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国际技术贸易
本章要点
●掌握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特点、作用
●掌握专利、商标、专有技术的含义、种类和特征
●掌握许可证贸易的方式,了解技术服务、合作生产等方式
●理解与掌握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价格、支付方式
了解许可合同的内容
第一节
国际技术贸易概述
一、技术的概念和种类
技术是指产品生产和服务中所应用的系统知识,存在于研发到销售的整个过程。技术常见的存在形式是在书面上,也存在于人的头脑中。
一、技术的概念和种类
(一)按技术的功能划分
1.产品技术
2.生产技术
3.管理技术
一、技术的概念和种类
(二)按技术的表现形态划分
1.硬件技术
2.软件技术
一、技术的概念和种类
(三)按技术的产权特征划分
1.知识产权技术
2.专有技术
3.普通技术
一、技术的概念和种类
(四)按技术的发展阶段划分
1.尖端技术或高技术
2.先进技术
3.传统技术或标准化技术
二、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和特点
(一)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
技术贸易是指拥有技术的一方通过某种方式将其技术出让给另一方使用的行为。
国际技术贸易是指技术从一个国家向另一个国家的转移。具体而言,是指一国技术拥有方把生产所需的技术和有关权利,通过贸易合作、交流等方式提供给另一国的技术需求方。
二、国际技术贸易的概念和特点
(二)国际技术贸易的特点
同国际货物贸易相比,技术贸易具有如下特点:
1.贸易的标的不同。
2.所有权的转移不同。
3.贸易关系不同。
4.贸易条件不同。
5.运用的法律不同。
6.进出口限制不同。
三、国际技术贸易的作用
(一)对技术受方(国)的作用
1.通过技术贸易引进他国的现有技术,可以赢得时间,节省研究经费,在短时期内赶上或超过经济技术较发达国家。
2.能及时引进新技术,形成生产能力,生产出新产品,打入国际市场,赚取外汇。
3.通过国际技术贸易,引进先进或适用技术以及经济管理经验,有利于本国产业结构的调整,促进产品更新换代,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减少对外依赖。
三、国际技术贸易的作用
(二)对技术供方(国)的作用
1.通过国际技术贸易,贸易已掌握或发明的技术,可以获得利润,补偿研制这项技术的投资。
2.当某项更新的技术研制成功时,通过国际技术贸易贸易“即将过时”的技术,一方面既保持了该领域技术的领先地位,同时又可充分利用“旧技术”,取得更多的收入。
3.在商品出售遇到他国关税壁垒和非关税壁垒时,通过国际技术贸易以技术出口替代商品出口,可以突破障碍,进入他国市场。
第二节
国际技术贸易的内容
一、专利使用权
专利是政府主管机构授予发明人在一定时期内对其发明所享有的一种专有权。取得专利权的人称为专利权人。在这里,“专利”被理解为三层意思:一是指专利证书这种专利文件;二是指专利机关给发明本身授予的特定法律地位,技术发明获得了这种法律地位就成了专利发明或专利技术;三是指专利权,即获得法律地位的发明的发明人所获得的使用专利发明的独占权利。它包括实施权、贸易权、许可权及标记权。
一、专利使用权
专利的内容主要有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发明是指对产品和制造方法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科学发现不能作为发明而申请专利。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成或其组合做出的革新设计。从本质上讲,也是一种发明,只是其创造性比发明低。
外观设计是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造型或它们之间的相互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的新设计。
一、专利使用权
一项发明必须由发明人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审查批准并发给专利证书后,发明人就取得了专利权。专利权的特点为:
1.独占性。
2.地域性。
3.时间性。
二、商标使用权
商标是指商品生产者或经营者在其生产或销售的商品上所加的特定标记。这种标记可用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来表示。
商标的作用。标志商品的来源;代表商品的质量;广告宣传的作用;保护消费者利益的手段。
二、商标使用权
商标商标的种类
1.按商标的构成分,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和组合商标。
2.按商标的使用者划分,可分为制造商标、商业商标和服务商标。
3.按商标的用途划分,可分为营业商标、商品商标、等级商标。
4.按商标的性质划分,可分为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驰名商标。
二、商标使用权
商标权是指商标所有人对其依法申请并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的商标所享有的专用权利。商标权具有专用性,地域性和时间性。
目前,世界上对商标权的确立制度主要有三种:
1.使用在先制度。
2.注册在先制度。
3.混合制度。
三、专有技术使用权
专有技术(know-how)又称技术秘密,技术诀窍。其含义是“knowledge of how to do something”,是一种没有公开的生产技术知识。诀窍和经营管理的方法、经验。
专有技术的特点:知识性、实用性、保密性、可贸易性。
三、专有技术使用权
专有专有技术与专利的区别
1.专利是一种工业产权,受到国家专利法的保护。而专有技术则是没有取得专利权的技术知识,主要受民法、刑法、不公平竞争法以及有关工商秘密立法的保护;专有技术是事实上的占有,而不是法定的占有。
2.专利是公开的,而专有技术则是保密的。发明人在申请专利时,需在其专利申请书中公开发明内容,并由专利主管部门在官方的专利公告上发表,公诸于众。而专有技术,则靠保密来加以保护,一旦丧失秘密就不受法律保护。
3.专利有一定的法律保护期限,而专有技术则没有期限,只要专有技术所有人能够保密,就可以专有。
4.专利有地域性,即在哪里申请专利就受那里法律的保护。而专有技术没有地域性。
四、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其有关文档。
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可以由计算机等具有信息处理能力的装置执行的代码化指令序列,或者可被自动转换成代码化指令序列的符号化指令序列或者符号化语句序列。计算机程序包括源程序和目标程序。
文档是指用自然语言或者形式语言所编写的文字资料和图表,用来描述程序的内容、组成、设计、功能规格、开发情况、测试结果及使用方法,如程序设计说明书、流程图、用户手册等。
四、计算机软件
计算机软件的特点
1.计算机软件与一般作品的目的不同。计算机软件多用于某种特定目的,如控制一定生产过程,使计算机完成某些工作;而文学作品则是为了阅读欣赏,满足人们精神文化生活需要。
2.要求法律保护的侧重点不同。著作权法一般只保护作品的形式,不保护作品的内容。而计算机软件则要求保护内容。
3.计算机软件语言与作品语言不同。计算机软件语言是一种符号化、形式化语言,其表现力十分有限;文字作品则是人类自然语言,表现力十分丰富。
4.计算机软件可援引多种法律保护,文字作品则只能援引著作权法。
五、商业秘密
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商业秘密的特点:秘密性、实用性、可复制性、合法性。
第三节
国际技术贸易方式
一、许可贸易
(一)许可贸易
许可贸易又称许可证贸易,是指技术供方将其交易标的的使用权通过许可证协议或合同贸易给技术受方,允许受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条件使用该项技术,制造或销售合同产品并支付一定数额的技术贸易费的贸易方式。
一、许可贸易
(二)许可贸易方式的种类
1.许可证贸易按交易的标的划分
(1)专利许可证贸易(2)商标许可证贸易(3)专有技术许可证贸易(4)综合许可证贸易
2.许可贸易接授权的范围和程度可分为以下几种类型:
(1)独占许可(2)排他许可 (3)普通许可(4)分许可(5)交叉许可
二、国际合作生产
国际合作生产是指合作双方或多方各自承担某种产品的某些部件,共同生产一种产品的合作方式。国际合作生产可以是长期的合作,也可以是短期的甚至是一次性的合作,对双方来说使用较灵活。
二、国际合作生产
(一)国际合作生产的特点
合作生产可以是双方,也可以是多方。它的特点是:
1.合作当事人之间的关系;既不是单纯的设备或部件的买卖关系,也不是单纯的技术贸易关系,而是兼而有之的技贸结合、生产合作的关系。合作双方(或多方)为共同完成合同所规定的产品各自承担义务,并共同对用户负责。
2.合作生产方式项下的技术贸易,是在生产合作过程中由技术供方贸易给技术受方的,也可能是通过共同研究、共同设计的合作中,相互交流技术、而达到相互贸易技术的。
二、国际合作生产
(二)国际合作生产的主要方式
合作双方各自生产某种产品的不同零部件。然后由一方或双方组装成品;或由一方提供全部零部件或主要部件,由另一方组装商品;或由一方提供设备和技术,由另一方制造零部件,然后交由对方组装成产品;或按双方约定各自生产对方所需的零部件,相互交换,然后各自组装成产品,等等,总之合作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还往往包括销售合作。
二、国际合作生产
(三)国际合作生产的作用
对技术贸易方的作用有:合作生产可利用技术受方的廉价劳动力;可以降低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扩大产品销售;可以冲破保护贸易政策的关税壁垒,并减少运费和进口税。
对技术受方的作用有:合作生产可引进新技术,提高本国的设备制造能力并发挥原有设备的生产潜力;通过生产合作,可迅速提高技术水平,并增加劳动就业机会;由于合作生产往往与产品销售连结在一起,可扩大产品出口,增加国家外汇收入。
二、国际合作生产
(四)签订国际合作生产合同时应注意的问题
1.应根据实际情况签订合同。根据实际情况,国际合作生产可以签订一个合同,也可以签订两个合同。
2.对于合作生产的项目必须全面、明确、具体的加以规定。如关于机器设备的说明,须说明规格、质量、数量等。
3.应明确规定价格和支付方式。对于各项实物、技术资料、劳务都要明确价格或作价的方法;支付方式由双方商定,并在合同中具体写明。
4.应订立好保密条款。在保密条款中要明确规定保密的对象、范围、期限以及失密的责任等等。
三、技术咨询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是指咨询机构向需要了解或解决某种问题的单位或个人提供各种服务。
三、技术咨询服务
技术咨询服务通常有以下几种:
(一)工程咨询服务
(二)技术咨询服务
(三)提供技术情报资料与培训人员
四、工程承包
工程承包是指工程承包人向工程发包人(业主)承诺负责按规定的条件包干完成一项工程任务。承包人按合同规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程,并承担全部责任。工程承包的内容范围很广,包括勘察和工程设计、设备器材、厂房建筑和技术使用许可等项目,有时还包括生产、管理、产品销售、培训技术人员等服务项目。而发包人则提供施工的必要条件,按时验收工程。并按买卖关系付给承包价款。
五、BOT投资方式
BOT是Build-Operate-Transfer的英文缩写,即建设—经营—贸易。是由外国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签订特许协议,承建某个项目并在该项目竣工后经营一定时期,期满后将该项目无偿贸易给东道国政府。BOT方式的期限一般为15—20年。这是一种集投资、建设、经营于一体的投资方式,包含了大量的技术贸易内容。BOT方式具有融资、建设、经营和贸易的功能。
六、与其他贸易方式及投资相结合
技术贸易除了上述主要方式外。国际上还常常通过补偿贸易、加工贸易、租赁贸易等多种贸易方式。以及通过合资经营、合作经营等投资方式来进行。
第四节
国际技术贸易的价格与许可合同
一、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价格
(一)技术价格的构成
1.贸易成本
2.研究与开发成本的分摊
(1)人力成本(2)设备成本(3)资金成本
3.机会成本
一、国际技术贸易中的价格
(二)影响技术价格的因素
1.直接费用。2.供方对技术贸易的利润预期。3.技术所处的生命周期阶段。4.技术方提供协助的数量。5.技术使用的独占程度。6.供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7.受供方对技术的吸收能力。8.技术的市场需求。9.技术使用所带来的经济效益。10.技术使用费的支付方式。11.其他各种因素。
二、支付方式
(一)一次总付
(二)提成支付
(三)入门费加提成支付
第五节
国际许可合同
一、许可合同条款的内容
1.合同名称和编号;2.签约时间和地点;3.当事人法定名称和地址;4.鉴于条款;5.定义条款;6.贸易技术的内容和范围;7.技术改进和发展的交换;8.技术文件的交付;9.技术价格与支付;10.保证;11.索赔条款;12.税费条款;13.不可抗力条款;14.争议的解决;15.合同适用的法律;16.合同的生效、期限、续展及终止;17.合同的文字及签字。
二、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1.专利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1)专利条款。
(2)专利有效保持条款。
(3)侵权处理条款。
二、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2.商标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1)商标的内容。
(2)商标权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受方使用商标的方式。
(4)商标许可的备案和注册。
(5)产品质量监督权。
二、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3.专有技术及商业秘密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1)保密的内容和范围。
(2)保密期限。
(3)保密措施。
二、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4.计算机软件许可合同的特殊条款
(1)供方拥有的计算机软件。
(2)软件包的载体。
(3)使用范围和方式。
(4)供方式。
(5)资料。
(6)供方负责培训受方人员。
(7)计算机软件的改进。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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