用:保管存储的进出口商品,商品加工、挑选、整理、包装、刷唛、备货、组装和发运等。
2.类型:周转仓库、中转仓库、加工仓库、存储仓库,保税仓库等。
3.特点:责任重大;专业性和时间性强。
外贸仓储
4.仓库保管基本环节
入库验收:数量,品种,包装。
在库管理:记帐,货位,分类,堆码。
出库复核:备货,出库,核对。
5.商品保管与养护:注意商品的物理和化学性能;温湿度、防霉腐、虫鼠蚁、锈蚀、老化、危险品等。
二、仓库包装作业
1.分装、改装:商品销售。
2.拼装、配装:商品销售、装卸、搬运、堆码等。
3.修装、换装:安全储运。
第八节 非贸易国际物流
一、国际展览与展品物流
展览种类、包装、装箱、
报关、运输
二、国际邮政物流
包裹、函件、特快专递等
国际特快专递:UPS/FEDEX/DHL
我国特快专递:EMS(express mail service)
UPS 简介 公司历史
UPS 于 1907 年作为一家信使公司成立于美国,通过明确地致力于支持全球商业的目标,UPS 如今已发展到拥有 300 亿美元资产的大公司。如今的 UPS,或者称为联合包裹服务公司,是一家全球性的公司,其商标是世界上最知名、最值得景仰的商标之一。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快递承运商与包裹递送公司,我们同时也是专业的运输、物流、资本与电子商务服务的领导性的提供者。每天,我们都在世界上 200 多个国家和地域管理着物流、资金流与信息流。 UPS=Universal Postal Service 联合包裹服务公司/总部位于美国
敦 豪 环 球 快 递 背 景 资 料
DHL 是 全 球 领 先 的 快 递 和 物 流 公 司 ,在 世 界 各 地 , DHL 拥 有 在 解 决 方 案 、 快 递 、 空 运 、 海 运 和 运 输 各 方 面 的 专 门 技 能 。
DHL 的 全 球 网 络 现 已 覆 盖 到 了 超 过 220 个 国 家 和 地 区 , 它 的 优 势 体 现 在 能 将 覆 盖 全 球 的 服 务 网 络 和 所在 国 当 地 市 场 情 况 相 结 合 。
自 DHL 拥 有 150,000 名 尽 心 尽 责 的员 工 .现 在 DHL 的 总 部 设 在 比 利 时 的 布 鲁 塞 尔 , DHL 现 在 由 德 国 邮 政 全 球 网 络 100% 所 拥 有 。
一 九 六 九 年 三 位 美 国 人 Adrian Dalsey, Larry Hillblom 及 Robert Lynn( 姓 氏 之 首 个 英 文 字 母 D, H及 L) 首 创 空 运 速 递 业 , 提 供 户 对 户 空 运 速 递 服 务 往 来 三 藩 市 及 檀 香 山 , 满 足 商 业 社 会 分 秒 必 争 的 需 求 。
特快专递公司
UPS=Universal Postal Service 联合包裹服务公司/总部位于美国
DHL 敦豪速递/总部设在比利时布鲁塞尔,现由德国邮政全球网络100%所拥有.
TNT Express 天地速递/总部设在阿姆斯特丹,现由TNT Post Group .控股.
Fedex=Federal Express 联邦快递/总部位于美国田纳西州孟菲斯
第九节 国际物流信息系统
介绍EDI概念
EDI的作用
介绍各国口岸的物流信息管理系统。
一、EDI在国际物流中的应用
1。EDI的概念
通过电子方式,采用约定的报文标准,从一计算机向一计算机进行结构化数据的传输就可以称为电子数据交换。
2。 EDI对企业的作用
正成为企业生存的支柱;
为企业节省成本;
改进企业内部操作;
改善客户关系;
提高企业国际竞争能力
二、EDI在国际运输中的应用
1。美国新奥尔良港CRESCENT(全港业务集成)系统
对外功能:泊位安排、舱单处理、危险品查询、进口放行、卸船清单、代发传真给内陆承运人、发送报文的电子邮箱;
对内功能:泊位确认及通知、到港/离港信息、预约集装箱起重机、结算装卸货费用、合同管理、工资人事管理等。
EDI在国际运输中的应用
2。美国西雅图港LINX(货物信息交换)系统
交换信息:到货通知;各种提单;订舱申请和确认;交货/提货单;码头大门作业;装货单;发货单;货物状态查询。
3。荷兰鹿特丹港的INTIS(国际货运信息)系统
为整个运输链提供通讯服务,从发货人到收货人,可以提供一套覆盖货物运输的基本操作的报文标准。
4。香港TRADELINK/CETS(公用电子贸易)系统
11个主要贸易组织合作开发的系统,提交电子单证及处理单证,结关等
三、EDI在我国国际航运中的应用
(一)交通部国际集装箱运输“四点一线”EDI示范工程简介
该工程是1995年国家计委正式批准,由交通部组织实施的《国际集装箱运输电子信息传输和运作系统及示范工程》。
四点一线”EDI示范工程:这一工程以目前我国集装箱吞吐量最大的上海、天津、青岛三个港口、集装箱吞吐量增长最快的宁波港以及我国航运界的龙头企业——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作为示范工程建设单位(简称“四点一线”EDI示范工程)。
建设目标是:在集装箱运输体系内,建成全方位、高效能、具有互联性和分局管理功能的行业EDI服务中心;利用国际增值网,实现港航企业国际间集装箱运输单证的UN/EDIFACT报文传输:利用CHINAPAC网等,实现港口之间、内陆集疏运及箱务管理的信息交换电子化;建成为客户服务的功能完善的信息服务系统;实现“一关三检”(“一关”是指“报关”,“三检”是指“商检、药检、动植物检”)、银行、保险等部门的电子数据交换。
(二)EDI示范工程建设中的几个关键环节
1.示范工程的管理与培训
首先,对EDI 统一领导和统筹规划;
其次,缺少EDI工程建设和使用人才等。
2.EDI示范工程网络结构
EDI的一个重要特征是网络化。国际集装箱运输EDI应用涉及港口码头、船代、货代、外轮理货、集疏运场站、运输公司,主要客户、海关、商检、卫检、动植物检、银行、保险等众多企业和部门,要集他们的商用数据传输与处理为一体,必须具有方便和四通八达的计算机通信网络。
3.EDI/AMT技术的选用
AMT(application messaging technology)即“应用报文交换技术” 。
瑞典一家公司的AMTrix EDI系统软件应用于四个领域:EDI/电子商务、应用集成、Internet/Internet和智能报文交换。
(三)交通部集袋箱运输港航EDI系统
1.系统组成
集装箱运输港航EDI系统是“四点一线”示范工程的扩展和延伸,整个系统的建设将分期进行。
选择从北到南的十几个港口建设EDI中心,在我国沿海形成一个半月形的港航EDI中心布局。
2.系统的建设
(1)集装箱运输港航EDI主要信息流程及相关报文
(2)集装箱运输港航EDI网络结构。由十几个港口EDI 中心形成的EDI网络,是一个准星型结构的开放网络。
3.系统的效益分析
EDI所带来的最大效益是能够对数据反复使用,以改进业务进程。
EDI技术能够带来的直接经济效益是:
(1)加快单证传递时间,提高信息处理效率。
(2)减少单证错误,缩短单证的核对时间。
(3)降低文件处理成本。
(4)降低国际网络通信费用等。
间接效益主要是:
平均缩短每艘次集装箱船舶在港停留时间约1小时,估计为全国主要港航企业提高运力而增加全年运输收入亿元;码头利用率提高%,可为主要港口增加全年营运收入亿元;改进业务运作计划,满足集装箱运输的业务需要。
四、EDI 在外贸企业中的应用
1。EDI 在海关系统中的应用
舱单管理系统;许可证核销管理系统
出口退税管理系统;保税加工业务管理系统;征税管理系统;转关货物管理系统。
2。商检EDI应用
报检申请、检验、计费、签证、统计;产地证管理;进口产品安全卫生质量许可证管理;进口产品流向与出口商品放行。
第十节 口岸管理
一、概述
二、口岸外贸管理
三、口岸外贸运输、代运管理
四、口岸联合检查
五、口岸商检、动检、卫检管理
六、口岸海关管理(略)
七、口岸仓储管理(略)
一、 概述
(一)口岸
是指国家设定掌管对外经济贸易和国际交往进出活动的场所。或曰,供人员、货物、交通工具出入国境的港口、机场、车站、通道等,是国家对外交往的窗口。
(二)口岸管理系统
1交通运输分系统:各种形式运输部门
2外贸分系统:贸易成交,组织货源的部门
3监督分系统:检查(海关、边检、港监)、
检验、检疫
4服务分系统:仓储、货物代运、运输工具、
船员服务供应
概述
(三)口岸管理机构
各级口岸管理办公室
(四)口岸管理办公室职能
协调职能
自身分工的协调
与各口岸机构的协调
与上层建筑领域的协调
二、 口岸外贸管理
(一)对外贸贸管理
是指对进出口商品贸易的行政管理措施,如实施进出口商品的限额制和配额制、进出口商品许可证制等。(狭义)
广义应包括与外贸有关个方面的管理,如进出口、海关、品质、卫生、外汇等。
(二)进出口管理
1。出口管理:禁止出口类,如文物、金银等;特许出口类,如国家紧缺物资;准许出口类,除以上两类;配额或限额出口类,如双边协议,对方国家限制进口。
2。进口管理:禁止进口类,如黄色、反动音像制品;特许进口类,为保护国内生产和消费市场;准许进口类,除以上两类;
3。实行进口配额制:保护国内生产,增强谈判地位。
(三)出口管理
1。出口许可证制
是指国家实施对外贸易政策对出口货物采取批准许可制度。
经营出口的厂商办理注册登记;对出口商品分类管理。
2。出口许可证制实施范围
原材料、军火的商品;最低价格;贸易方式限制;货款收付时间的限制;地区限制等。
3。申领出口许可证方法
(1)按出口商品管理权限的规定,向经贸部或经贸厅 提出申请;
(2)申请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交验批准文件、合同、发票等证明,填写申请表4份,经经贸部门审核同意盖章,即成为出口许可证。有效期一般为半年。
(四)进口管理
1。进口许可证
是指国家实施对外贸易政策对进口贸易进行干预,采 取批准许可制度。
2。进口许可证使用范围
一律凭进口许可证进口的货物:
(1)按商品分类必须领证的商品;每年在变。
(2)展览会的展品、样品或赠品;
(3)合资企业进口的商品;
(4)寄售、维修、代销、租赁业务进口的货物。
(五)进出口业务程序
1。出口工作程序流程图
与外商洽商,签定出口合同
买方来信用证或装船通知
审证、备货、制报关单、报验单、订舱单等
商检、动植物检
向船代递送订舱委托书
截载后缮制提单下货纸
将下货纸提单交船舶代理
危险品到港监、港局货商处申请放行
到海关报关
按港务局要求送货至码头仓库
海关验关放行
装完船向船方领取下货纸
到商检、动植物检出证
换正式提单
制单、投保议付
2。进口工作程序流程图
船代送来国外寄来单证,随船单证和舱单
国内单位委托订货
外贸单位洽商合同,把合同许可证给货代
货代缮制提货单,报关报验单装卸委托书,到货通知书等
凭正本提单到船代办理提货手续
到商检动植检卫检报验
放行后携带有关证件到海关报关
到港务公司货商科办理提货手续
凭提货单到仓库提货,发现残短,想责任方索赔
经公路铁路运输到收货单位
三、口岸外贸运输、代运管理
(一)口岸外贸运输
外贸运输的方式
装运时间与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与港口
装卸时间/装卸效率/滞期费速遣费
海运提单
货物运输保险
(二)进口代运
进口货物到达国内目的港卸船报关后, 若由收货人自己到码头提货则称为自提。若由港口外运公司代表收货人 ( 货主 ) 办理接交货物, 并安排运力, 将货物转运到收货人指定地点, 这种业务称为进口代运。
进口代运业务的具体做法比较复杂 , 它涉及面广、情况多变、 环节较多, 需要做大量的联系工作。如联系船舶靠泊、卸货、理货、 报关、报验、编报要车计划、办理托运、监装发运等。它所涉及的协助单位有港务局、海关、商检、铁路、航空、公路等机构。但开办进口代运业务极大地方便了货主, 特别是在港口没有转运机构的收货单位, 开展这种业务, 可以解决接货转运方面的困难, 节省收货人的人力和物力, 同时也可以加快进口货物的疏运, 减少港口的压力。
1。进口代运范围及委托手续
进口代运包括下列范围 : 代办人办理海运进口货物在国内港口的接交、报关、报验、转运等; 办理进口货物经由铁路、公路、水路、空运、邮寄、集装箱运输和各种联运方式的港到门运输服务; 办理进口的特殊货物, 成套设备、危险品、鲜活动植物、放射性物质、冷藏货物等的接交转运工作; 根据具体情况, 接受临时委托, 办理接交代运业务。
进口代运业务的委托手续: 各委托单位, 如进口公司, 订货部门或收货单位, 可直接向货运代理提出长期的或临时的委托, 并签订《海运进口国内接交、代运协议书》。中国外运总、分、支机构均代办此项业务 ; 长期协议 , 委托期一般为 3 年。
2。进口代运的责任划分
(1) 进口代运委托人的责任
进口货物到港前,应按协议将单证交代办人;特殊货物事前列出清单,提出要求;发生差错应立即电告代办人发生残损、短少立即商检验勘;
(2)进口代运代办人的责任
货物到港前,受托积极办理进口货物交接、制单、报关、报检和代办工作。货物联检后三天应发到货通知书给收货人;货物发运前应对外包装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使申请检验;代办人对货物重量不负责;索赔应在索赔期提出。
3。进口代运程序
(1) 编制要车 ( 船 ) 计划
(2) 选择运输方式
(3)发运组织与管理
(4)特殊进口货物代运
(5)船边直放
4。港口费用
海运进口货物在港口的费用, 按定额计收。
(1) 到货费用定额
海运进口货物从卸船的船舷起到卸入码头仓库或货场所发生的费用, 均包括在到货定额费用内。其主要项目: 港务费、卸船费、推存保管费 ( 货物卸入仓库起 10 天内实际发生的堆存保管费)及杂费等。
(2) 代运费用定额
代运费用定额是指港口外运分支机构接受收货人的委托, 将货物自出仓库至装上火车、驳船上所发生的费用及装车所需的加国物料, 并包括 10 天以外的保管费。
(3) 自提货物费用定额
(4) 劳务费
我国港口费收
港口使费是指因船舶使用港口及其设施用以停靠船舶和进行货物装卸作业,以及因港口向船舶提供各种服务,而向有关部门交纳和支付的各种费用。
包括:
1。船舶费用:船舶吨税;船舶港务费(按船舶净吨计收);引航、移驳费;拖轮费;系、解缆;停泊费;开关舱费;船舶代理费;
港口费收
2。货物费用:
货物港务费(按货物种类和数量);装卸费;理货费;货物保管费(进口货物5天起,出口货物当天起);
3。使用服务费:
因船方和货方租用船舶、机械、设备、或申请港方提供其它作业而支付的费用。
(三)出口代运
1。出口代运的基本方式
海运出口代运业务方式基本有两种 :
一是内地的发货人负责执行贸易合同, 并根据贸易合同办理加工备货、包装、刷暖、制单、 报验、催证、集运装车 ( 船 ) 、向港区发运货物等工作。港口货运代理( 如外运分支机构 ) 根据内地发货人委托 , 负责办理出口货物运抵 港口后的接货、储存、港内集运、修补包装、报关、复验、订舱配载、 制单 ( 装船运输单证和提单 ) 、装船、投保、结汇等工作。
二是内地发货人按合同或信用证办理备货、加工、包装、报验、催证、发运和结 汇工作。港口货运代理根据委托 , 办理出口货物抵港口后的接货、 储存港区集运、修补包装、报关、订舱配载、制单和装船等工作。
出口代运
2。全部代办
港口货运代理办理自接货、贮存开始、一直到装船、结汇为止的全部工作。
3。部分代办
港口货运代理接受委托后,办理出口货物抵港后的接货、货场管理、报关、报检、订舱配载、装船制单,由发货人自行制单结汇。
四、 口岸联合检查
为了维护国家主权,保证船舶航行安全,维护国境治安,查禁走私,防止疾病传入和传出,以使船舶能安全进出我国港口,促进我国对外贸易运输顺利进行,必须作好口岸联检工作。
(一)口岸联合检查的对象和地点
对象:进出口岸的船舶、船员和所载的旅客、货物与其它行李物品。
地点:进口、进港在锚地
出口、出港在港口码头
(二)口岸联检分工
参加单位:港监、海关、边检、国境卫检。
1。港务监督
负责参加国内外来港船舶和出口船舶的检查。主要负责检查船舶文书;查禁港内禁用物品;检查有关船舶航行安全事项。
港监职责:船舶引航;审批岸线,发布公告;船员考试,签发证件;航标信号管理;船舶进出港口联检;水上安全秩序;船舶防污染;危险货物管理;海事处理;船舶登记;防台、海难救助。
口岸联检分工
2。海关:
负责参加国内外来港船舶和出口船舶的检查。主要负责检查船舶、货物和船员、旅客所带行李物品的违法走私等事项。
口岸联检分工
3。边防检查站
负责参加国内外来港船舶和出口船舶的检查。主要负责对船舶以及船员、旅客的护照证件、所带行李物品等实施边防检查。
边防检查站主要任务:
对出入国境人员的护照、证件检查;对出入国境的交通工具;对出入国境的交通运输工具实施监护和管理;对出入国境人员的行李物品实施边检;案件审理和情报调研;开展口岸监控工作;其它任务等。
口岸联检分工
4。国境卫生检疫机关
负责参加国内外来港船舶和出口船舶的检查。主要负责对船舶、船员、旅客、行李和货物等实施医学检查、卫生检查和必要的卫生处理。
(三)口岸联检程序
1。船代提前向港监办理船舶进出港申请。
进港提前一星期,出口提前四小时。
2。船代应在船抵港前24通知港监。
3。联检前由港监负责召集研究检查事宜。
4。参加联检单位各自向船方索取所规定的资料。
5。港监宣布联检工作开始。
6。边检通知船方集合船员,讲明注意事项,由船员陪同检查各部位。检查完毕,宣布解散。
7。各联检单位检查业务完后,宣布注意事项,通知船方联合检查结束。
五、口岸商检、动检、卫检管理
(一)口岸商检管理
依法对进出口商品实施检验和监督管理。
1。法定检验;
《种类表》;合同规定;动检、卫检。
2。对生产、经营、运顺、仓储部门的商品质量、数量、重量和包装实施监管;
3。办理进出口商品的鉴定业务。
质量、数量、包装、积载、残损。
出具有关证书。
注意:检验的时间和地点;检验机构;检验标准与方法;
(二)动植物、卫生检疫管理
动植物检疫:动物、动物制品,植物、植物制品,运输工具等。
卫生检疫:检疫、监测传染病;人员、运输工具;食品、饮水、污水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