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资料 B 政府补助
政府更多的是以补助的形式,而不是直接捐赠的方式来体现某种经济刺激政策。例如,鼓
励或扶持特定行业、地区或领域的发展,通过无偿拨款、担保等方式进行,这是国际通行的做
法。政府补助的特点有二:一是无偿性,既不要求偿还,也不享受投资权;二是直接从政府取
得资产,包括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和与资产相关的两种
形式。
政府补助有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收益法和资本法。前者是将政府补助计入当期收益或递
延收益;后者是将政府补助计入所有者权益,《企业会计准则第 16号——政府补助》已经取
消了这一种形式。收益法又分为总额法与净额法:总额法将政府补助金额确认为收益;而净
额法将政府补助从相关资产中扣减,对相关资产按净额入账。总额法和净额法主要针对与资
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政府补助准则允许采用净额法,并规定与日常经营活动有关的政府补助
收益,计入“其他收益”科目,构成企业的经营利润;否则计入“营业外收入”,不构成企
业的经营利润,形成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
【例11-10】 某地方政府为鼓励甲企业从事光伏产品生产,拨款500万元给企业用于购
买一大型设备,设备实际成本为800万元,折旧期为10年,无残值,按年限平均折旧,相关
处理如表11-10所示(假设不考虑其他因素)。
表 11-10 政府补助的会计处理
事项 政府先拨款(总额法)
政府直接将款项打入销货方(净
额法)
(1)收到拨款时
借:银行存款 5 000 000
贷:递延收益 5 000 000
(2)购买设备时
借:固定资产 8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8 000 000
借:固定资产 3 000 000
贷:银行存款 3 000 000
(3)每年计提折
旧时
借:制造费用 800 000
贷:累计折旧 800 000
借:递延收益 500 000
贷:其他收益 500 000
借:制造费用 800 000
贷:累计折旧 300 000
其他收益 500 000
如果设备提前处置,则将剩余递延收益在处置时转入其他收益。
如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确定或收到补助时,借记“银行存款”或“其他应收款”,
贷记“递延收益”;以后在政府补助的受益期间分摊,借记“递延收益”,贷记“营业外收
入”或“其他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