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电影产业政策
历史文化与旅游学院
我国电影产业政策分类介绍
制片行业政策介绍
发行行业和放映行业政策介绍
一、制片行业政策改革的内容
出品权的放开
1995年1月,随着广电部《关于改革故事影片摄制管理工作的规定》出台,根据文件的规定,“全国拥有故事片出品权的不再仅仅是原来的16家制片厂,部分省级电影制片厂获得了影片出品权;
出品人和制片人
电影制片人(Producer),也称“出品人”,指影片的投资人。
影片的商业属性,决定了制片人是一部片子的主宰,有权决定拍摄影片的一切事务。
包括投拍什么样的剧本,聘请导演、摄影师、演员和派出影片监制代表它管理摄制资金,审核拍摄经费并控制拍片的全过程。
影片完成后,制片人要进行影片的剪辑,向市场进行宣传和推销。
同时,规定任何社会法人组织只要是在影片的投资额达到70%以上便可与制片厂署名联合摄制”。
这是国有制片单位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变革。
政策出台后,省办厂的积极性很快调动起来,山东厂、浙江厂、山西厂等分别投资拍摄了《孔繁森》、《信访办主任》、《刘胡兰》等重点题材片;
另外,长城影视、万科、先科、南洋等一大批企业集团也纷纷投资制片业。
一度由于资金短缺问题在1995年得到缓解。各制片厂均取得了不错的经济收益。
“仅以北影厂为例,1995年就创纪录地投拍了30余部影片,吸收了社会资金近2个亿”。制片的放开也就是出品权的放开。
也就是说,无论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团体,甚至是个人以资助、投资的形式均可参与摄制影片。
这就意味着原国有制片企业的垄断地位不复存在。
为了生存和发展,就必须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自身的实力。
制片开放的市场意识为今后制片业改革真正走向市场化道路做了铺垫。
1997年,广播电影电视部电影局发出《关于试行“故事电影单片摄制许可证”的通知》。
“国有省级以上和具备相应条件的地市级电影单位、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单位,均可向电影局申请电影单片摄制许可证”。
这一政策的出台彻底改变了国有制片业对制片领域的统治局面,给予省级电影制片公司同样的制片权,是我国制片体制上的一次重大突破。
此后,国产故事片的出品权逐步扩大,2001年12月20日,《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试行。
规定“凡我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省)地(市)级以上电影单位和电视台、电视剧制作单位,以及在地(市)级以上工商部门注册的各类文化影视法人单位(不含外资的独资企业)从事摄制电影业务(不含中外合作摄制电影业务),均可向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申请领取《单片证》”。
包括民营企业在内的社会资金可通过获得申领许可证进行电影制片。获得许可证的公司能独立享有影片的一次性出品权,既可以独立出品,也可与不多于两个的其他制片单位联合出品。
可以说出品权的开放是电影制片业迈向市场化的第一步。
2.国有电影企业改革
国有电影公司是我国电影业的主力军。
电影业改革首先就是让这些企业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其重点是进行集团化改革,把电影集团做大做强,从而增加竞争能力。
2003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出台《关于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文化体制试点工作的意见》。
《意见》将中国电影集团、长影集团列为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
同年9月,国家广电总局印发了《广播影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广发办字〔2003」943号)。
中国广播影视集团和电影集团开始进行股份制改革。
到2003年6月,潇湘、西影、峨嵋先后组建电影集团。
2008年6月,由珠江电影制片公司和广东省电影公司共同组建的珠江电影集团挂牌成立。
至此全国共有6大电影企业集团。
3.民营资本的进入
2001年12月20日,《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试行。
这一政策为社会资金获得电影制片的“准入证”提供了法律依据。
也大大简化了民企的在电影制片中项目投资与申请环节。
2002年3月20日,徐静蕾自编自导自演《我和爸爸》领取许可证。
不但为包括民营企业,成为了2002年2月“单片许可”政策正式出台后首部由民营公司独立出品的影片。
2002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电影管理条例》中第十七条:
“国家鼓励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及个人以资助、投资形式参与摄制电影片”
首次以法律条文形式肯定了民营资本进入电影制片业。
伴随着2001年以来各项电影产业政策的出台,电影制片行业对民营资本完全放开。
在政策出台之后,先后形成了世纪英雄电影投资公司、东方神龙影业公司、北大华亿影视文化公司、西影股份公司等一批民营制片投资公司。
上述民营制片公司的出现,充实了我国电影制片业的资金链。
使电影制片业往多渠道融资的方向发展,同时成为电影制片业市场化运作的主力军。
大量民营资本投资的影片进入我国电影市场,从而丰富了国产影片的品种和类型,形成国产影片多元化投资主体的良性竞争的格局,有利于推动我国电影产业的深层次发展。
4.外资进入
1999年11月15日,中美关于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双边谈判最达终成协议,涉及电影及其相关产业的谈判,在中方坚持控股权和进口审批权的前提下双方达成了协议。有关影视产品方面的内容主要有以下三条:
(1)电影—加入WTO后,中国将每年进口(10部左右)影片的基础上提高到20部。
在3年内达到50部;其中20部电影将采用分账制。
(2)影院—中国将在3年内逐步放开允许外资建设、更新、拥有及经营电影院的所有权,中国允许外方拥有不超过49%的股权。
(3)录音、录像带等视听产品—中国允许有49%的外国股权,参与合作经营录像和录音带等视听产品销售业。
直到2003年12月1日,《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20号总局令)规定:
“允许外资参股与境内现有国有电影制片单位合资、合作成立电影制片公司。允许境外制片机构同境内国有电影制片单位经批准成立由中方控股的电影制片公司
允许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设立电影技术公司。
或与境外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合资、合作设立电影技术公司,改造电影制片、放映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
根据上述的政策法规规定,外资开始被允许进入我国的电影制片行业。
对于外资进入电影制片业的政策一出台,国际知名的华纳公司和索尼公司就迅速与国内电影制作单位展开合作。
2004年10月中旬,中国电影集团公司、横店集团和华纳兄弟影业公司共同成立中影华纳横店影视有限公司。
合资公司的主要业务将涉及投资、制作、发行和推广华语电影及电视电影。
此外,中影集团华龙公司和索尼影视公司联合成立了华索影视数字制作有限公司。
由此,外国资本首次名正言顺地进入中国电影制作、发行各环节。
并将对中国电影产业的整体发展,以至于其后国内的电影审查和分级制度等一系列政策出台或争议、讨论产生了深远影响。
5.影片引进资格放宽
1994年11月12日首部进口分账影片《亡命天涯》作为首部进口分账影片进入我国电影市场。
到2008年,进口分账影片已经经历14年的发展。它的出现标志着我国电影引进海外影片的模式与世界电影的接轨,是电影国际化发展的指标之一。
1994年8月1日,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行业机制改革的通知》文件。
根据相关规定,自1995年起,以国际通行的分账发行的方式由中影公司每年向海外引进十部影片,这就是通常所说的进口分账影片。
这十部影片引进的国家和地区在实际操作层面不仅仅是包括其他国家,也包括港澳台地区。
所谓分账标准,通常按票房总收入的35%、17%、48%的比例由制片、发行、放映三方分账。
为了保持文化多样性,同时防止美国电影垄断进口分账影片的态势。
2004年国家广电总局出台了新规定:
在每年20部分账影片限额中,必须保证引进6部非美国影片,美国影片不能超过14部。
由此,形成了我国电影市场上国产影片、港产影片、进口分账影片以及合拍片四分天下的多元化影片格局。
不仅丰富了电影市场影片类型,也形成了相互之间良性竞争的局面。
二、电影产业政策改革实施的成效
改制后,国内电影集团公司依靠强大的垄断资源、制作能力和资本运作能力,走出一条制作、发行和放映一条龙的新兴产业链经营模式。
2007年,国有电影制片厂共参与制作影片156部,占国产影片的%。
其中,中影集团生产故事片50部。
到2008年,中国电影集团成为制片产业的领跑者。
票房过亿的影片中,中影集团投资制作就占有3部:《赤壁》《梅兰芳》《长江七号》,占将近1/2。
票房过2000万的中影投资作品有:
《保持通话》、《爱情左右》、《深海寻人》,票房贡献亿元,占18部影片总票房的%。
影片类型多样:
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电影一直是以主旋律电影占主导,电影类型、形态、样式比较单一。
这种主旋律的电影大部分宣扬爱国主义教育,是国家意识形态的表达。
它支配着90年代中国电影的题材选择、价值观念表达以及对人性和世界的表现深度。
可以说我国电影在90年代首先不是文化产品而是意识形态载体。
90年代除了主旋律电影主导以外,香港的动作片普遍受到欢迎。
《新龙门客栈》、《狮王争霸》都取得良好的票房收益。
动作片一直是娱乐性商业电影的主打类型,其中不乏被掩饰过的性和暴力等内容。
当时我国观众对此类影片有所排斥,由此90年代中国的动作片作为类型电影几乎难以与进口的美国同类电影处在同一竞争平面上。
冯小刚导演的喜剧贺岁片是90年代后期最具代表性的的国产娱乐影片。
从《甲方乙方》、《不见不散》、《没完没了》到《一声叹息》,票房收入都很高。
有些甚至超过同时发行的进口好莱坞大片,但冯小刚就只有一个,此时的娱乐商业性影片不能形成规模。
由此可见,90年代我国国产影片无论是数还是质量上都不能形成商业类型电影。
进入新世纪,中国电影在新的政策和措施下,多渠道资金的投入,国产电影逐渐演变成四大种类:
第一类主旋律电影;第二类大制作商业类型电影;第三类一般商业性电影;第四类艺术电影。
应该说,第二类和第三类影片逐渐成为了年度电影产量的主体部分,商业电影的类型也逐渐丰富。
中国式大片始于张艺谋的《英雄》(2002)。
从2005年的《无极》、《七剑》到2006年的《夜宴》、《墨攻》、《霍元甲》、《宝贝计划》大片模式再次沿用。
其基本特征为“大投资、大制作、大营销、大市场”。
2005年在电影市场上出现一种新的影片类型即音乐片,是由陈可辛导演的《如果爱》。
2007年,电影类型更加丰富。除了传统的商业大片《投名状》、《满城尽带黄金甲》,出现了战争片史诗片《集结号》;
动作类型片《门徒》、《导火线》、《男儿本色》、《铁三角》;
《不能说的秘密》、《命运呼叫转移》、《大电影》、《天下第二》等青春、时尚类型片的发展,则表明电影创作与电影核心观众之间的联系越来越密切。
2008年,除了《功夫之王》为代表的传统华语“大片”,还产生了战争史诗类电影《赤壁》、剧情叙事电影《非诚勿扰》、东方新魔幻的类型电影《画皮》,人物传记类电影《梅兰芳》、爱情喜剧类电影《桃花运》、《十全九美》、《爱情呼叫转移呼2》,都市悬疑类电影有《李米的猜想》、《秘岸》,惊险类电影有《保持通话》、《证人》,功夫类电影有《剑蝶》、《叶问》,以及国产动画电影《风云决》、《葫芦兄弟》。
政府从2002年颁布《电影管理条例》开始出台一系列政策,我国电影的投融资渠道呈现多元化趋势,主要包括三方面:一方面是社会、海外、境外资金;
一方面是国营电影企业和其他国营投资;
一方面是各级党和政府机构的直接、间接赞助和电影资金。
2002年,共有5家民营公司或其他非制片单位办理了58部影片的《摄制电影许可证(单片)》。
在出品的100部电影中,社会制作己经达到32部。2003年%的产量是由民营投资完成。2004年占据国产电影票房前十的影片,绝大多数由新画面、保利华亿、华谊兄弟、世纪英雄等民营公司投资生产或合资生产。
到2006年电影生产中,国有企业投资的比例已降至50%以下,境外资本、民营资本联合拍摄的影片达80%。
与此同时,由于《内地与香港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的出台,规定只要通过国家有关部门的审查,香港片可以自由在内地上映,而不受进口分账影片配额制的限制。
为国产电影数量的增加提供了来源,此后香港和内地合拍电影也成为国产电影制作的主流趋势。
到2005年,成本高的大制作影片一般都由社会资本、民营资本、海外资本、境外资本已经与国有资本共同投资。
徐克导演的电影《七剑》其投资方包括内地的北京慈文、美林正大、清华紫光以及香港的徐克香港电影工作室,还有韩国和日本企业的投资。
而陈凯歌导演的《无极》投资方就影包括中国电影公司、韩国ShowEast公司、美国Moonstone娱乐公司等。
2008年的《赤壁》、《梅兰芳》等也都是多方投资。
其中《赤壁》投资方就包括中、日、美等国电影制片公司,并为影片在日本、美国的发行提前做准备,这是目前我国大制作影片的基本运行模式。
而到2007年,中国电影产业融资进入一个资本时代。
主要是表现为此时中国电影产业的融资渠道除了传统的手段如:
电影专项资金、影视互济基金、进口片发行收入提成、重大题材影片专项补助等。
还出现和发展了一些新的融资渠道主要包括四方面:
“上市融资、私募基金(PE)、风险资本、实业集团”。
电影发行、放映行业的政策改革
1.院线制的出台
2001年12月18日,广电总局与文化部联合颁发了《关于改革电影发行放映机制的实施细则》为实行院线制提供了理论基础。
根据该文件,我国院线制具体是以若干影院为依托,以资本和供片为纽带,由一个发行主体和若干影院组合形成,实行统一品牌、统一排片、统一经营、统一管理的发行放映机制。
院线制的实质就是促进放映业的规模化、规范化。
院线制的意义:
一是,促进原有的发行与放映紧密化、一体化。
二是,使我国电影发行放映体制从条块的分割式转向院线网路的联通式。
民营资本进入发行放映业
2002年2月1日正式实施的新《电影管理条例》规定允许一切资本进入放映业。
2.发行的涵义
影片制作完成后、公演前所进行的一种商业活动。
在欧美各国,影片由发行商向制片公司购买发行权。
在某一特定地区发行,期限通常是五到七年。
发行商再将放映执照发给放映商(戏院),提供影片给戏院上演,收取费用。
“国家允许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以及个人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国家允许以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的方式建设、改造电影院”。
2002年,国家广电总局给北京博纳公司发《电影发行经营许可证》,成为首家民营电影发行公司。
经过多年发展,博纳公司已经全国最专业、发行业绩最突出的民营发行公司。
2003年12月1日,《电影制片、发行、放映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第20号总局令)规定:
“鼓励国有、非国有影视文化单位成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
同年6月,博纳、新画面等7家民营电影企业获得了首批直接发行资格。
2004年10月10日,由国家广电总局、商务部联合通过并下发的《电影企业经营资格准入暂行规定》中规定:
“鼓励境内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设立专营国产影片发行公司;
并投资现有的院线公司或独立组建院线公司。鼓励国有、非国有单位及个人投资建设、改造电影院”。
2005年4月13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
“决议中第一条规定鼓励和支持非公有资本进入电影制作发行和电影院、电影院线;同时非公有制文化企业在项目审批、资质认定、融资等方面与国有文化企业享受同等待遇”。
此决定从国家层面再次对民营经济投身电影产业给与支持。
自此,民营资本进入发行、放映业合法化。
民营资本成为院线改革和影院建设的又一资金来源。
民营资本从电影的生产、发行、放映都有了自己的发展空间。
3.外资进入放映业
2000年,广电总局、文化部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影业改革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第一次明确提出允许引进外资改革电影基础设施和技术设备。
允许以中外合资、合作方式改建电影院,但均须中方控制经营权。
可以说影院是我国电影业种外资最早涉足的领域。
2002年《电影管理条例》中第四十一条规定:
“国家允许以中外合资或者中外合作的方式建设、改造电影院。”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文化行政部门、国务院对外经济贸易主管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制定。
直到2003年9月,国家广电总局下发《外商投资电影院暂行规定》,对外商投资电影院作出具体规定:
“外商不得设立独资电影院,不得组建电影院线公司。外商投资电影院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符合当地文化设施的布局与规划;
(2)注册资本不少于600万元人民币;
(3)有固定的营业(放映)场所;
(4)中外合资电影院,合营中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不得低于51%。
全国试点的城市有:
北京、上海、广州、成都、西安、武汉、南京市
中外合资电影院,合营外方在注册资本中的投资比例最高不得超过75%”;
外资被允许进入放映业。