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治理结构
1、公司治理结构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开展工作。报告期内本公司认真贯彻落实本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工作条例》、《独立董事工作条例》、《监事会工作条例》、《总裁工作细则》等文件的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总裁的权限范围履行职责,目前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与上述文件不存在重大差异。
独立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本公司现有三名独立董事,独立董事人数超过董事总人数的三分之一。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工作条例》和《独立董事工作条例》开展工作,认真、独立履行职责,对重大事项发表专项的独立董事意见,为公司的发展出谋划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独立董事姓名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亲自出席
(次)
委托出席
(次)
缺席(次)
备注
邵汉青
7次
7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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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学定
6次
6次
-
-
温思美
6次
5次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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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工作原因请假
万建华
1次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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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5月任期届满不再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牛憨笨
1次
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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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本公司独立董事未对本公司本年度董事会、股东大会各项议案提出异议,也未对本公司其它事项提出异议。
本公司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与控股股东完全分开,本公司具有自己独立完整的业务及自主经营能力。
在业务方面,本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销售、售后服务系统,原材料采购和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均通过自身的采购、生产和销售系统完成,无业务方面与控股股东发生的重大关联交易;
在人员方面,本公司有独立的劳动、人事及工资管理体系,有独立的劳动人事职能部门,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亦未在控股股东单位兼任高级管理职务;
在资产方面,本公司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并拥有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产权关系明确,拥有本公司所使用商标的使用权;
在机构方面,本公司的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和机构设置完全独立于控股股东,不存在合署办公的情况,本公司根据实际需要科学地调整组织机构,满足公司自身发展和治理的要求;
在财务方面,本公司设有独立的财会、审计部门,并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制度,拥有独立的银行帐户,依法独立纳税。
4、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及激励机制
本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薪金与风险工资相结合的薪酬制度,依据本公司《2005年度监督、服务部门目标管理考核实施细则》、《2005年度下属单位考核实施细则》对高级管理人员的创新能力、基本素质、工作业绩、利润和收款目标完成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考评,并据此核发风险工资和进行相应的奖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