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金融机构
第一节、金融机构的分类
金融机构的分类(依据功能和作用):国家管理性金融机构、政策性金融机构、商业性金融机构、国际金融机构。
一、国家管理性金融机构
国家管理性金融机构:在金融领域代表国家,受国家监督,直接对国家负责,制定并执行国家金融政策,具有中央银行职能作用的金融机构。我国的国家管理性金融机构是中国人民银行。
在国家体制中的从属关系和地位:有的对议会负责,如美国;有的属于政府的组成部门,如我国;有的曾属于财政部领导;有的不属于政府机构,但受政府控制,如英格兰银行、法兰西银行等。
国家管理性金融机构的业务:
单一的中央银行,不经营一般银行业务。既行使中央银行职能,也经营一般银行业务。改革以前的社会主义国家银行大都属于此类;瑞典的国家银行也同时经营银行业务
中央银行的地位与作用:
制定和执行金融政策,调节货币流通与信用活动;对国内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活动实行管理与监督;在对外金融活动中代表国家,对国家负责。
中央银行的特殊职能:
发行的银行
银行的银行
政府的银行
中央银行的组织形式有:
①国家资本银行 如德意志联邦银行
②私人银行 这类银行大都通过国有化政策,演变为国家资本银行。如英格兰银行兰西银行原为私人股份银行,国有化政策后已成为国家资本银行
③国家与私人资本合营的银行 如日本银行
④由会员银行集资组成的银行 如美国联储银行
中央银行不论采用何种资本组织形式,都处于国家监督之下,领导由国家任命,并执行国家银行职能。
二、政策性金融机构
政策性银行:由政府投资设立、不以营利为目的、根据分工的不同,在特定的领域,根据政府的决策和意向专门从事政策性金融业务的银行。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1994年后,为了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把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相分离的原则,相继建立了: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三家政策性银行。
我国政策性银行业务活动的基本原则:不与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自主经营与保本微利。
国家开发银行的主要任务与业务范围:
主要任务:
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筹集和引导境内外资金,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等政策项目及其配套工程发放贷款;从资金来源上对固定资产投资总量进行控制和调节,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筹资、导向、调节)
业务范围:
①管理和运用国家核拨的预算内经营性建设基金和贴息资金;
②向国内金融机构发行金融债券和向社会发行财政担保建设债券;
③办理有关的外国政府和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的转贷,经国家批准在国外发行债券,根据国家利用外资计划筹借国际商业贷款等;
④向国家基础设施、基础产业和支柱产业的大中型基建和技改等政策性项目及基配套工程发放政策性贷款;
⑤办理建设项目贷款条件评审、咨询和担保等业务,为重点建设项目物色国内外合资伙伴、提供投资机会和投资信息。
中国进出口银行的主要任务与业务范围:
主要任务: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贸政策,为扩大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等资本性货物出口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
主要业务:
①办理与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有关的出口信贷业务(卖方信贷和买方信贷);
②办理与机电产品和成套设备有关的政府贷款、混合贷款、出口信贷的转贷、国际银行间及银团贷款业务;
③办理短期、中长期出口信用保险,进出口保险,出口信贷担保,国际保理等业务;
④经国家批准,在境外发行金融债券;
⑤办理与本行承担的各类贷款、担保、对外经济技术合作等项目的评审,为境内外客户提供有关本行筹资、信贷、担保、保险、保理等业务的咨询服务。
中国农业发展银行的主要任务与业务范围:
主要任务: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国家信用为基础,筹集农业政策性信贷资金,承担国家规定的农业政策性金融业务,代理财政性支农资金的拨付,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
主要业务:
①办理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的国家专项储备贷款;
②办理粮、棉、油等主要农副产品的收购、调销、加工贷款;
③办理国务院确定的扶贫和农业综合开发贷款;
④办理国家确定的小型农、林、牧、水利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贷款;
⑤办理业务范围内开户企事业单位的存款和结算;
⑥发行金融债券;
⑦办理境外筹资。
三、商业性金融机构
存款型金融机构:通过发行支票、储蓄和定期存款,以获得资金进行各种贷款和参与证券投资的商业性金融机构。包括:商业银行、储贷协会、合作储蓄银行以及信用协会,后三类有时也被统称为“储蓄机构”。
商业银行(commercial bank):
以追求最大利润为目标,以多种金融负债筹集资金,以多种金融资产为经营对象,能利用负债进行信用创造,并向客户提供多功能、综合性服务的金融企业。负债主要是活期存款、储蓄存款和定期存款。资产遍布于抵押单据、政府证券、商业贷款、消费者信贷以及其他金融资产。
契约型储蓄机构(thrift institutions):
通过长期契约协议获得资金,并把它们主要投向资本市场(即投向长期的股票和债务工具)的金融机构。这类机构包括保险公司、个人养老基金以及州和地方政府退休基金。
投资型金融机构:
主要包括金融公司、资本市场共同基金和货币市场共同基金等。
共同基金(mutual funds):汇集许多闲散资金用于购买多种不同的股票或债券。
投资银行(investment bank):是专门从事发行长期融资证券和企业资产重组的金融机构。投资银行的主要业务有:包销业务/代销业务/自营业务/投资顾问
金融公司(financial company):
通过发行商业票据、股票或从银行借款等手段大额借款(不吸收存款),利用这些资金对个人和企业进行小额贷款。此外还收集、分析信息以评价潜在借款人的违约风险。
金融公司可分为三类:销售金融公司、消费者金融公司、企业金融公司(常通过以面值的一定折扣购买小企业的应收账户给它们提供贷款,也从事昂贵设备并把 的租赁业务)。
四、国际金融机构
全球性国际金融机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
区域性国际金融机构:泛美开发银行、亚洲开发银行、非洲开发银行、阿拉伯货币基金组织。
金融机构存在的必要性(理论分析:信息优势、规模优势、专业优势)
第二节 金融机构的信息优势
一、拥有处理信息不对称以及与此相关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方面的问题的非凡能力。
逆向选择(adverse selection):
在这里是指财务状况恶劣的劣质借款人更愿意为获取资金而支付相对较高的利率,最终导致借款市场上充斥劣质借款人。
道德风险(moral hazard):
在发放贷款之后,债权人对债务人缺乏有效的监督,债务人的行为发生改变,导致损害债权人利益的可能性。
二、金融机构在做出合理贷款决策方面具有信息揭示优势、信息监督优势和信用风险的控制和管理优势。
金融机构的规模优势:
资金规模大,具有规模优势——可以降低资金借贷的利息成本、监督成本、回收成本,可以降低资产转换的佣金率等交易成本;可以多元化投资、专业化管理能合理分散风险。
交易成本:
在缺乏金融机构的情况下,借款人必须为寻找利率、期限和金额匹配的贷款人而花费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贷款人必须在满足借款人的利率、期限和金额要求的同时花费相当的时间和金钱去考察该项目的可行性。
金融机构的专业化优势:
减少流动性准备;提高资金流转效率;创新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到位;
第三节 金融机构资产转换过程中的功能体现
功能:
期限匹配
分散风险
降低交易成本
提供流动性
货币政策传导
信贷分配
金融机构的基本功能长期不变,但其功能发挥作用的方式、效果以及自身的性质和组织结构都是随条件和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
第四节、金融机构的脆弱性 (以银行金融机构为例)
金融机构的内在脆弱性
对金融机构丧失信心,出现挤提的可能性;
银行不能够有效识别优秀投资项目的可能性;
金融机构运营中的外部风险
利率风险、汇率风险、通货膨胀风险、信用风险等。
三、我国金融机构的脆弱性及其防范
我国金融机构脆弱性的表现: 银行信贷领域:不良资产比例高;资本充足率低;资产负债结构的不合理,资产流动性下降;资本收益性差、经营成本高。 金融机构经营管理领域:内部经营管理制度和有效的监控制度不完善 金融市场管理领域:运作仍不规范,信息披露不准确、不完整甚至进行虚假说明,操纵市场,内幕交易,投机严重
对金融机构脆弱性防范建议:认识金融脆弱性——研究、有效识别我国金融脆弱性水平;金融制度创新——资产管理公司治标之策,金融组织制度创新治本之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